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商贸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

颁布单位: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同政办发[2015]64号
颁布日期:2015-06-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同政办发[2015]64号

关于发展商贸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

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发展商贸流通扩大消费的若干意见》(晋政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改善民生,进一步发挥流通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现就发展商贸流通扩大消费提出如下意见。

一、夯实扩大消费产业基础

(一)发展商贸物流配送。我市作为国务院确定的42个全国性交通枢纽城市之一,又是晋冀蒙地区中心城市、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应本着“大商贸、大物流、大市场、大开放”的目标发展现代物流业。一是统一规划、立法保障。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大同市现代物流发展十二五规划,科学设计物流框架体系和空间布局,尽快推进《大同市现代物流业管理条例》的立法,法制引领,统一规划,明确物流业发展目标和定位,立足实际,分步实施。二是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物流业发展,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成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物流工作领导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定期召开物流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并建立协调机制,解决物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加强对本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加快推进物流业发展。三是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政策支持。重点支持山西万昌物流公司等大型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通过贴息或补助支持重点物流项目建设。对通过国家认定的A级以上物流企业,可参照国家试点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政策执行。对物流企业购置设备符合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政策,所购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对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在建物流园区、道路运输站场和物流配送中心等现代物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提高物流车辆通行便利度。研究制订我市城乡物流配送管理办法,积极发展标准环保车型、小型货车进行配送。对经物流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物流企业或配送企业的专用配送车辆,在城区或中心集镇区域通行,由公安交警部门发放通行证,并提供通行、停靠、装卸等便利。大力推广不停车收费(ETC)系统,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四是大力推动第三方物流的发展。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先进物流经营管理理念、掌握现代物流技术的本土现代企业,推动传统物流企业转型,鼓励具备一定物流服务业务专长和管理水平的大型工商企业,剥离物流业务,利用现有的运输工具、设备、仓库、人才等资源,通过兼并、合作、重组、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向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五是大力引进,消化吸收。要采取多种措施,围绕物流园区项目开发、运作和管理,现代物流企业经营管理、营销策划,多角度、多层次引进先进的物流企业、先进的技术、成熟的管理经验,提升我市物流行业水平,提升业态的档次和规模。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公安交警部门、市国土局

(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积极争取国家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城市。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统筹资源、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结合全市自身的经济结构和环境等特点,发挥地方政府在产业政策、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引导支持作用,充分发挥地方企业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主体作用,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移动电子商务与当地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协同发展,创建示范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和阿里巴巴在我市建立电商基地等项目,支持传统企业与移动电子商务联合发展,创新商业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增长,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应用领域明显扩大。到2015年底,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交易比率达70%以上,经常性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比例达到65%以上;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度和市场辐射力明显提高,电子商务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涌现出一批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逐步形成较完善的电子商务政策和标准体系,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组织管理体制和机制;建成与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全、信用、认证、支付、物流等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注重互联网+,通过虚实网融合,即整合虚网、营销网、物流网、服务网,鼓励商贸行业从事网络经营活动,围绕电子商务、网络经营和消费。促进传统商贸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实现网上网下融合,支持在社区、学校、机关、车站周边设立自提货柜,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网订自提”等配送模式;支持电子商务向农村延伸,促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与电子商务企业融合。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农委、市经信委

(三)大力发展连锁经营。鼓励我市品牌企业进行跨区域连锁经营。引导、鼓励连锁经营向生活服务业延伸,引导培育一批餐饮、家政、美容美发、洗浴、洗染、药品等行业连锁龙头企业。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与中小零售商合作,发展自愿连锁,提升自愿连锁服务机构联合采购、统一分销、共同配送能力。引导便利店等业态进社区、进农村,拓展便利店一店多能、一网多用的功能,支持农村便利店开展农资、图书、服务费代收代缴、小件商品代存代送等服务。鼓励超市、便利店、机场等相关场所经营便民餐点,并享受大众餐饮优惠政策。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四)做大做强流通主体。注重市场主体培育,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世界知名商企落地我市,与本土商企进行深度融合,提升我市商贸业发展水平。实施骨干流通企业“515”工程,鼓励和引导大同市南郊区振华蔬菜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康园果蔬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大同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具生活广场、大同市华林有限责任公司、大同银星金店有限公司、大同老四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沃尔玛公司大同永泰分店、中石化大同分公司、中石油大同分公司等市场主体,通过参股、控股、联合、兼并、合资、合作等方式,跨行业、跨地区整合商业资源,形成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重点支持玄辰广场、亿丰国际商贸城、云中商城、东信商贸城建设。建立重点流通企业联系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流通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大同银行扩大对兼并重组商贸企业的授信额度。支持小微商贸企业开展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金融办

(五)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支持大同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冷链物流园区建设,依托新发地,辐射全市集贸市场,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农产品流通网络。鼓励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新建或改造一批产地预冷、销地冷藏、保鲜加工和运输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鼓励农超对接等直供直销模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探索采用国有资本投资、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公私合营等方式,推进全市公益性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全力支持华阳玛里纳无水港项目,推进建设大同进口肉类指定查验场,形成以进口农产品分拨集散中心、进口农产品体验展示中心和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为一体的区域性现代流通模式,带动食品加工、物流、能源、服务等产业的发展。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

(六)推进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业态配置,发挥商业聚集功能,引导建设一批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支持将菜市场、便利店、快餐店、再生资源回收点及健康、养老、看护等大众化服务网点纳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将零售、餐饮、文化、生活、配送等功能纳入乡镇商贸中心,使其成为能为居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平台。继续落实好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二、引导扩大城乡居民消费

(七)支持引导餐饮消费。引导餐饮企业向大众化转型,扩大低价套餐、家常菜、平民菜的经营比例,优先发展特色店、老字号、农家乐等面向大众的餐饮企业,到2015年底,使大众餐饮占餐饮消费的比例达到85%。鼓励餐饮企业开展婚宴策划、电话订餐、预约送餐、送厨上门等多种形式的服务。促进电子商务与餐饮业的融合,推广运用网络团购、微型展示、网上支付等现代营销手段,为居民提供时尚便捷的餐饮服务。启动我市“放心早餐工程”建设,支持市青松综合食品厂拟投资4500万元,主要建设1500平方米的中央厨房及全部现代化自动生产线、700平方米的主食配送中心、20个实体店铺、50个连锁店中店销售网点等。扎实开展大同名菜名吃品牌评定活动,集中宣传大同名菜名吃品牌。推动餐饮美食街大同市城区帅府街兔头特色小吃街、浑源县一德街建设。餐饮企业员工餐饮服务国家职业资格证、健康体检证按申领地省、市、县三级向下兼容使用。允许规范经营的早餐亭、早餐车在不影响交通和市容环境卫生的情况下在城市主干道外指定地点布点经营。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八)培育家庭服务消费。拓展家庭服务业服务范围,引导家庭服务从传统的保洁、维修、烹饪、搬家向文化教育、健康养老、婴幼保育等方面延伸,培育家庭服务消费新热点。逐步强化人员培训,推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人员素质。支持我帮你家政服务(580)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一个线上线下的020家庭服务集中服务平台,设置统一呼号,实行24小时全天候便民服务。支持天镇县阳光高级职业学校继续与北京,天津,太原等大城市多家培训机构、家政服务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促进学员就业,打造和发挥“天镇保姆”品牌效应。加强标准化建设,落实居家养老、母婴护理、清洗保洁、家庭餐饮制作等地方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家庭服务企业遵守《山西省家庭服务行业服务公约》,工作人员履行《山西省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服务承诺》,推广使用《山西省家庭服务行业合同示范文本》。积极探索采取多种模式,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等面向大众的养老服务产业。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九)扩大会展消费。加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对接,注重文化建设与人居环境相协调,加快会展与科技双向深度融合,促进文化、旅游、会展融合发展,推动会展与特色产业服务有机结合,促进会展与产业融合发展。整合现有会展资源,提高会展馆(场)利用率,以低成本、高服务引进一批品牌展览展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动会展消费增长。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旅游局

(十)促进品牌消费。在全市建设一批集商贸、文化、旅游、休闲、餐饮为一体的品牌消费区,集中发展折扣店、体验店、专卖店等新型业态,引进国际、国内品牌,提升品牌消费水准。在我市主要旅游景区建立大同市名优特产品展销展示专卖店,在市内大型超市、商场、机场、长途汽车站和火车站设立大同名优特产品展销专柜,扩大我市品牌产品消费。继续参加“山西品牌中华行”活动。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旅游局

(十一)推动绿色消费。支持创建国家绿色示范市场,在商品准入、经营环境、管理应用等方面起到示范效应,引导绿色低碳经营和消费理念。倡导绿色低碳采购,支持流通企业与绿色低碳生产企业对接,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推进商务领域节能减排,支持流通企业使用低碳节能设施设备,实施照明、空调、电梯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集回收站、分拣中心、交易市场、加工中心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鼓励餐饮企业对餐厨垃圾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促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体系建设,推进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进甲醇加注站、天然气加气站、充电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国家、省内加快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的政策措施,推进淘汰工作,拉动新车销售。推动清洁能源消费,全面完成国四标准车用柴油升级工作。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政管委会、市科技局、市质监局

(十二)发展信用消费。加大宣传力度,逐步转变居民消费观念,努力提高信用消费意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消费信贷机制,积极扩大消费信贷规模。鼓励涉农金融机构积极开发涉农消费信贷产品,统筹发展城乡两级信用消费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直接面向消费者的信用消费业务试点。引导保险机构开发信用消费业务保险产品,创新信用风险防控手段。

牵头部门: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三、营造扩大消费良好环境

(十三)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创新。尽快推动《大同市商业网点规划》出台,由规划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科学指导全市商业网点体系合理布局和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交通和区位优势,把握发展方向和城市定位,推动以环城第三方物流为主的马连庄综合物流区域、以五金建材、汽车、农机销售为主的城西物流区域、以农产品批发、冷链物流为主的城西南物流区域和以机电材料、矿山机械、木材等铁运物流为主的城西北五里店物流区域四大物流功能区建设以及大同综合保税区、大同空港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系统评估和清理涉及流通领域的审批、登记、备案等行政事项,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在传统的合资、合作、独资方式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外商通过股份公司、股权并购、资产并购、境内外资企业再投资等多种方式在我市流通行业投资发展。鼓励资源型和投资型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境外投资产业,做好政策解读、项目对接、规划引导等服务工作。推进流通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鼓励境内外各类投资者参与流通企业重组。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内贸企业“走出去”,建立国际营销网络,鼓励外贸企业建立国内营销渠道,拓展国内市场。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十四)强化市场监管。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建立部门间、区域间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加快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商务信用建设,建立完善流通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依法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营造诚信文化氛围。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双打”工作成员单位

(十五)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完善我市消费品市场运行监测体系,优化样本企业结构,扩大区域覆盖率,提高监测数据的质量和时效性,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市场信息发布渠道,提高信息对市场的引导。健全重要商品储备调控机制和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市生活必须品应急储备和冬春蔬菜储备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应急时5-7天的需求量。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十六)降低流通企业成本。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不断完善公示制度。加大对违规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各类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行为。进一步推进工商用电用水同价。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商贸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允许商业用户选择执行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物价局

(十七)加快推进政策落实。建立全市发展商贸流通扩大消费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设在商务局,牵头指导、协调解决发展商贸流通扩大消费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政策的贯彻实施。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市农委、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食药监局、市物价局、市总工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规划局、市旅游局、市政管委会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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