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盟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年度综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盟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年度综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6-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2014学校安全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署办发〔2014〕63号
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
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将《锡林郭勒盟“2014学校安全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
2014年6月11日
锡林郭勒盟“2014学校安全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学校温馨、平安、和谐,决定在全盟开展“2014学校安全治理年”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8337”发展思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预防为主”的原则,内外结合,标本兼治,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我盟教育事业发展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努力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教育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实现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整顿的常态化、长效化。整治重点:
1.对学校周边现有的营业场所进行逐一摸底登记备案,并建立整治台账。坚决取缔学校周边200米以内开设的经营性网吧、钟点房、酒吧间、歌舞厅、录像室、台球室、电子游戏室以及其他影响学校环境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性场所,杜绝以上场所接受未成年人进入的现象,一经发现严厉查处,直至关停。
2.对学校周边的其他经营性场所的卫生、消防、安全设施等进行逐一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顿。对校园周边商店、超市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刮刮乐,举办抽奖活动等行为的整治做到坚决禁止。
3.及时清理学校门前和两侧的流动摊点和非法经营商贩,防止小商小贩无证占道经营,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
4.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秩序专项治理,设置完善的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置移动信号灯。上下学高峰时安排警力疏导交通。严厉严厉查处超速、超员、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禁止无证、无照的车辆接送学生。
5.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包括校园高利贷、暴力伤害、绑架勒索等严重侵犯师生人身安全的犯罪,“两抢一盗”、敲诈、诱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学校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利诱欺骗学生的传销组织等。
(二)深入开展学校内部安全隐患排查,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到位。整治重点:
1.对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逐校排查,摸底建档,对未达到有关规定标准的要向当地政府报告,采取措施及时补充完备。
2.对学校内部的供电设施、煤气加压设施、供水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体育设施等重点设施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安全不发生事故。
3.对学生公寓、教学楼、实验室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严防因设施老化、管理不细等原因而引起事故。
4.在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盟食安办制定的《全盟学校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学校食堂管理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实现“十个确保”。
5.对学校内部商业网点的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等进行逐一排查。六是检查寄宿制学校学生请销假制度、中午、夜间点名查铺制度、宿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6.对学校安全教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三、实施步骤
本次“学校安全治理年”活动分组织部署、自查整改、检查评估、总结表彰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6月10日--6月20日)。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宣传动员、制定专项治理方案等。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20日--10月31日)。各地相关职
能部门、学校要按照《锡林郭勒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与管理工
作规范》、《锡林郭勒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与管理评估实施细
则》要求,逐项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盟直相关部门随时
组织督查指导。
(三)检查评估阶段(11月1日--30日)。由盟教育行政主
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根据“锡林郭勒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
教育与管理评估实施细则”,对各地“学校安全治理年”活动总体开
—4—
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果报行署。
(四)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15日)。认真总结经验成
果,查摆困难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对学校安全管理达标先进地
区、部门和学校等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
盟、旗两级建立学校安保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学
校安全治理年”活动的组织领导。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综治、公
安、司法、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环保、消防、工商、城市管
理、质监、气象和文化市场执法、水利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根据
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及时通报情况、交换意见、会商研判和解决存
在的问题。
五、有关要求
(一)盟、旗两级职能部门和各学校相应成立组织机构,组织推
进“学校安全治理年”活动有效开展。
(二)各职能部门既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又要分工负责、各
司其职,实现统一行动,联合整治。
(三)各旗县市(区)、盟直职能部门分别在7月、9月的最后一
周,向“学校安全治理年”活动办公室(盟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
报“学校安全治理年”活动阶段性工作报告。10月30日前报送活
动整体总结。联系电话:8266793(传真),电子邮箱:xxaqglk@
126.com。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