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设施农业发展规划(2013—2015 年)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设施农业发展规划(2013—2015 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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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5-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设施农业发展规划(2013—2015年)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巴彦淖尔市设施农业发展规划(2013—2015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8日
巴彦淖尔市设施农业发展规划
(2013—2015年)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设施农业发展步伐,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市委、政府关于推进设施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思路
设施农业是现阶段河套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标志。设施农业不但能够规避自然风险,而且还有利于优化农产品上市时间,减少市场风险,具有高产出和高回报的特点,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持续增收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设施农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快发展日光节能温室和大棚相结合、以日光节能温室为重点的设施农业,形成生产装备设施化、生产基地规模化、产品质量标准化、产业链接市场化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二、发展目标
2013—2015年三年间,全市新增设施农业面积17万亩。到“十二五”末,全市设施农业累计面积达到30万亩以上。其中临河、五原、前旗和杭后各3.4万亩,磴口1.4万亩,中旗1.1万亩,后旗0.9万亩。全市设施农产品总量达到30亿斤,蔬菜自给率达到90%以上,农牧民人均来自设施农业的纯收入达到3000元左右。
三、发展重点
1、设施建设类型。日光温室主推半地下冬暖式温室和厚墙体砖钢结构温室、外保温砖钢结构温室、外保温土钢结构温室等四种类型。大棚主推无立柱、高度在2米以上的钢架大棚。日光温室和大棚建设比例原则上为6:4。各地要根据土壤质地、地下水和财力状况等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区的设施农业建造类型,避免照抄照搬,盲目发展。
2、种植结构。突出蔬菜、西甜瓜、果树、食用菌、和花卉等五大类优势产品的发展,其中蔬菜占到65%,西甜瓜占20%,果树、食用菌、花卉各占5%。
3、栽培技术。通过合作攻关,研究适合我市设施农业的装备、品种、技术和模式,不断优化设施结构,完善配套技术,创新耕作制度,提高设施农业产品产量和质量,提升设施农业整体水平,形成我市设施农业技术支撑体系。各旗县区都要抓好2—3个设施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展示新品种和先进的栽培管理方式,示范引导我市设施农业逐步从目前的以蔬菜、反季节西甜瓜和育苗生产为主向菜、瓜、菌、果、花、育苗等多元化种植结构转变,实现周年生产、周年供应。
四、发展区域
按照“围城沿路、靠近集镇、集中连片、规模发展”的建设原则,以临河区、五原县、乌前旗和杭锦后旗为重点,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在主要交通干线两侧、政府所在地周边、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区域外、土壤资源条件较好、人均耕地较少、农民收入和积极性较高的区域集中发展设施农业。其中,临河区的重点发展区域为主城区周边、临陕公路和高速公路两侧;五原县的集中发展区为隆兴昌镇、塔尔湖镇、新公中镇和胜丰镇;乌前旗的集中发展区为乌拉山镇和大佘太镇等重点集镇周边和高速公路两侧;杭锦后旗的集中发展区为陕坝镇周边、临陕公路两侧、头道桥镇和陕磴三线公路以南地区;磴口县的集中发展区为高速公路两侧。乌中旗的集中发展区为乌加河镇、德岭山镇和石哈河地区;乌后旗的集中发展区为巴音宝力格镇周边和乌盖苏木。
五、保障措施
1、培育壮大产业主体。设施农业建设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为投入主体。要按照工业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依托资源、区位、交通和产业等比较优势,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建设设施农业。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积极发展设施农业。
2、坚持规模化发展。鼓励设施农业建设者采取流转、租赁等形式,把农民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确保设施农业向区域化、规模化发展。新建设施农业原则上要集中连片300亩以上。鼓励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坚持一个园区、一个区域、在同一个时期种植同一种作物,突出区域特色和规模优势。
3、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引导企业及农民合作组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发展设施农业,市政府每年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用于设施农业发展,各旗县区每年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的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采取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参与设施农业建设,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和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设施农业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
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金融部门要强化支持力度,每年要从信贷规模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支持设施农业发展,并给予适当降息优惠,特别在农户小额贷款、中长期贷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力争为设施农业建设解决60%以上的贷款支持。
5、强化科技支撑。一是按照600—800亩设施农业配备一名技术人员的要求,采取人才储备等方式每年增加50名左右的蔬菜、果树、农学专业的国民教育大学毕业生,解决设施农业科技人员短缺问题。二是加强设施农业科技培训,每年培训100名设施农业科技人员、1000名设施农业农民技术员和10000名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农民。三是鼓励和支持设施农业企业、合作社从设施农业发展水平高的地区每年引进一定数量的设施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和适用技术,通过传帮带等多种形式,辐射带动全市设施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四是加强设施农业栽培技术研究,各级各部门实施的农业科技项目、实用技术研究要向设施农业倾斜,完善配套技术,创新栽培制度,提高设施农业的质量和效益。
6、健全设施农业推广体系。要整合设施农业技术人才资源,加强设施农业推广体系建设,形成市有设施农业办公室,旗县有设施农业服务中心,乡镇有设施农业服务站的三级服务网络,尽快形成以市、旗县、乡镇科技人员为骨干,以外聘科技人员为补充,以农民技术人员为主体,以科技示范户为基础的设施农业服务体系。
7、加强品牌建设。坚持品牌兴农战略,积极引导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建设主体抓好品牌创建,增强商标意识、品牌意识,以质量求发展。各地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扶持政策,采取政策鼓励、宣传倡导、财政补贴、产品评比等方式营造良好的品牌建设氛围。坚持走高端市场发展路子,依托独特的绿色农畜产品优势,强化品牌的打造和推广,切实提升巴彦淖尔市绿色农字号产品的档次和市场占有率,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8、积极开拓市场。各级政府在抓建设、抓生产的同时,科学规划设施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引进和培育设施农业流通企业,采取“企业+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开拓市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抓好仓储、物流配送、信息平台、直销店等设施产品销售网络终端建设,确保设施农产品销路畅通。各级政府要建立设施农业信息平台,提供设施农业政策动态、技术指导、市场价格、气象信息、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服务。
9、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设施农业专项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设施农业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将设施农业建设、生产和利用率等指标纳入市委、政府对旗县区的考核体系。各旗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设施农业推进机构,具体负责设施农业建设、生产、流通等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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