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宁政办发〔2014〕65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9日
关于加快发展高效节水灌溉
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实施方案
我区地处西北内陆,干旱少雨,资源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并存,水资源短缺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全区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近90%,用水方式粗放,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十分突出。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宁夏高效节水灌溉“十二五”规划》,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效益为核心,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转变农业用水方式,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高效节水农业转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效的水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连片推进。结合土地流转和农业结构调整,由自治区统一制定规划,集中投入,分年实施,连片推进。
——总量控制,以水定产。根据全区水土资源状况,按照各县(区)用水总量控制的要求,以水调结构,以水定产业,以水定规模。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自治区产业布局,面向市场需求,在集约化经营、种植结构较统一的区域优先发展,重点针对特色种植业和经果林,兼顾粮食作物。
——科技创新,强化服务。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积极引进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加强示范培训和科研技术攻关,完善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
——建管并重,注重机制。坚持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同步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工程节水、农艺节水、管理节水相结合,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
(三)总体目标。依托国家有关项目,以中部干旱带扬水灌区、南部山区库井灌区和贺兰山东麓百万亩葡萄长廊为重点,规模化发展以滴灌、喷灌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集成创新节水技术,构建高效节水农业技术体系。力争到2017年,全区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0万亩,累计达到300万亩,占全区灌溉面积的35%,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年实现节水3亿立方米;到2020年治理盐碱地100万亩,打造西北干旱区特色高效节水农业示范区,以农业节水支撑工业、城市、生态发展用水需求。
(四)分区布局。按照“北部节水、中部调水、南部开源”的分区治水思路和“以水调结构,以水定产业,以水定规模”的要求,大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建立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区域产业结构布局。引黄灌区以贺兰山东麓葡萄长廊为重点,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库井灌区以发展玉米、马铃薯、枸杞、红枣等特色种植为重点,集中连片发展。按片区布局,北部引黄灌区40万亩,中部干旱带86万亩,南部山区14万亩;按市布局,银川市26万亩,石嘴山市4万亩,吴忠市50万亩,固原市22万亩,中卫市26万亩,农垦局12万亩;按作物品种布局,葡萄41万亩,枸杞26万亩,红枣22万亩,压砂西瓜8万亩,蔬菜2万亩,马铃薯16万亩,牧草17万亩,其他8万亩;按灌溉技术方式布局,喷灌13万亩,微灌127万亩。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3个百万亩重点工程。
1.中南部地区百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结合《中部干旱带农业结构调整规划》,2014年—2017年在中部干旱带扬水灌区和南部山区库井灌区建设以滴灌、喷灌为主的100万亩特色作物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其中,喷灌12万亩,滴灌88万亩;中部干旱带扬水灌区86万亩,南部山区库井灌区14万亩。
2.贺兰山东麓百万亩葡萄长廊节水灌溉工程。结合贺兰山东麓葡萄长廊建设,依托相关节水灌溉项目,整合资金,重点建设贺兰县插旗口至青铜峡市甘城子的核心区供水工程和节水改造配套工程,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区葡萄面积达到111万亩,其中,现状葡萄面积38万亩、农田改葡萄面积35万亩、新增葡萄面积32万亩、防护林面积6万亩,形成百万亩葡萄产业带。
3.银北地区百万亩盐碱地改良工程。加快落实《银北地区百万亩盐碱地治理规划》,坚持“大挖沟、挖大沟、砌护沟”,采取工程、农艺、生物、环保等综合措施,系统整治排水沟道,增强排水能力,有效降低地下水位,加快银北百万亩盐碱地改良。到2015年,完成骨干排水沟道治理,2015年—2020年,完成电排站改造、田间整治,治理盐碱地100万亩。
(二)建立3个高效节水技术基地。
1.建立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基地。依托“以色列节水贷款项目”,在贺兰山东麓葡萄长廊发展10万亩滴灌示范基地;依托现有国内节水灌溉项目,加强整合和技术创新,逐步引进、推广以色列滴灌技术,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并逐年扩大规模。2014年计划在中宁、红寺堡等县(区)建设5个不同种植品种的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新增面积5万亩。
2.建立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培训基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每年与以色列有关方面共同组织水利和农业专业技术培训班,对水利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积极开展相关的科研、实验研究工作,加快建立覆盖全区的技术团队,为高效节水灌溉提供智力支撑。2014年,在农垦建设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培训基地,开展以滴灌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选型、水肥一体化和工程运行管理为主的3期培训班,培训专业节水人员200人。
3.建立国际先进节水灌溉产品生产基地。加大国际先进节水灌溉技术和新工艺、新产品的引进与推广力度,在区内建立生产基地,逐步实现产品的本地化生产,降低产品成本。围绕高效节水灌溉发展中的突出技术和管理问题,开展科研攻关,研发适合我区的高效节水灌溉设备、设施和管理模式,提升节水灌溉技术水平。
(三)严守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指标。
1.严守用水总量红线。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3〕61号),将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落实到县(区)。严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定额管理、总量控制,建立节水有奖、超用受罚的激励机制和农业高效节水补偿机制,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新增农业用水必须通过县内调剂的方式解决。2014年度引黄水量控制在63亿立方米以内,耗水量控制在33.7亿立方米以内,2015年全区取用水总量控制在73亿立方米。
2.严守用水效率红线。突出农业节水重点,以县为单位,启动开展县级行政区节水达标建设行动,严格控制高用水和粗放型项目建设,全面推行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节水技术,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开展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广泛动员全社会加快节水型社会省级示范区建设,全方位促进农业用水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用水效率。2014年、2015年全区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分别提高到0.47、0.48;2015年、2020年全区引水量单方水效益指标由33.6元/方分别提高到39.2元/方和50元/方。
3.严守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开展主要饮用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主要入河排污口设置专项检查。加强重要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和沟道县界断面监测,对超指标排污市、县不予审批新增取水项目和入河排污口。加强应急监测、信息通报和协同处置能力,有效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2014年全区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2%以上,2015年全区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7%以上。
(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三化”进程。
1.推进农业生产集约化。落实中央关于农村改革的政策,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和土地流转力度,加快土地集约化进程,积极培育公司、农民经合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构建激励机制,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投入,促进高效节水灌溉规模化发展。
2.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规范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四制”管理。从项目立项、规划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建立健全节水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定期发布推荐节水企业和产品名录,加强质量监督和检测,把好材料设备入口关。加强工程质量和运行情况评估验收,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3.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运行管理可持续化。坚持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与管护机制建设同步进行,每一项工程都要切实落实管护主体和运行经费来源,扭转重建轻管现象。继续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运行情况的指导监督,做好技术跟踪服务,确保工程持续良性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点,作为农田水利建设的主攻方向和推进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高效节水灌溉任务表(2014年—2017年)》(附件1),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明确目标任务,纳入政府效能目标考核。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牧厅、林业厅等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重点任务责任分工一览表》(附件2),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人民政府是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的同时,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保障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配套,并逐步建立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定额补助机制。要积极整合西北节水增效、以色列节水灌溉等项目资金,统一规划,统一实施,避免重复建设。要足额落实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政策,重点用于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要引导土地经营企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建立政府和社会化投入相结合的投入机制。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农业节水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各种媒介,广泛、深入宣传高效节水的重要性、紧迫性,特别要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效节水工程建设。
(四)加强督查考核。坚持“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把高效节水灌溉工作考核作为“黄河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竞赛的重要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力度,实行水利项目资金安排与高效节水灌溉工作实效相挂钩的激励政策,严格奖罚,推动高效节水灌溉健康发展。
附件:1.高效节水灌溉任务表(2014年-2017年)
2.重点任务责任分工一览表
附件1
高效节水灌溉任务表(2014年—2017年)
地县面积喷灌微灌
(市)(区)合计(万亩)(万亩)
(万亩)
全区合计14013127
银川市全市合计26026
兴庆区101
永宁县10010
贺兰县505
灵武市10010
石嘴山市全市合计404
平罗县202
惠农区202
吴忠市全市合计501040
利通区615
青铜峡市606
同心县12012
盐池县1293
红寺堡区14014
中卫市全市合计26125
沙坡头区505
中宁县15015
海原县615
固原市全市合计22220
原州区1028
西吉县404
彭阳县707
隆德县101
农垦局12012
附件2
重点任务责任分工一览表
名称完成
时限牵头
单位配合
单位任务分工
(一)中南部地区百万亩特色高效节水灌溉工程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水利厅负责工程建设方案的指导把关和质量监督,组织各市、县进行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开展水资源论证,合理配置水资源。
发展改革委负责相关工程的立项审批,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项目和资金支持。
财政厅负责资金的筹措和整合,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科技厅负责中部干旱带高效节水特色农业试点方案制定和实施工作。
农牧厅负责种植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土地集约化经营,耕地地力培肥工作,提高土地生产效率。
林业厅负责示范区特色经果林产业建设和技术指导。
(二)贺兰山东麓百万亩葡萄长廊节水灌溉工程2014年1月至2020年12月水利厅负责水量调配、技术把关、质量监督,组织各市、县进行供水工程建设。
发展改革委负责相关工程的立项审批,并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支持。
财政厅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和整合,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抓好以色列贷款节水项目实施。
林业厅负责葡萄产业的规划、种植和技术指导等。
农垦局负责垦区葡萄和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产业发展,以色列节水灌溉示范基地建设、生产基础建设工程和田间灌溉工程的建设实施及管理和建设范围内的征地拆迁。
(三)银北地区百万亩盐碱地改良工程2013年10月至2020年12月水利厅负责统一规划设计、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及干沟整治工程建设。
国土资源厅负责工程建设用地的审批和支沟整治工程建设。
农发办负责支干沟的整治和建设。
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的审查、立项和审批等工作。
财政厅负责整合项目资金及安排专项资金。
农牧厅负责做好农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农业改良措施的落实。
环境保护厅负责加强污水治理和排放的监管,加强对污染源的分析研究和整治。
林业厅负责项目区生态绿化,科学规划防风林带建设。
名称完成
时限牵头
单位配合
单位任务分工
(四)建立三个高效节水技术基地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水利厅负责先进滴灌技术的引进,加强高效节水示范区基地建设,开展技术培训和科研攻关。
农牧厅负责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推广、培训等。
科技厅负责节水和农业新技术和新工艺、新产品的引进与推广。
财政厅负责相关资金的筹集和监督检查。
农垦局负责国际先进高效节水灌溉设备材料生产基地建设。
(五)严守水资源控制“三条红线”指标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水利厅负责水资源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建立健全相关激励和补偿机制,促进水权改革和农业用水方式改变。
物价局负责全成本水价和阶梯式水价核算的指导监督工作。
财政厅负责节水示范县(区)建设资金筹集和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水污染物排放,开展重点河流跨地级市断面水质监测评价。
农牧厅负责制定节水农业及节水产业种植结构调整、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减少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控制。
(六)推进农业生产集约化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农牧厅负责指导各市县开展农业结构调整,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各市县开展土地流转工作。
水利厅负责落实农村水利改革的相关政策,构建激励机制,促进高效节水灌溉规模化发展。
国土资源厅负责配合做好土地流转相关工作。
(七)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规范化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水利厅负责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发展改革委负责相关水利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指导。
(八)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运行管理可持续化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水利厅负责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运行情况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和技术跟踪服务。
财政厅负责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运行管护经费的筹集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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