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每日动态手机短信回复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西政办〔2011〕112号
颁布日期:2011-09-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每日动态手机短信回复工作的通知

西政办〔2011〕11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领导干部每日工作动态栏目是根据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设置在“中国·柴达木”门户网站政务频道首页显著位置的重点栏目之一,是依托州政府综合短信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栏目自设置发布以来,因内容更新及时、作用显著,得到了省、州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每日工作动态手机短信回复工作,切实做好领导工作动态栏目内容保障,真实掌握和了解工作动向,为领导决策提供辅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按时回复。各地区、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领导工作动态每日手机短信回复工作,请在接收到短信平台发送的“领导动态”信息后,严格按照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19时前回复短信的时限要求,通过领导本人手机向短信平台(0977-8711111)回复第二天的工作动态,鉴于周六、周日为法定休息日,亦请各位领导在周日回复周一工作,周四回复周五工作。工作动态内容包括姓名、职务、工作地点、具体工作内容等,回复时请在短信内容前加回执代码1092。

二、高度负责,据实回复。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根据本人实际工作情况据实回复短信,确保短信内容真实有效,为州委、州政府领导工作安排提供辅助。州政府办公室将根据领导工作动态栏目内容,不定期抽查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在岗情况,若因短信内容失实或不按时限回复短信,产生严重后果的由本人负责。

三、其他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休假或出差时间较长时,可电话告知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0977-8222333),说明出差或休假截至日期,期间可暂停领导动态短信回复,待出差或休假结束后再按要求和流程及时回复短信。同时,要加强短信回复的持续性、真实性,自觉主动地做好短信回复工作。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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