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招生和就业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泰政办发〔2009〕50号
颁布日期:2009-07-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招生和就业工作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9〕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步伐,促进我市技工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文化强市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实际,现就加强技工院校招生和就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技工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技工教育办学水平显著提高,办学能力进一步加强,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目前,全市9所技工院校,全部被确定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5所被确定为高级技工学校,民办技工学校达到70余所,每年向社会输送技术工人3万多人,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技工院校已经逐步成为与就业联系最紧密的办学实体,技能人才的综合培养基地,后备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深受企业欢迎和社会认可。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技工教育面临一些新问题:受就业环境及初、高中生源整体数量减少的影响,技工院校招生难度加大;随着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技工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的问题十分突出,高级技工短缺、新兴制造业、服务业技能人才与就业压力大的矛盾日益显现。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技工教育的重大意义,认真分析技工院校招生和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加强技工教育招生、就业工作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创新办学理念,做大做强做优技工教育,为构建高技能人才高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奠定基础。

二、明确发展思路,全面提升技工教育质量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技工教育总的发展思路是:围绕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以服务就业为导向,以提升职业能力为核心,完善政策环境,强化校企合作,加强学校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增强办学实力,扩大培训规模,调整培训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

(一)坚持服务就业的办学方向。要把培养社会需要的技能型人才作为技工教育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就业需求,对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进行统筹安排。通过对市场用人需求调研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信息反馈,广泛了解人力资源信息,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灵活办学机制,做到市场需要什么专业就开办什么专业,用人单位需要什么人才就培养什么人才。要继续将就业率作为衡量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努力提高学生的实际就业率和高质量就业率,提高学校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坚持能力为本的办学思路。要进一步加强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培养劳动者与企业岗位需求相适应的动手操作能力;进一步加强职业素质训练,培养学生在工作中所必需的沟通、合作、创新、解决问题等核心能力;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既能讲授文化理论又能指导实践操作的一体化教师,逐步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通过开发一体化课程,打破传统学科教育模式,突出能力为本,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机地融为一体。要树立强烈的品牌意识、名牌意识,着眼于提高内涵质量,立足自身实际,坚持以特色立校,以特色兴校,以特色强校。

(三)坚持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要强化技工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打造利益共同体,谋求互利共赢。要从企业需求出发,通过校企联合制定培养计划、开展多元培养、共享师资资源、共建实训基地等方式,把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和技术推广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突出技能,突出实训,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各自的资源优势,培养企业适用的技能人才。

(四)坚持高端带动的发展战略。技工院校要紧紧围绕高技能人才培养,大力开展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培训,推动技工教育上台阶、上水平。要把高级技工学校建设成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努力扩大高级工以上的培养规模,提高培养质量,为企业发展培养高素质产业工人。

三、搞好协作配合,促进技工教育健康发展

技工教育作为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文化强市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基础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努力打造技工教育健康发展的整体合力。

各级教育部门作为职业教育的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技工院校的统筹规划指导,将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纳入统招计划,列入当地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支持、指导技工院校做好招生工作。要努力创造良好的招生环境,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高中统一招生口径,同样下达招生计划,实行公平竞争。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履行好管理和服务的职能,按照“大培训”的思路,充分利用现有的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劳动力市场与技工院校之间的网络链接,实现信息共享,指导技工院校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办学。要实现技工教育与就业服务工作的融合,实现培训与就业的有机对接。要严格落实就业准入和劳动预备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依托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把技工院校招生就业工作向学校、社区和乡镇延伸,进一步拓展技工教育发展空间。

各级劳动保障、教育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提升技能促进就业培训计划”。从今年开始,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高级技工院校将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对口招收同类专业学生,进一步强化技能训练,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就业质量。技工院校要选择就业市场需求量大、发展前景好、能够稳定就业、适应经济发展和劳务输出需求,并能按照企业定单培训的专业(工种),作为“提升技能促进就业培训计划”的首选专业(工种),开设相关专业的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在制定教学计划和大纲时,要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点,结合国家高级职业资格标准,确定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加大投入,增加实训设备,强化技能训练,全面推行专业课与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培养模式,为全市经济发展培养更多的高技能人才。

各级财政部门要逐步加大技工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能力,严格技工院校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要积极实施“技能扶贫计划”,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加强专向资金监管和绩效考评,确保贫困生能够平等地享受技工教育。

各技工院校要健全招生就业工作机构,实行招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要认真研究解决生源问题,加强生源结构调整,实现以招收初中生为主向以招收高中生为主转变。要针对初、高中毕业生逐年减少的实际,在稳定市内生源的基础上,积极扩大市外、省外招生,通过联合办学等形式,不断开拓外市、外省生源基地。在坚持学制教育的同时,积极参与“职业培训特别计划”,努力承担城镇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城乡新成长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金蓝领”和技能扶贫等人员的技能培训。有条件的院校,要围绕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培训一批掌握一定技能的农村建设专业人才,确保招生数量和质量稳步增长。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技工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要进一步加强对技工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发展技工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科学的技工教育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坚持分类指导,真正形成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技工教育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技工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和社会贡献,提高全社会对技工教育的认识,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技能型人才和“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社会风尚,营造重视技能培训、重视技工教育的良好氛围。技工院校要积极开展招生宣传进学校、进乡镇、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将招生信息全面准确地传达给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为招收更多的优秀学员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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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九年七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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