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9-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2013〕6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户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我州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自2011年5月份启动至今,转户总人数只有2400多人,从整体上看,距“转户总量大幅度上升,转户农牧民数量大幅上升”的目标差距很大,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各县、各有关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认清差距,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综合施策,全力确保户籍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深入查找,认清全州户改工作中存在的七个突出问题

(一)个别地区领导认识不到位、工作不主动、积极性不高。各县政府存在责任主体不清的问题,认为户改工作是公安机关一家的事情,在实际工作中各县政府“一把手”并未履行领导小组组长的职责。各地对完成户改工作任务缺乏应有的工作压力,没有作为硬任务、硬指标来对待、来推动、来完成。各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如何推进本地区户改工作没有深入思考研究,既无清晰的工作思路,也无有效的对策,心中无数,手上无招。个别县分管县长不明确,存在临时指派、应付检查的情况,造成工作衔接断档。

(二)个别地方和部门宣传动员工作力度不够。农牧民群众转户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实质上是各县、各相关部门的宣传工作不到位,各级工作人员对户改政策理解的不深、掌握的不透。同时,乡(镇)、村(牧委会)入村入户宣传工作覆盖面不广,宣传讲解没有新意,不能用群众的语言宣传户改内容和政策亮点,致使部分群众对政策了解不够,心存顾虑,影响了群众转户的积极性。

(三)政策吸引力不强。我州作为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投资创办企业限制多、政策吸引力不强,工业经济较为落后,社会吸纳就业的能力不强。同时,各县对转户后农牧民子女上大学的补偿问题,转户后低保、医保问题,转户后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问题,牧区草山、林地第二次承包权、农区宅基地以及有偿转让标准、党政军企共建村补助问题等没有出台相应优惠政策,政策吸引力不强。另外本地的农牧民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不愿离开赖以生存的土地、草山,加之农牧民进城后在务工、经商等方面仍有许多实际困难,思想上有顾虑。

(四)未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四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大多未及时出台符合本地实际、解决具体问题的户改配套措施。在执行省、州配套政策时存在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已转户农牧民未及时穿上“七件新衣”(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优抚保障),群众没有感受到政策的优惠性,转户热情不高。

(五)州、县户改办督促指导不够。州、县两级公安机关作为州、县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着组织协调和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各项措施,推动户改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职能。从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看,户改办在组织协调、督促推动方面力度不够,措施不多。

(六)州、县户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州、县成员单位对户改工作缺乏应有的责任心,没有摆上本部门重要的议事日程,对本部门在户改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责不清楚,在制定配套政策时照搬照套上级文件,对本地区存在的实际问题认识不深;具体指导乏力,工作成效不大。

(七)户改工作人员对户改政策学习不够、掌握不透,推动户改工作能力不强。从目前情况看,州、县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户改政策学习得不够、理解得不深、研究得不透。存在解释宣传不清、政策运用不灵活的问题,对推动户改工作无从下手。

二、落实六项措施,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加快推进全州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发展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促进全州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和外来人口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推动全州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下一步工作中,各县、各有关单位要将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把“转户总量大幅上升,转户农牧民数量大幅上升”作为指标性任务,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综合施策,全力攻坚。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政府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细化职责分工、责任到人。要针对本地区当前户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出台切实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切实推进户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户改工作任务。

(二)完善政策,解决“瓶颈”。各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其他地区好的做法和经验,针对转户群众的诉求和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我州实际,不断调整和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出“符合上级政策、符合本地实际、便于操作执行、相互衔接配套、语言通俗易懂”的细则,实行农牧区惠农政策和城镇社会保障政策“双轨制”并行,确保实现转户农牧民“四件旧衣”不脱,“七件新衣”照穿。

(三)加强宣传,强化培训。要把政策宣传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丰富宣传方式,切实提升宣传效果,让群众深入了解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惠和好处,打消群众转户的顾虑。州、县宣传部门要发挥牵头的职能,借助州政府门户网站,州、县电视台,县广播站以及《黄南报》、《今日同仁》、《天河之南》、《泽库牧民信息报》等媒体和报刊,开辟专栏,采取藏汉双语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政策措施。同时,要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户改相关单位、乡(镇)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村(社)带头人等深入学习户改各项政策措施,增强其推动户改工作的能力。

(四)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各县要确定2-3个条件较为成熟的乡镇、村作为试点,综合施策,全力推进。同时,要把城中村、城郊村、寺院僧侣、初高中学生等作为转户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政策吸引和扶持,力争实现整体转户。

(五)放宽条件,简化手续。要认真落实凡符合“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两个基本条件的暂住人口,准许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在居住城镇落户等小城镇落户、租房户落户的相关政策,确保落户群众的意愿得以实现。同时,公安机关要切实提升服务效率,简化办事流程,最大限度地为办理转户的群众提供方便。

(六)加强督导,实行问责。为切实加强对各县户改工作的督导检查,州户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4个督导组。州公安局牵头,会同州教育、发改、住建部门负责督导同仁县;州民政局牵头,会同州财政局、人口计生、工商部门负责督导尖扎县;州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州林业、司法、扶贫部门负责督导泽库县;州人社局牵头,会同州农牧、国土、卫生部门负责督导河南县。各督导组每半月深入各县开展督促指导工作,了解掌握各县户改工作进度,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每半月将督查情况书面报州政府。各县政府也要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州政府将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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