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盟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盟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 | 文号:兴署办发〔2012〕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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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4-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盟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兴署办发〔2012〕23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各部门,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
经盟行署同意,现将《2012年全盟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2012年全盟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
2012年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年,也是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督查工作,对于我盟实现2013年主要经济指标翻一番、“十二五”翻两番的目标至关重要。全盟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不断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创新督查工作形式,提升督查工作效力,确保盟委、行署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围绕重点,推动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
紧紧围绕事关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点工作和盟委、行署的重大决策抓好督查落实。一要围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差别化政策帮扶,鄂尔多斯对口支援等工作抓好督查落实。二要围绕推动“四个转变”、建设“四大基地”、主要经济指标“十二五”翻两番、推动新型工业化进程、城乡统筹发展进程等盟委、行署的主导决策部署抓好督查落实。三要围绕盟委(扩大)会议、行署常务会、盟长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精神落实情况抓好督查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住中心,促进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如期实现
紧紧围绕盟委、行署确定“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盯紧目标任务、保持足够的投资强度,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这一中心任务抓落实、促落实,保增长。一要紧紧围绕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财政收入增长33%、城乡居民收入增长17%和16%等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抓好定期督查,动态掌握目标实现情况。二要紧紧围绕新开工项目、续建项目进展、项目投资完成、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服务中小企业发展、节能减排责任目标落实等情况开展跟踪督查。三要围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2〕4号)落实、林业建设、草原建设、治理水土流失、地质环境保护等生态保护建设方面开展督查。
三、关注民生,确保民生领域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围绕盟委、行署“落实富民优先要求,加快富民增收步伐,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抓好督查和调研。一要围绕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易地移民搬迁三大工程抓好督查落实,确保全年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32%。二要围绕盟委、行署为民办好“十件实事”抓好督查落实。加大就业、创业、保障性住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督查落实。三要围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第一阶段三年规划完成情况和第二阶段工程启动情况、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情况抓好督查落实。
四、精心承办,提高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要高度重视盟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的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充分发挥政府督查部门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职能,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查、通报、考核和评比,督促承办单位尽职履责,确保办理工作环环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各承办单位要将提案办理与促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切实推动办理工作由文字答复型向解决问题型转变,使办理过程真正成为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推动政府决策的进程。
五、夯实基础,大力提高督查效力
要努力提高督查工作的灵活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真正使督查工作定位高、谋事准、落实快、成效好,充分发挥督查工作在抓落实中的参谋和助手作用。要善于利用督查手段抓落实,及时掌握决策执行动态,了解情况,总结经验,促进决策的实施、目标的实现和工作的落实。主动开展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出思路、出策略、谋大局。完善督查工作机制,规范督办运行程序,建立健全督查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推进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创新督查方法,不断改进和完善书面汇报、实地查看等传统督查方法,积极推进随机抽查、暗访调查、网上调查等新举措。充分利用、交流、研讨等手段,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切实履行好督查工作肩负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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