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州计生委关于黄南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的通知
转发州计生委关于黄南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黄政办〔2010〕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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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3-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州计生委关于黄南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10〕1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计生委关于《黄南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黄南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
“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青海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09〕127号)要求,为加快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格局,确保全国“一盘棋”的“三年三步走”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的要求,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为核心,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基础服务管理网络为基础,以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为保障,以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为重点,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考核评估为导向,实现“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我州流动入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二、实施“三年三步走”应遵循的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州、县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统筹协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本地区基础工作、区际(省外)协作、多边区域(省内)合作的衔接和统筹安排。按照“三年三步走”的总体部署,依据本地人口流动规模、流向、工作基础及信息化水平,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案。
(二)强基固本,重点突破。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基层管理,提升服务能力,落实各级服务管理责任。在强基固本的基础上,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对本地重点难点工作的力度,力争突破制约本地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奠定基础。
(三)分步实施,鼓励创新。按照“三年三步走”目标,研究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在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建设、区域信息共享、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创造积累经验,为实现“一盘棋”工作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三、总体目标
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三年三步走”目标,到2011年末,基本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和统筹协调得到加强,基层服务管理统一规范;利用PADIS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平台基本实现异地查询、跟踪监测、动态管理;相关部门之间形成信息共享机制;省内、州内、省际之间的区域协作机制基本形成;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考核制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基本覆盖,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不断推进。
2009年基本实现州内“一盘棋”工作格局,建立新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和政策措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0%以上。
2010年推动州内、区域间协作,基本形成重点区域“一盘棋”。继续提高州内“一盘棋”工作水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5%以上。
2011年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一体化,基本实现与全省“一盘棋”工作同步,全面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整体水平,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的建立。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统筹管理,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登记服务制度,在全州开展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示范社区、示范村活动。
1、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明确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政府主导、统筹协调、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格局。
2、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推动全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3、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工作力量,认真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职能,街道(乡、镇)人口计生办应配备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专(兼)职工作人员,社区(村)应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需要配备协管员,同时加强对专(兼)职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4、州、县要将流入人口纳入现居住地户籍人口同服务、同管理、同投入,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列入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将机构人员、经费投入、免费服务落实率、流动人口出生符合政策率等重要指标纳入流入地考核内容。
5、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服务管理模式。
6、公安、民政、工商、卫生、教育、劳动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联手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给流动人口办理有关手续、证照时,流动人口应出示原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二)推动服务均等,实现免费服务基本覆盖。
1、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推动药具管理体制改革,使流动人口能够在现居住地便捷地获得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和技术服务。
2、流入地要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帮扶奖励。
3、探索建立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机制,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基本覆盖。流入地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属地经常性工作范围,定期检查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依法履行相关管理服务责任情况,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登记建档制度。
(三)实现信息共享,构建信息化工作平台。
1、将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纳入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统一业务流程和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更新和管理。
2、依托PADIS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平台,做好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动态管理,跨省交换信息网络覆盖率县级以上达100%,乡级达80%。
3、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强化部门信息共享,探索建立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和重点地区流动人口监测制度。推动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四)强化区域协作,推进区域服务管理一体化。
根据流动人口的总量、流向、趋势等实际情况,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和推进两地或多地的区域合作,形成长效协作机制,通过签订区域协作协议、信息通报和区域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召开相关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系会,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加快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一体化进程。
(五)实行双向考核,落实流入地、流出地责任。
1、州负责对各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工作,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检查评估指标》内容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上报省人口计生委。州直相关部门做好各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落实,完善综合治理的工作制度,对所属部门每年要进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及“婚育证明”查证建档情况的考评。州人口计生委负责对各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积极推动和加强地区之间、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的体制创新,确保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要求落到实处。
2、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突出领导保障、免费技术服务率及出生政策符合率等指标,强化流入地、流出地责任的落实。流出地要发挥源头管理的优势,做好外出人员的登记、宣传、教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相关工作,办证率要达80%以上。流入地要及时将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管理和服务情况通报给流出地,流出地要及时向流入地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查证建档率要达80%以上。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此项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承担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并参与督查和考核评估验收工作。
州县人口计生委(局)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领导本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的实施,并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统一要求,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各单位的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制定规划。流动人口多的县要重点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切实加大对村(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投入,加强村(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以提升州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流动人口少、信息化工作起步晚的县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信息化建设。
(三)检查评估总结。州人口计生委按照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省内“一盘棋”评估标准,加强对各县的工作考核、督查力度,并根据三年工作整体规划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总结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年工作,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要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评估和奖励,确保“三年三步走”工作目标的完成。
附件:
1、2009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省内“一盘棋”评估标准(略)
2、2、2009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省内“一盘棋”10项绩效指标说明(略)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