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临河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临河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双河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加强临河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26日

加强临河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迎接自治区第九次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在我市胜利召‍开,切实改善临河城区交通秩序,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全面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通过长效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努力实现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临河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铁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冯泉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侯文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管支队支队长‍

成员单位:市委政府督查室、市文明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委、教育局、工商局、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办公室主任由交管‍支队副支队长闫文波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项工作推进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组、‍交通组织渠化组、文明交通宣传组、综合执法整治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组、道路隐患排查治理组、营运车辆治理组、督导‍组。

三、工作职责及措施‍

㈠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组(牵头单位:交管支队,配合单位:‍市文明办、运管处、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

1、加强城镇交通秩序管理。加大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营造强大的严查严管氛围。从4月份至8月份,每月制定详‍细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安排,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形成严查严打‍整治氛围。4月份开展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整治,5月份开展‍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整治,6月份重点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及路边停车秩序,7、8月份进行全面综合整治,做好迎‍会准备工作。每周开展3次集中统一行动。同时,借助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安排、进展情‍况和整治成果,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教育群众文明参与交‍通,形成强大的舆论整治氛围。邀请新闻记者随警作战,进行实‍时报道,进一步扩大交通整治社会影响力。制作交通安全宣传条

幅,广泛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建立重大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市民积极参与交通管理,形成全民参与交通秩序整‍治的良好氛围。

2、坚决执行刚性措施,对部分车辆限时限路通行。一是对‍厢式货车、轻型货车(皮卡)、载货载客三轮车在城区胜利路、‍团结路、新华街等主干道限时通行,禁行时间为每日7时至20‍时。二是严格工程运输车辆城区发放通行证审批制度,施工单位‍需申请政府批文,证照齐全,签订责任状,方可上路行驶。三是‍过境货运车辆严禁在四个交通高峰期(7时至8时30分,11时‍30分至13时、14时30分至15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驶入临河城区,违反限时通行规定的车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严厉处罚。

3、加强非机动车、行人的管理。依托执勤执法示范岗,加‍强路口行人、非机动车的管理。对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横穿马路等违法行为,采取教育与处罚并重的方式,严格‍规范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行为。

4、实行部分街道单向行驶。利民街、长春街实行单向行驶,‍减轻胜利路、建设路交通压力,4月份试运行,5月份正式实行。

5、加强护校安园管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园周边行车秩序,为护卫天使女子中队配发20辆警务助力车,切实改善学生放学期间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

6、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指挥中心建设。完善指挥中心的系‍统功能,提高指挥、调度、控制、诱导能力,提高对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快速接警、快速处理能力。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警察、‍测速设备等科技设备,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及时监控。

7、推广执勤执法示范岗勤务模式。临河交警大队要从5月‍1日开始,以现有的示范岗(百货大楼岗、东加油站岗、化肥厂‍岗、水源路岗)为基础并作为标准执勤模式,再选定利民街、解‍放街、建设路3处岗亭,开展执勤执法示范岗创建工作。

8、推行交警路勤中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交警路勤中队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机动性、便捷性、快速性的‍优势,推行交警路勤中队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做到‍快速出警、快速处理、快速撤离,最短时间内恢复交通正常秩序,‍全面提高处理交通事故工作效率。

9、科学合理调整信号灯,进一步优化交通信号灯配备。成‍立专门信号灯配时小组,根据高峰、平峰、节假日、夜间等不同‍时段,有针对性地制定多种交通信号配时方案,从时间上分离和‍控制交通流,提高路口通行效率。信号灯配时共分14个时段:6‍时-7时、7时-8时10分、8时10分-8时40分(高峰期)、8时‍40分-11时45分、11时45分-12时25分(高峰期)、12时25分-14时40分、14时40分-15时10分(高峰期)、15时10分‍-17时50分、17时50分-18时20分(高峰期)、18时20分-19‍时、19时-20时、20时-22时、22时-0时、0时-6时(黄灯闪‍烁)。

10、优化勤务管理模式。抽调机关警力高峰时段上岗,充实‍一线警力。为城区中队配备警用摩托车,通过摩托车的机动性、‍灵活性,及时处置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疏导拥堵点、拥堵路段,‍对机动车逆向行驶、随意掉头、开车打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拟选定长春东街、利民东街作为单向行驶路段,分散胜利路车流,‍强化城区支路微循环。

11、做好“迎会创城”交通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先期任务路‍线勘察、制定周密应急预案等措施,进一步细化交通安保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交通安全保卫任务。

12、加强路面管控。以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路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重点路段、时段的警力部署,保证不少于2/3的民‍警上路巡逻执勤,提高街面“见警率”。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查处率。严格控制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坚决杜绝10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13、加强源头管理。把好机动车检验关、驾驶人考试关、从‍业人员准入关,从源头上杜绝事故隐患。结合公安部第123、124号令,加快完善车、驾管理的配套制度,争取5月底全面建成车‍驾管业务监管服务平台。

14、增强应急处突能力。加强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强化日常‍实战技能训练和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应急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集结力量,稳控局势。有效处置因恶劣天气、施工作业、自然‍灾害、交通事故、人为因素等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

15、加强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按照全市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安排,全力以‍赴做好货车集中整治工作。一是重点排查中型以上货车、半挂牵引‍车、工程运输车、危险品运输车、商品车运输货车、运输不可解体‍货物的超长超宽超高货车;二是开展货运车辆驾驶员守法安全文明‍行车理念和常识技能教育;三是在高速公路重点整治超速行驶、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国省道重点整治‍逆向行驶、强超强会,城市道路重点整治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排查、教育、整治,规范货运车辆交通秩序。

16、开展军警车辆涉牌涉证专项整治。会同市委政府督查室、‍巴彦淖尔军分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公安边防支队、公安消防支队、武警巴彦淖尔支队等部门,联合开展军警车辆涉牌涉证专项整治集中统一行动,严厉打击伪‍造、变造、挪用军警车辆号牌、证件,无证、酒后驾驶军警车辆,‍军警车辆闯红灯、不遵守交通信号等违法行为以及军警车辆非执‍行紧急公务违规使用警笛警报的行为。

㈡交通组织渠化组(牵头单位:市住建委,配合单位:交管‍支队),主要职责:

1、科学合理施化交通标线、设置标志、安装隔离护栏。一‍是5月底完成临河旧城区、先锋路段、曙光街的道路标线施化任‍务。二是对城区主干道路口进行更新渠化,通过增加直行道、右‍转弯道、左转弯待转等方式,提高路口通行能力。三是将路口右‍转弯车辆通过标线和指示牌诱导的方式,使车辆提前进入道路资‍源富裕的非机动车道,右转进入行车道,提高路口非机动车道的‍利用率。四是针对临陕线车辆越线行驶,随意掉头,两侧学生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造成路口交通秩序混乱的问题,安‍装2000米中心隔离护栏,使临河西出口交通秩序混乱得到改善。

2、加大路口改造力度,提高通行效率。5月底除完成临河‍区委、政府批准的18处路口改造以外,继续对其他路口路段采‍取增加路口直行、右转弯行车道等措施,提高路口通行效率。对‍团结路与新华街西北角、团结路与八一街、团结路与利民街等路‍口,取消中间隔离带100米,增加两组行驶车道。将东门环岛路口、富源商厦路口南口东侧的行道树迁移,开辟一条右转弯专用‍道,使转弯车辆不受信号灯控制,提前右转,使原右转车道变为‍直行车道,提高路口通行能力。

3、在胜利路实行非机动车与行人物理隔离。选择胜利路永‍安街至八一街路段作为非机动车与行人物理隔离试行路段,在硬‍路肩上安装高1.4米的钢筋隔离护栏,使行人一律在人行道上通‍行,减少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干扰车辆通行,导‍致车辆通行不畅的行为。

㈢文明交通宣传组(牵头单位:市文明办,配合单位:交管‍支队),主要职责:

1、以“文明平安迎会”为主题,全方位打造宣传声势。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以“文明平安迎会,单位驾驶人先行”、“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和“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深化“五进”宣传。推进交通管理窗口单位、校园、社‍区、客运场站、运输企业、驾校等公共场所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

3、提高群众法制意识。以贯彻实施公安部第123号、124‍号令为主线,加大对新交规中闯红灯、机动车涉牌涉证等内容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4、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在《黄河晚报》和巴彦淖‍尔市电视台法制栏目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加强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加强与FM95.8“交通广播”电台合作,每‍天对城区道路交通情况进行实时播报,为广大驾驶员出行提供路‍况信息。

㈣综合执法整治组(牵头单位: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交管支队),主要职责:

加大对路边摆摊、路边洗车、路边搞商业活动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在城区道路两侧,合理施划停车位,组织专人进行有‍效管理,做到有序停车。

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组(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交管支队、市运管处),主要职责:

1、实行城区学校错时放学制度。从2012年3月1日起,对‍位于团结路、解放街、建设路、光辉路的临河一中、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十中、蒙中及实验小学、临河四小、五小、回‍小等十余所中小学的37000余名学生实行错时放学,使学生放学‍时段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得到一定缓解。

2、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实施重点‍防控,确保接送学生的车辆安全行驶。

㈥道路隐患排查治理组(牵头单位:市公路管理局,配合单位:交管支队),主要职责:

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范围拓‍展到农村、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校车及校园周边等各个‍领域,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通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年内,省‍部级挂牌督办危险路段整治率达到100%,市县两级挂牌督办危‍险路段整治率达到90%。

㈦营运车辆治理组(牵头单位:市运管处,配合单位:交管‍支队),主要职责:

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出租车、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查出租车、公交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强超猛拐、抢行‍变道、随意停车、站外卸客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㈧督导组(牵头单位:市委政府督查室),主要职责:‍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对整治行动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督查,确保工作目标完成并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将整治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㈡形成整治合力。这次整治活动涉及内容多、难度大,且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严管严‍治的要求,务必做到“三个坚持、三个防止”:即坚持真抓实干,‍防止“出人出工不出力”;坚持紧张快干,防止“左顾右盼等要‍靠”;坚持埋头苦干,防止“虎头蛇尾不彻底”,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㈢科学合理安排工作。要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做到每周有安‍排、每月见成效。对已完成的阶段性整治任务,要按照“边整治‍边巩固、边巩固边提高”的要求,抓反复、反复抓,严防出现新‍的反复。要定期编发要情快报和工作简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㈣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强化行政问责。对工作突出、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行动缓慢、敷衍了事、‍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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