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文号:东政字〔2015〕44号
颁布日期:2015-10-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为做好我市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15〕17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和实施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确定成立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县区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仍不能满足普查需要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解决。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普查经费保障

本次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级统计和监察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利用自主卫星资源,准确测量我市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东营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2日

附件

东营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杨同柱(副市长)

副组长:尚茂中(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倪文华(市统计局局长)

闫长春(国家统计局东营调查队队长)

张杜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刘洪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隋向村(市财政局副局长)

燕浩林(市农科院院长)

王永贵(胜利石油管理局集体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成员:徐教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仲卫部(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

朱邦强(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鞠效贵(市司法局副局长)

孙葆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国庆(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魏兆荣(市水利局副调研员)

乔来秋(市林业局副局长)

韩松林(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尚英慧(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于学友(市疾控中心主任)

孙峰(市统计局副局长)

刘吉昌(市工商局副调研员)

张月锐(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许其成(市畜牧局副局长)

王武军(市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主任)

赵晓民(国家统计局东营调查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孙峰兼任。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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