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 颁布单位: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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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7-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3〕15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13年部门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临政办字〔2013〕80号)要求,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及全市147家重点用能单位2013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情况
2013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节能减排作为转调创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强化措施,扎实推进,超额完成了年度和“十二五”进度节能目标任务。
(一)各县区考核情况
经考核,沂水县、临沭县、兰陵县、兰山区等4个县区为超额完成等级;经开区、罗庄区、高新区、河东区、莒南县、蒙阴县、郯城县、平邑县、沂南县、费县、临港区等11个县区为完成等级。
1.目标责任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将节能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县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10+6”产业培植(招商)考核和县域经济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继续实行节能“双目标”责任考核,大部分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分别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节能目标责任体系。二是组织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2012年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表彰节能先进单位和成果,落实“四不一奖”规定。三是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多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调整充实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节能目标责任,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进一步巩固。
2.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实行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制,利用倒逼机制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一是严把新上项目准入关。强化源头控制,认真执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把新上项目用能关。沂水、临沭、高新区等县区实行新上项目联审联批制度,高新区将能评纳入管委会政务大厅办理事项,变“招商引资”为“选商选资”,从源头上严控“两高”行业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二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培植发展新能源、信息技术和节能环保等6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提高新兴产业比重。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冶金(建材)、化工等10大传统产业,实施补链、强链工程,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市列入国家和省淘汰计划的企业19户,全部完成淘汰任务并通过省核查验收;计划外主动安排淘汰落后产能企业23户,共淘汰落后产能52.72万吨;关闭了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土小”企业7户。三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各县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均同比上升;兰山、沂水、临沭等9个县区六大高耗能行业产值(现价)占地区工业总产值比重下降。
3.重点节能工程加快实施。大力实施节能工程项目,先后组织实施金沂蒙集团公司冷凝水闭式回收改造、山东凯源木业公司锅炉烟气余热回收改造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5个,完成省级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项目18个;山东省临风鼓风机有限公司“LW型高温离心风机”、临沭县华盛化工有限公司“原甲酸三乙酯联产叔丁胺及生产中反应精馏一体化关键技术研究”等6个省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项目。组织实施临沂市“节能双百工程”示范项目,建设学校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项目5个,节能灯推广示范村38个(15.44万只),年可节电982万千瓦时。加快推广先进节能技术产品,京普太阳能科技公司、天丰新能源公司、长红太阳能公司、清大浩宇太阳能科技公司等企业生产的高效太阳能热水器纳入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山东圣威新能源公司“高效节能减排循环流化床有机热载体锅炉”和临沂恒河电力设备公司“YBW节能型预装式移动变电站”等7项节能技术、产品或设备纳入省第四批重点推广目录;推广使用国家财政补贴“四类工业节能设备”54台,争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33万元。
4.循环经济发展继续加快。扎实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列入2013年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争取中央财政奖励资金0.98亿元;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沂水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方案获省批复。加快实施循环经济示范试点项目。临沂金升有色金属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已建成年产32万吨铜线杆生产线项目、年产20万吨高纯阴极铜项目和废杂铜精炼阳极泥金银贵金属回收利用项目;华东有色金属城提升扩建项目,总投资50亿元,年交易额达1000亿元。
5.节能执法监察力度加大。强化节能执法监察,启动市县两级上下联动机制,将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列入监察计划,先后对42户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进行日常监察,对159个新上项目能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下达各类执法文书300余份;对7户违法使用淘汰设备的企业罚没设备9台,罚款5.4万元;对2家限制类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差别电价收入3.68万元;完成重点用能单位2012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查工作,对未按时上报的企业开展了现场监察。
6.节能管理基础逐步夯实。除费县外,其他各县区均成立了节能办和节能监察机构。建立健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强化了能耗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2013年,全市新增5户企业取得“计量合格确认”证书,累计48户;检定能源计量器具1980台(件),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检定率分别提高3.2和5.6个百分点;成立了锅炉能效测试中心,定期对在用锅炉开展能效测试,累计对500余台锅炉进行检测;建立了能源实验室,批准县级技术机构建设能源计量标准13项;加快能源计量信息平台建设,实现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实时监管。
7.节能宣传培训不断加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加强节能宣传,广泛宣传节能降耗重要意义,宣传先进典型经验,曝光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行为,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社会风尚。深入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能源紧缺体验日、城市无车日等主题活动,营造了节能减排良好舆论氛围。加强能源管理师培训,130人考取《山东省能源管理师资格证书》,累计达611人。
(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考核情况
经考核,市发改委、经信委、节能办、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房产和住房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水利局、农委、渔业局、商务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质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价局等23个部门均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2013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1.工业领域。组织重点用能单位深入开展节能低碳行动和能效对标活动。列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97户重点用能单位全部完成能源审计,2011-2013年累计实现节能量204.65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节能量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147户市级以上重点用能单位,除38户因停产、破产无法填报外,其余均按时完成上报。加快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进能源消费数据在线实时监测。史丹利公司“管控一体化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获批国家能源管控中心示范项目,获奖励资金180万元,年可实现节能量3万吨标准煤。
2.建筑领域。大力发展和推进绿色建筑,开展绿色建筑项目18个。严格墙改基金征收管理,全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实收2272.1万元,收缴率100%,收缴率、返退率均达到上级要求。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44个,建筑面积139.97万平方米;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全部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并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严格执行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达到99%以上,市直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为100%。加快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6.04万平方米。大力推广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实施太阳能光热一体化项目51个,共计203.6万平方米。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项目,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20个,共计213.53万平方米。
3.交通运输领域。我市被确定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城市,新能源公交车项目被评为国家第四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目前,全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达6337台,累计建设高速公路ETC专用车道20条。
4.公共机构领域。加快机关办公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共对6个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进行实时监控。推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全市节能产品采购金额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的80%以上。强化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共回收报废车辆324台,处置报废电子电器产品120余件、纸张13吨。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争创国家级和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分别为2家和4家。2013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分别下降3.2%和2.8%。
5.商业和民用领域。大力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高效节能型冰箱、空调等电器推广力度,倡导绿色消费。深入开展“两型”商场创建活动,减少或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
6.农业和农村领域。2013年,全市新增沼气用户3.15万户,总数达48.45万户;新建沼气工程、秸秆气化站125处;推广农村家用太阳能热水器累计265万户;安装小型风力发电机1059台;推广节柴灶、节能炉共计255万户;争取各级生态农业和农村新能源建设项目扶持资金3140.4万元。大力推广新型节能、高效农业机械。2013年,新增各类节能型农机具3905台,淘汰各类落后农机具2263台。
(三)147户重点用能单位考核情况
2013年度应考核重点用能单位147户(工业企业139户,交通运输企业7户,学校1户),其中:因停产、破产等原因无法考核13户,实际考核134户(工业企业126户,交通运输企业7户,学校1户)。实际考核的134户重点用能单位中,36户为超额完成等级,90户为完成等级,4户为基本完成等级,4户为未完成等级;2011-2013年累计实现节能量216.37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大多数重点用能单位组织机构健全,能源计量、统计、能耗定额、标准等基础管理工作扎实,建立了指标分解、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注重节能技术改造、研发和推广应用,能够开展经常性节能宣传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年,全市节能工作虽然取得较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一是产业结构依然偏重,结构调整进度迟缓,第三产业占GDP比重仅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提高幅度低于全省0.2个百分点;传统高耗能行业产业链条不够完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相对落后,单位产品能耗偏高。二是单位GDP能耗高于全省0.145吨标准煤,“十二五”进度完成率低于全省4.41个百分点。三是电力消费弹性系数过大,全市全社会和工业电力消费弹性系数(1.31和0.92)分别是全省的1.7倍和1.4倍,反映我市经济发展与电力消费增速不匹配,给节能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四是节能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部分“两高”项目未通过能评审查开工建设;部分县区节能管理和节能监察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节能投入不足。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临发〔2008〕21号)精神,将节能评价考核结果提交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和“四不一奖”规定。同时,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4户重点用能单位(山东新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久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市奥达建陶有限公司、临沂弘达亚飞运输有限公司),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
四、下步工作措施
2014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培植骨干企业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作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重要抓手,创新思路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一)着力推进结构节能。一是严把新上项目用能关,扼制“两高”行业发展。重新修订《临沂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加强能评能力建设,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招商引资项目节能预审和供电扩容报批制度,严控“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二是大力推进低碳经济发展,摊薄单位GDP能耗水平。加快发展新能源、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现代新兴服务业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低耗能、高附加值产业发展对GDP的支撑作用。三是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按期完成列入国家、省和市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任务;对照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和国家、省能耗限额标准,对列入淘汰目录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进行排查,限期停止生产和使用。
(二)加快推进科技节能。一是组织实施重大节能工程示范项目。以工业领域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能量系统优化、太阳能热利用、能效对标达标、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项目,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二是继续实施临沂市节能“双百工程”示范项目。组织实施35个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项目,建立35个节能灯推广示范村。三是加强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力度,积极申报国家和省重点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大力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积极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电机、变压器、照明产品等节能产品。
(三)扎实推进管理节能。工业领域,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加快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行节能量交易制度;组织重点用能单位通过节能信息系统填报月度能耗数据,编制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落实能源计量器具、数据管理制度,完成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任务。认真落实《临沂市重点用能企业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实施方案》(临节能资字〔2012〕164号),着力提升重点用能单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筑领域,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完成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交通运输领域,严格执行燃油经济性标准,继续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项目建设,推广甩挂运输。公共机构领域,加强能耗统计分析,推进既有高耗能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活动,实现人均办公能耗降低3%以上。农业农村领域,大力实施农村沼气工程,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商业与民用领域,建立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加强能耗计量统计和管理,推动宾馆和酒店取消使用一次性用品。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一是加快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为依托,以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为重点,发挥省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引领作用,培育壮大循环经济产业规模;加强高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省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二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贯彻落实临沂市清洁生产“1234”行动计划,组织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创建活动。开展清洁生产对标建设,全年新增清洁生产审核单位101家。三是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抓好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加强金升有色金属“国家循环经济—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建筑废弃物、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提高综合利用产品附加值,确保工业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五)加强节能监察执法。完善节能监察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能耗限额标准和淘汰高耗能设备等日常监察,开展能评制度落实情况、能评机构管理情况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等专项监察。加强县区节能监察机构硬件和软件建设,配齐配强节能监察专职人员,提升节能监察能力,强力推动依法节能。
(六)强化节能培训宣传。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负责人、重点耗能设备操作人员、能评人员等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节能管理和服务水平。以家庭社区、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业等为重点,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进家庭、进社区活动,以及节能宣传周、能源紧缺体验日和城市无车日等主题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专题采访报道活动,集中宣传报道节能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和参与节能的浓厚氛围。
附件:1.2013年度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
2.147户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30日
附件下载:
[2013年度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126K]
http://www.linyi.gov.cn/system/resource/egovinfo/download.jsp?id=2200
[147户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16K]
http://www.linyi.gov.cn/system/resource/egovinfo/download.jsp?id=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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