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7-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对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省信息中心关于电子政务外网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为加快我州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步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发改高技〔2009〕988号文)和青海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省发改委要求2011年底年,基本建成从中央到地方统一的国家政务外网,横向连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级政务部门,纵向要覆盖中央、省、地(市)、县,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要。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成立或指定相关机构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加强联系协调,切实加快外网建设步伐

1、加快各地中心机房建设:县级网络中心机房面积不少于20平米,机房必须保障用电安全及防雷、防水、防静电措施,能够保证外网核心设备运行安全。各县网络中心机房建设必须在7月份完工。

2、加快线路租赁的落实:目前,州政府办公室已经与海北州移动分公司就光纤租赁签订了协议。州至各县(场)的光纤租赁费已经由州财政纳入预算,各县中心机房至各部门、县至乡的光纤建设和租赁由各县自行安排解决,但须预留县至乡的光纤接口,为下一步网络拓展做好前期工作。各县政府必须在2011年8月10日前完成县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各县政府与电信运营商签订相关协议后,请及时上报州政府办公室,以便统一安排设备调试及相关工作。

3、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安排专人负责电子政务工作,明确职责任务,扎实推进工作。请各地、各部门务于7月28日前将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名单、职务、联系电话、本单位接入外网电脑数量等信息上报州政府办公室(见附件)。为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州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电子政务外网专题培训班,届时请各地各部门组织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电话:8644181,传真:8642320

附件:海北州实施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海北州实施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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