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北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北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北政办〔2013〕1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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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2-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北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由州公安消防支队拟定的《海北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
海北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公安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巩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成效,现制定全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办法》,以全国、全省、全州“两会”等重大会议以及全州2014年“元旦、春节、元宵”等重大活动、节日期间的消防安保工作为重点,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最大限度地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为全州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州政府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州政府副州长马占德任组长,副秘书长辛文甲、州公安局副局长岳卫平、州消防支队支队长朱升武、政治委员冉向民任副组长,州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指挥调度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专项会议,对本辖区、行业系统进行部署、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消防支队,由州消防支队支队长朱升武兼任主任,具体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组织、推进和协调工作。
三、时间阶段
从即日起至2014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回头看”的基础上,重点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单位以及“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场所,着力督改重大火灾隐患,力争所有政府挂牌督办单位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摘牌销案。完善多户联防制度,成立义务消防队,配置简易灭火器材,以消防部门和派出所为主力,大力推进各类小场所火灾隐患的整治。
第二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10日)针对“平安夜、圣诞、元旦”期间人流物流相对集中的特点,对辖区的餐厅酒店、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综治平台,确保年底前100%的乡镇、街道网格化建设达标,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达标。要推动乡(镇)政府、村牧民委员会等发挥组织领导作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进农牧区、进厂区、进家庭”活动,制定防火公约,建立多户联防等村牧民自我管理机制,督促农牧区群众切实加强烧柴、麦草等燃料堆放管理。同时,要加强寺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寺院义务消防组织,完善寺院消防设施配备,强化佛事活动的用火用电管理,夯实农牧区和寺院抗御火灾的能力。
第三阶段(2014年1月11日至2014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全国、全省、全州“两会”等重大会议期间和“除夕、春节、元宵节、藏历新年”等节假日期间,要对辖区内各类商场市场、公众聚集场所、大型节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全州“两会”会场、会议代表驻地等开展专项治理,在关键节点实施“零点夜查”行动,对关键部位要不间断巡查和现场监控,确保全州火灾形势稳定。
四、整治重点
(一)加强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查。督促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病房楼、学生宿舍楼以及厂矿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挤占疏散通道,严禁营业期间封堵、锁闭安全出口;确保防火卷帘、防火门能够按照要求正常使用;坚决清理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的违章建筑、非法店铺。对存在消防安全通道、安全出口问题的单位,应当要求当场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在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的前提下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该临时查封的查封,该责令“三停”的停产停业,该政府挂牌的挂牌,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检查。特别是对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室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等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要组织住建、规划、质监、安监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逐项治理、逐个解决。要重点查看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系统定期维护保养是否落实到位,移动式灭火器材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及时督促各单位对自动消防设施和配置的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保养,落实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防冻措施,严禁关闭消防给水阀门,严禁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
(三)加强对用火用电设施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检查。商场、商店内非营业期间要关闭不必要的电源;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法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作业、动用电气焊;要加强对周边地区的巡逻检查,禁止在周围烧荒、焚烧垃圾和燃放烟花爆竹;学生宿舍、医院病房等要杜绝使用电炉子、酒精炉、液化气灶具等用火用电设施;督促各社区、居(村)委会要定期对居(村)民家庭的电气线路、生活用火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并督促单位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四)加强寺院等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各县人民政府要将寺院消防工作纳入和谐寺院建设,深化消防安全管理“进寺院”工作,按照《青海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寺管会消防工作责任,建立建全消防管理制度,规范寺院僧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消防安全培训。要将寺院及寺院周边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确定网格责任人,建立巡逻巡查机制,督促寺管会与僧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指导寺院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自除活动,切实提高寺院火灾防控水平。
(五)加强节日期间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紧盯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关键时段,进一步加大对购物、欢庆场所的检查力度,加强对夜间营业场所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脱岗漏班、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等行为;要以车站、商场市场、大型活动以及烟花爆竹的储存、销售、燃放场所为重点,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明确步骤,集中开展清查整治,对涉及的重点区域、场所和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实行巡防看守,圣诞、元旦、除夕、元宵节当晚要开展“零点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六)加强“两会”期间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国、全省、全州“两会”等重大会议期间,各地要高度重视,组织各职能部门广泛开展社会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彻查隐患,消除盲点。“两会”期间,要对会场、代表驻地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加大督改力度,能当场改正的要当场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前提下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要及时报告政府协调督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密组织,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增加。各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为抓手,落实政府消防工作主体责任,强化行业部门监管,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为核心,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火灾防控工作责任网络,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层层发动,全力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强化督导、严力整治,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效。各县人民政府要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为抓手,督促行业系统落实部门监管、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行业系统组织专门力量对治理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场所分阶段、分区域进行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一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从重处罚。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各部门切实查清隐患、找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期间,政府将组织督察组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察,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冬防工作部署,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三)拓展渠道、强化宣传,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各县要针对今冬明春火灾防范特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知识,提高全社会消防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办专题专栏,报道工作动态,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工作。要充分运用“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参与;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继续深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努力营造浓厚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氛围。
(四)严格管理、强化执勤,认真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全警消防”工作机制,组织督察、治安、交通、消防等警种,发动基层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全州消防部队要针对今冬明春火灾多数发生在夜间,发现晚、报警迟、烟雾大、扑救难、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规律和特点,落实力量调派、初战控火、火场供水、防冻保暖、战勤保障等措施,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开展今冬明春抗寒防冻训练和实地熟悉演练,与社会联动力量密切协同,确保一旦发生大的火灾,能够快速反应、科学指挥、成功处置。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各有关部门要安排1名工作人员作为专门联络人,负责与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联络,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11月25日前,报《全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联络表》。12月8日前,各县上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达标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各项资料报送至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州消防支队防火处)。
联系人:张庆之电话:1389701911909708642373
QQ:109333213
附件:1、全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联络表
2、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阶段情况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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