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南政办〔2010〕4号
颁布日期:2010-01-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南政办〔2010〕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010年春节将至,为使全州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新春佳节,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安排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通知》(青政办〔2010〕1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认真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2009年,经过全州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州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严峻考验,完成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全州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态势。同时,各地区、各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千方百计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但由于我州经济发展滞后,城乡贫困面大,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的任务仍十分繁重。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把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海南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利民之事,切实关心、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好生产生活问题,使全州每户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都能得到妥善安排,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维护全州社会稳定大局。

二、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当务之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要在全面了解困难群众现实需要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主动跟进,狠抓落实,确保困难群众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其它正当需要有保障。

(一)要周密安排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要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要进村入户全面了解困难群众和特困户的具体情况,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要及时予以救助;要进一步加大救灾经费的投入,加强物资保障,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他们不挨饿、不受冻,吃得饱、穿得暖。二要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城乡低保工作,确保失业保险金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做到不漏一人、不少一分、不拖一天;认真做好扶贫济困工作,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济等涉及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发放补助救济金。三要切实做好优抚对象的生活安排工作。加大对各项优抚政策和资金落实督促检查力度,保证烈军属、伤残军人、在乡老红军、老复员军人抚恤补助金和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以及退伍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及时足额兑现。四要扎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认真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和扶持困难企业各项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局势,特别要把财政资金、信贷支持和税费减免等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确保春节前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清偿。五要抓紧解决困难群众的安全过冬问题。要加大对困难群众重建住房的支持帮扶力度,对暂时无法在永久性住房中过冬的群众,要统筹考虑鼓励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棉帐篷等多渠道解决住所,保障过冬棉衣被、供暖设施和取暖燃料,保证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二)要精心组织社会捐助和扶贫助残慰问活动。要继续发动社会各界、有能力的民间组织和广大群众,开展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社会捐助活动,动员社会各界伸出援手,捐款捐物。根据困难群众的实际需要,做好分配方案,尽快将捐赠款物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要积极组织走访慰问城乡困难群众特别是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企业下岗困难职工和社会福利机构。

(三)要认真安排好企业和农牧业生产。完善对困难企业的扶持政策措施,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继续做好秋粮收购和农产品市场调控,加强越冬农作物管理和春耕备耕,组织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加强对化肥、种子、生产工具等物资的监管和供应。要抓住农闲有利时间,加强对实用技术和相关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农牧民群众科学种养水平和竞技能力。

(四)要切实保障市场供应。要根据节日期间市场需求,积极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繁荣城乡市场。要加强市场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科学储备应急物资,保证市场供应充足,保持商品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串通定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五)要扎实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密切关注重大传染病疫情和重大动物疫情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防止疫情扩散。要进一步强化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各项防控措施,严控在社区、学校、交通工具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聚集性传播,做好对重症病例的诊治工作。要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人员和物资准备,充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一线值班力量,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要,保证节日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直报网络和通讯系统正常运行。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和进出口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集贸市场、超市、饭店、餐馆、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对供水单位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情况的检查,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三、严厉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各地、各部门要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觉与广大人民群众同甘共苦。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出国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收敛钱财。要严肃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严格控制年终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

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维稳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牢记稳定是第一责任、是硬任务的要求,时刻绷紧维护稳定这根选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维护藏区稳定预防和应急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深化寺院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寺院管理的巩固提高工作,继续推动解决藏传佛教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继续推进宗教场所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全力以赴确保社会稳定大局持续巩固。要高度警惕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破坏活动,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藏独”、“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以及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要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推进“平安海南”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定期下访,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置群众聚集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五、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从重视和关心群众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千方百计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民政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救灾、低保、优抚等专项资金和救灾物资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和物资真正用在困难群众身上,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对近期安排下拨的救灾等各项经费,各级政府要抓紧落实,尽快下拨,务必在春节前发放到群众手中。各级领导干部在春节前要抽出更多的时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要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细心了解困难群众面临的现实困难,亲自察看米袋子、菜篮子、火炉子,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疾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实际问题逐人逐件认真办理,对情况属实的,要认真解决。要热情接待上访群众,认真处理信访案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防止群众集体性上访,遇到紧急和重要情况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六、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值班,确保节日期间信息渠道畅通安全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及时妥善处置。同时,要着眼于推动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精心谋划和安排明年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重点工作,为全面做好2010年的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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