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州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州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北政办〔2015〕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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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3-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州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北政办〔2015〕21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2015年全州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意见》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
2015年全州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今年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将2015年全州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如下:
一、严守政治纪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讲话精神,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牵头单位:各级政府和部门)
(二)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刚性约束,严格按照党章办事,严格遵纪守法,严格遵循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高度自觉践行“5个必须”,旗帜鲜明与“7个有之”行为作斗争,坚决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规矩。(牵头单位:各级政府和部门)
(三)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决策部署。对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府工作中全面落到实处,真正把严守党的纪律体现到广大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之中。(牵头单位:各级政府和部门)
(四)在履职尽责中确保政令畅通。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主动作为、勤政有为、善作善为,把干事创业谋发展、坐言起行抓落实作为最大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层层传导抓落实的压力,对重大任务明确分工,拉清单、建台账,限期落实、对账消号,切实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牵头单位:各级政府和部门)
二、大力简政放权
(一)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取消调整下放审批事项,抓紧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核准范围,扩大企业投资自主权。今年年底前完成州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公布工作。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快清理各类不合理不规范的年检、证照等事项,切实解决上放下不放、明放暗不放、放“权”不放“限”等问题,提高取消下放事项的“含金量”。(牵头单位:州编办、州政府各部门)
(二)完善政府服务体系建设。大幅削减企业登记和项目投资前置审批,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推行“三证合一”。发挥好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用,完善各级政府行政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强化“窗口”服务功能,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牵头单位:各级政府和部门,州编办、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管。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防止变相审批,严控新增审批。对明确下放的权限,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不能以备案之名行变相审批之实,不能把权力转交给行业协会和事业单位承担,坚决消除“灰色地带”。大力整治“红顶中介”,破除垄断,加强监管,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彻底脱钩。加快建设全州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推动监管重心下移,同步建立地方政府责任清单,强化州、县政府监管责任,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改变简政放权“上热下冷”的状况。(牵头单位:各级政府和部门,州编办)
(四)全面正税清费。推进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性服务业等“营改增”扩围改革,实施好煤炭资源税费改革,全面规范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清理行政性收费,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项目,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收费,严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为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良好的市场和社会环境。(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三、全面依法行政
(一)依法科学决策。通过健全专家咨询制度、风险评估机制等措施,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增强政府立法地方特色。坚持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机制和两年定期清理制度,形成“能进能出”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坚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行重大民生工程决策听证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建设阳光政府。(牵头单位:各级政府和部门,州政府法制办、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规范权力运行。
1、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深化预算体制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加大专项资金统筹力度,激活财政存量,完善结余资金清理机制,强化绩效管理,严格会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推动财权事权统一和财权重心下移,让积极财政政策更加高效、更加精准发力。(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州审计局)
2、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经营重点环节的制约监督,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牵头单位:州国资委)
3、进一步强化公共资源监管。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加强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的制度规定,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和土地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州国土资源局)
(三)公正文明执法。继续巩固我州“全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示范区”建设成效,大力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下移,推进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通过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解决依法行政的难点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牵头单位: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相关部门)
四、持续改进作风
(一)自觉践行“好干部”五条标准和“三严三实”。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高度自觉地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和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强化党性修养,严格遵规守章,重德律己修身,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牵头单位:各级政府和部门)
(二)大力解决突出问题。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21条、州委17条措施,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持之以恒抓好整改。紧盯作风领域出现的新趋势、新变化,注重研究深层次问题,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公务人员“胡作为”、“乱作为”问题,大力整治“慢作为”、“不作为”以及“懒政”“惰政”现象。(牵头单位:各级政府和部门)
(三)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抓好制度的健全完善和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消除“制度真空”,防止“破窗效应”。创新行政理念,改进行政方式,从根本上改进文风会风。继续强化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的正风肃纪,加强对“三公”经费管理、节约政府开支、降低行政成本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牵头单位:各级政府和部门)
五、坚决反腐倡廉
牢牢把握省政府和州委的要求,遵章守纪、惩防并举,有腐必反、有案必查。重点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从快查办、严肃处理顶风违纪搞“四风”的问题。坚决查处民计民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失职渎职、监管缺失和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在工作中出现的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贪污侵占、私分滥发、小官巨贪等群众痛恨的问题。(牵头单位:州监察局,各级政府和部门)
六、严格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全州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任务,强化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全力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支持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强化示范带头。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执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强化队伍管理。对广大公务员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问责,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不断强化“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防微杜渐,管住“小节”,解决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牵头单位:各级政府和部门)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抓紧制定落实分工任务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州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分工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确保分工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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