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田间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玉政办﹝2015﹞77号
颁布日期:2015-06-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田间管理工作的通知

玉政办﹝2015﹞77号

玉树市、称多县、囊谦县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农牧业发展的意见》,强化农业生产的基础性工作,改变我州普遍存在农田管理粗放的状况,提高农作物产量,现将进一步加强农田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农业生产管理

农业生产“三分种植,七分管理”。近两年,农民种植积极性逐步提高,作物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各项支农投入逐年增加,但田间管理措施不到位,政府引导组织不够有力,尚未改变春种、秋收、夏不管的局面,使农业生产效益明显下降,产量上不去,因此,市(县)、乡(镇)政府及农牧等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在完成复垦种植,落实耕地面积的基础上,把田间管理工作提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组织动员群众,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农田的常规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维护群众利益。

二、开展集中“除草周”和“农田整治周”活动

在抓好田间日常管理的同时,将每年的7月5日至11日设定为全州“除草周”,每年的4月10日—16日设定为全州的“农田整治周”。届时,市(县)、乡(镇)政府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干部带头组织动员群众进行除草、清石、打土保墒、平整土地为一体的集中治理活动,并实现常态化,逐步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三、强化督查工作

今后将农业田间的常规管理及集中活动组织情况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州政府督查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报州政府。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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