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1-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鄂尔多斯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切实做好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按照《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口流管〔2010〕6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为核心,以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通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系统推荐,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权利,为建设和谐鄂尔多斯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12年,全市初步建立适应城镇化、促进城乡统一体化发展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运行机制,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流动人口享受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工作统筹管理、综合决策机制

加快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体制,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纳入我市整体经济社会体制改革中,成立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实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编制城市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需求。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政策与户籍管理、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制度的衔接,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纳入惠民政策,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形成部门协同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合力。

(二)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是宣传教育均等化。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宣传、咨询服务和发放宣传品。利用宣传图板、宣传栏、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以关爱流动人口为主题的宣传服务活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保障流动人口知晓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知识的权利和义务,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是计划生育技术、生殖健康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要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规定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免费提供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服务,建立健全流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档案。流动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每年至少享有2次以上孕情环情检查,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可以免费享受两年一次的生殖健康体检。落实住院分娩、B超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实名登记制度,到2012年,流动人口在流入地接受免费服务率达到95%以上,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免费接受婚检率达到90%以上,流动人口免费药具获得率达到90%以上。

三是优生优育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要加强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宣传和普及,免费为流动育龄人口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婴幼儿早期启蒙活动,为在现居住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将流动人口纳入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叶酸发放等项目中,流动育龄妇女获得出生缺陷干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服务率达到80%以上。做好宣传倡导,防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保证母婴安全。

四是便民维权服务均等化。加大计划生育部门事务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布各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及技术服务机构的电话和人口计生维权监督电话,公开办事程序及免费服务项目,公开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奖励优惠政策,保障流动人口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每年组织一次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

五是奖励优惠服务均等化。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对政策内怀孕的妇女每天免费提供一杯牛奶,对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夫妻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流动人口中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发放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奖励费。流动人口晚婚晚育或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休假待遇。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一样享受计划生育公益金资助。建立完善流动育龄妇女住院分娩救助制度,对特殊困难的流动人口,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临时困难救助。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网络

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市、旗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力量,着力在健全网络和提高人员素质上下功夫。要积极创造条件,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单独设立流动人口信息化工作人员岗位。社区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社区划分为若干网格,严格按照500:1的要求配备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并落实协管员职责。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运用好本系统服务机构或者依托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每年对基层流动人口管理人员计算机应用、服务理念、科学管理、业务能力等方面至少进行两次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在岗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规范基层管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办法,建立以户管人、以房管人、以单位管人、以市场管人的工作模式。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务责任区、出租屋管理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依托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城市基层社会治安综治中心、农民工综治服务中心、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综合工作平台,实现流动人口“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管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居住点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四)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充分运用公安、人口计生、劳动保障、教育、卫生等部门管理资源,建立纵向连接各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嘎查村(社区),横向连通各相关部门,具有采集、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的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实现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人口资源共享。开展流动人口变动趋势的预警监测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信息支持。以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为平台,进行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实现流动人口信息互联互通、异地查询、跟踪监测、动态管理。加强毗邻地区与我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衔接,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交换制度,实现与协议地之间及时的点对点信息交换。加快推进区域服务管理一体化,做到管理互补、服务互动、资讯互通、资源共用,形成合作共赢的长效协作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级成立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市直相关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按照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统一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积极配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开展,参与相关督查和评估验收工作,周密部署,统筹推进。

(二)强化经费保障

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经费保障机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鼓励民间、社会资本参与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经费投入机制。

(三)强化考核评估

市领导小组负责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考核评估制度,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每年组织进行一次专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年度考核,重点考核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社会保障、均等化服务落实等情况,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有效开展。

附件:鄂尔多斯市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附件:

附件:

鄂尔多斯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云光中市长

副组长:巴建光市委副书记

苗秀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曹郅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苏文市政协副主席

成员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治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教育局、司法局、文明办、文化局、总工会、农牧业局、团市委、妇联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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