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8-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相继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就搞好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批示。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虽然继续保持向好趋稳的态势,但部分行业(领域)事故仍然多发,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乃至根本好转,任务十分艰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对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汲取事故教训,保持高度警觉,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自觉地抓好安全生产,在工作上更加扎实地落实安全措施。要充分认识到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牢固树立抓经济是政绩,抓安全也是政绩的观念,坚决克服松劲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综合预防和治理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严加防控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和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制度,切实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职工上标准班、干标准活,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确保安全生产。要严格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围绕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分口把守,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要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治理隐患,切实抓好安全专项整治。各级各部门要针对近期事故多发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立即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大检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一要着力抓好煤矿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要突出煤矿安全这个重中之重,重点排查: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是否得到落实;下井人数是否严格按规定执行,下井人员是否挂牌明示;井下人员是否存在不合理集中;水、火、瓦斯、煤层、顶板、机电六大灾害预防治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是否经过有关部门“三同时”审查验收;井下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生产矿井是否按企业行业标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等,特别是对新建和改扩建矿井,更要严格督促检查,严禁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批擅自施工、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一旦发现存在上述问题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要坚决停下来整顿。二要着力抓好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安全监管等部门要针对季节特点,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强化对交通运输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尤其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严防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车站、机场的安全检查措施,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飞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降低事故总量。三要着力抓好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要抓好金属非金属矿山特别是井工开采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的巡查、监控,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事故发生。四要着力抓好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要对夏季施工现场的重点设备设施、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加强对土方、模板、放坡、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拆装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安全检查,防范触电、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五要着力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强石油化工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防油气泄漏、闪爆等事故发生。要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六要着力抓好火灾事故的安全专项整治。要针当前火灾易发、高发等特点,加大对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领域及“三合一”、“多合一”和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治理力度,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严防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七要着力抓好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要认真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四超”(即超员、超量、超产、超时)、“三违”和民爆火工品专项检查,加强对锅炉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和省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针对习惯性、顽固性和屡整屡犯、反复发生的非法违法行为,采取针对性更强、力度更大、执法更严的措施,继续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非法违法事故发生。一是认真总结上半年“打非”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以煤矿、非煤矿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为重点,把目前最突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依法打击的重中之重。二是强化联合执法,形成“打非”工作合力,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线予以处理,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打非”工作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的地方,要严格追究有关政府和部门责任人的责任,促进“打非”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非法违法事故多发的势头。四加大对各类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从快从严查处,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坚决遏制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的发生。

五、推进科技进步,提升安全水平,切实开展达标创建工作。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要求,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企业事故防范能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到位的重要保障和有效途径,是一项带有根本性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从三季度开始,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力度,着力加快推进煤矿、非煤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加快道路运输相关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大型尾矿库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确保各项安全技术装备安装应用工作按规定要求和规定时限完成。要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力度,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先易后难、滚动攻坚、分批实施、梯次推进”的要求,深入推动专业和企业达标,最终把企业安全生产全部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要完善激励约束和保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

六、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发挥部门间联席会议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挂牌督办、跟踪督办和约谈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及整顿和复产企业要严把验收关,严格验收标准,凡因降低验收标准,把关不严造成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生产、突出生产的,要坚决予以查处,酿成事故的,要依法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善于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防患于未然。加强责任制度的执行力度,要敢于负责、善于负责、正确负责,切实把安全工作真正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同时,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改善安全监管监察条件,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和网络信息化建设,促进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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