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完成201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地区和部门的决定
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完成201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地区和部门的决定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北政〔2015〕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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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3-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完成201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地区和部门的决定
北政〔2015〕15号
2014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政府、州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州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围绕计划生育年度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2014年度人口控制责任指标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此,州人民政府决定:
一、根据《2014年海北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经州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各地区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祁连县、门源县达到优秀地区标准,分别奖励祁连县6.48万元、门源县6万元;海晏县、刚察县达到良好地区标准,分别奖励海晏县5.08万元、刚察县5.06万元。
二、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考核评估为优秀地区,奖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5万元。
三、根据《2014年州直相关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经州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州直相关部门考核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奖励州教育局、州工商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6000元,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5000元。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一票否决制”,强化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完成2015年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海北州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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