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振兴杂粮产业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晋市政办〔2013〕63号
颁布日期:2013-10-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振兴杂粮产业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市农业委员会制订的《关于振兴杂粮产业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10日

关于振兴杂粮产业的意见

市农业委员会

杂粮是我市现代农业特色产业之一,近年来种植的种类、面积和产量趋于稳定。在城乡居民不断提高膳食水平的今天,多样性、营养性和安全性的食物需求,对发展杂粮产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杂粮的产业发展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发展晋城经济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振兴我市杂粮产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产业现状

我市地处山西省东南部,太行山南端,境内三山环抱,物华天宝,气候条件独特,为杂粮生产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优势。我市杂粮种类繁多,由于温差大、光照足的气候特点,我市产的杂粮色泽好、口感好,品质优,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杂粮生产,将杂粮产业列为我市六大特色产业之一,列入“十二五”规划,产业提升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基地初具规模。全市杂粮种植面积在80万亩左右,总产量接近1.5亿公斤。二是形成了一批知名品牌。“泽州黄”、“陵之喜”、“析城山”、“米康尔”、“古陵山”已成为我市优质杂粮产品的代表。三是无公害认证走在全省前列。我市杂粮通过绿色农产品认证的9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65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65.5万亩。四是机械化生产有了一定发展。大豆播种和马铃薯收获基本实现机械化,谷子精播机的应用减轻了谷农间苗之苦。经过多年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开发,杂粮生产已成为主产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但是,我市杂粮生产仍然存在生产条件差,种植效益不高,规模化、机械化程度低,加工链条短,商品率不高,产业化开发滞后,从业人员年龄老化、素质偏低等问题,严重制约产业开发的整体效益。

二、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我市自然资源优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示范基地建设为引领,以工业化生产为理念,以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开发为途径,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重点发展谷子、薯类和豆类三大优势杂粮,进一步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化布局,优化品种结构,结合土地整理等项目实施,扩大招商引资,强化商品化生产基地建设,联合加工销售企业打造一批杂粮产业开发示范园区,培育壮大名牌产品,拓展市场份额,完善市场信息、产品研发、质量标准、检验监测及社会化服务等杂粮生产现代产业体系,做大做强晋城杂粮产业,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贡献。

三、基本原则

坚持促进农民增收原则。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充分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障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加强政策引导、信息服务,以有效增加收入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坚持市场优势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面向国内国际市场,瞄准现实和潜在需求,进一步优化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推进标准化、专业化生产,促进优势农产品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

坚持产业化开发原则。立足优势品种和优势区域基础,引进和培育大型企业,发展合作组织,促进产业集聚和提升,不断提高产业整体效益和竞争力。

坚持突出重点原则。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鼓励以特色产品、特色管理模式、特色经营方式和特色企业理念进行开发,特别是列入国家和省级规划的,有一定发展基础的产品要优先扶持。

坚持规模化标准化原则。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带动作用,以核心示范区为重点,促进规模化开发、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集约化发展。

坚持项目带动原则。以项目建设促进晋城杂粮可持续发展。同时,按照项目集中、产业集群、功能集成、资源节约的要求规划筹建、科学整合杂粮加工企业,发挥带动效应。

坚持节本增效原则。根据高效、优质、低耗的发展要求,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的杂粮生产机械化技术,实现节种、节肥、节水、节力和节时,高标准满足农艺要求,增加产量,逐步用机械化生产方式取代传统的手工劳动,促进杂粮生产机械化,提高生产效益。

四、发展目标

到2015年,建成一批龙头企业带动的规模较大、市场稳定、资源集约、结构科学合理的优势杂粮标准化生产基地,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符合资源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杂粮生产布局。优势区域综合增产技术推广应用率达到80%,优良品种使用率达到90%,杂粮生产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45%。全市杂粮面积保持基本稳定,单产提高20%以上,优质率达到80%以上,商品率达到50%以上,亩收益达到全市粮食生产平均水平,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

五、主要任务

(一)抓好品种更新、配套技术集成、示范及加工研究

突出新品种引进、新技术集成展示和示范,引进高产、优质、多抗、专用杂粮新品种进行品种更新。以优质、高产、高效安全为目标,按照不同作物和生态区域制订完善生产技术规程,实现良种良法配套。建立不同生态区域、不同品种的新品种新技术试验基地,加快杂粮品种更新和技术推广进程。为杂粮加工骨干企业提供专用品种筛选、规范化原料基地建设、加工工艺改进等内容的全方位技术支持,联合省内专业研究性机构开展质量安全及标准化、杂粮功能食品研发及功效评价等共性与基础性研究。积极组织推广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特色杂粮生产及加工利用技术研究开发”的有关成果,在杂粮加工专用品种培育、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杂粮功能产品研发和杂粮加工传统工艺现代化发展等方面重点突破。

(二)建立标准化杂粮生产基地

结合土地整理等项目实施,积极推进土地流转,按照“一村一品”发展模式,加强规模化、标准化优质杂粮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调整结构布局,加快集成技术推广,大力推广机械化栽培和收获技术,主攻单产,提高品质,抢救、挖掘地方名特优品种,增强产业发展后劲。推进谷子名特优品种和高产品种协调发展,建立新型的谷子机械精播生产示范基地。推进脱毒种薯、加工专用薯和鲜食用商品薯协调发展,提升生产、加工、储藏、流通水平;建立豆类免耕覆秸播种生产示范基地。

(三)开展杂粮高产创建技术集成攻关

市、县要建立高产攻关田创建机制。即:建设市级农委主任责任田,县级农委主任攻关田。杂粮生产重点县要在规划目标内,因地制宜选择高产创建作物,及早落实地块,落实方案,建立标准固定标志物,明确责任目标,制定模式化栽培集成技术规程,开展技术集成攻关及农艺工培训、鉴定等工作。

(四)大力推进杂粮生产机械化

针对我市杂粮生产劳动强度大,机械化水平低的实际,重点做好杂粮生产机械化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促进农艺农机相融合。加强谷子精播机的示范推广工作,引进谷子联合收获、脱粒机械化技术进行试验示范,解决谷子生产机械化问题;做好马铃薯垄作种植、收获机械化技术的示范推广;做好豆类免耕覆秸播种机的示范推广。通过机械化技术的应用,大幅度提高杂粮生产效率,扩大生产规模。

(五)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以现有加工销售企业为基础,择优选择一批市场拓展好、产品特色鲜明、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显著、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从贷款贴息、税收优惠、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鼓励中小型杂粮加工企业横向联合或兼并重组,支持企业开展加工技术的创新研究和产品开发、生产线改造、市场开拓。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大力引进资金、引进技术、引进人才,努力做大做强优质杂粮加工业,大力推进杂粮产品深加工项目的开发。鼓励企业与种植专业合作社协作,直接开展种植基地建设。

(六)建立完善杂粮市场销售网络

按照建立完善、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总体目标,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联合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依托现有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大型连锁超市、连锁便民店、省外特色农产品专卖店,力争经过三到五年努力,建成一个大型杂粮及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各县(市、区)有连锁配送中心。以先进、科学的经营理念和模式提供批发交易、展示直销、文化餐饮、物流配送、进出口代理、电子商务、信息发布等全方位服务。

六、政策支持

(一)实行标准化生产基地扶持政策

建立对杂粮生产大县、大乡(镇)、大户的扶持政策,调动主产区发展杂粮生产的积极性。对种植谷子5万亩以上的县、1万亩以上的乡(镇)、500亩以上的村、20亩以上的大户;对种植薯类3万亩以上的县、5000亩以上的乡(镇)、300亩以上的村、10亩以上的大户;对种植豆类10万亩以上的县、4万亩以上的乡(镇)、2000亩以上的村、100亩以上的大户,在市级粮食丰收工程项目、农业产业化开发项目、贫困村产业项目和“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的资金使用和投向上,予以重点倾斜。

(二)扶持重点龙头企业

对从事杂粮生产、加工、销售的龙头企业,要优先考虑龙头企业或特色农产品战略支撑项目给予扶持。要将贫困地区的杂粮龙头企业优先列入扶贫重点龙头企业范围,在扶持政策上采取更加优惠的政策,杂粮深加工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贷款,优先纳入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和扶贫重点龙头企业范围,优先安排贴息项目,按政策规定的贴息率给予贴息;组织、支持企业参加省内外展销。

(三)扶持技术示范推广

对引进杂粮新技术、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推广和对杂粮高产栽培技术进行组装配套试验、示范、推广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适当倾斜和扶持。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振兴杂粮产业,是深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是加快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杂粮产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落实各项任务,积极支持杂粮产业发展壮大。

(二)加快推进以供销社系统为主的杂粮及农副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建设杂粮及农副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完善杂粮产品流通优惠政策,保障杂粮流通体系的合理用地及有效供给。

(三)保证资金投入

为促进我市杂粮产业稳步发展,在市级农业产业化开发资金、贫困村产业项目资金和“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扶持资金的使用和投向上,重点向杂粮产业乡(镇)、村倾斜。各县(市、区)也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整合涉农资金,集中力量扶持杂粮产业开发。要积极落实中央放宽农村金融准入的相关优惠政策,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健全新型农村金融体系。采取担保、贴息办法,用财政资金撬动更多金融资金投入杂粮产业开发。

(四)加强杂粮科技创新

加强杂粮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开展杂粮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的集成工作,推动农机农艺配套,研究开发杂粮精深加工技术,在我市杂粮生产的优势区域进行大面积推广。

(五)强化项目落实

在认真落实省厅项目的基础上,根据我市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围绕杂粮产业发展,突出优势产品,谋划一批带动我市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项目。制订优惠扶持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杂粮开发。有关县要结合“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建设,做好建设项目的设计,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进先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进行开发,并解决好发展环境及用水、用电、用地、用工、用人等实际困难,真正抓好项目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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