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泰安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泰安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为确保完成全市“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减排目标
2012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控制目标:COD、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2.36万吨、1.00万吨以内,较上年分别削减0.50%;SO2排放总量控制在9.03万吨以内,较上年削减5.52%;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8.09万吨以内。
二、减排项目
2012年全市实施污染物减排项目74个。
(一)水污染物减排项目。实施水污染物减排项目66个,合计削减COD5163吨、氨氮515吨。其中,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3个,企业污水治理项目1个,湿地项目2个,合计削减COD3105吨、氨氮406吨;畜禽养殖项目60个,合计削减COD2058吨、氨氮109吨。
(二)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实施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8个,削减SO212549吨、氮氧化物340吨。其中,现役机组脱硫项目6个,削减SO211579吨、氮氧化物340吨;建材项目2个,削减SO2970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减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各项减排任务。
(二)强化调度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减排项目实施计划表,通过领导包保、定期调度和现场督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减排项目工程进展情况,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减排项目如期完成。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减排绩效考核机制,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单位或企业实行“限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各类评先树优活动中“一票否决”。
(三)加大执法力度。要进一步健全污染物减排监测、统计、考核体系,加强对减排项目单位的督导。要严格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等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完善各级环境监控中心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整体水平,确保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强化对减排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污染物减排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减排项目工程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泰安市2012年度水污染物减排项目表.doc
泰安市2012年度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表.doc
http://www.taian.gov.cn/zwgk/zfwj/zfwj_tzbf/tzbf2012/201205/t20120508_330169.htm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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