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泰安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及工作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泰政办字〔2016〕15号
颁布日期:2016-03-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泰政办字〔2016〕15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泰安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及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实施,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泰安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成丽副市长

副召集人:田萌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张勇华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刘培军市委组织部副调研员

王万福市编办副主任

董军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焕杰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金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

陈锦勇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韩明市规划局副局长

赵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高萍市金融办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张勇华兼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职能

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制定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重点工作。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议题主要包括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协调解决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指导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等。联席会议例会的主要内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有关部门、单位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单位要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

(二)建立督查和通报制度。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调度,督查结果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对工作进度快、有创新、有特色的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通报批评。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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