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5-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发展农业生产、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全球气候持续变暖,各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加重态势的自然环境条件下,气象灾害已成为影响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业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业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我市属旱作农业区,气候农业特征十分明显,同时,也是气象灾害多发区。气象灾害种类多,频率高、危害大,尤其是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干旱、暴雨、局地强对流、山洪泥石流等极端天气及其次生灾害,给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威胁越来越大,气象灾害风险日趋严重。近年来,我市在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灾害防御能力有了很大提升,但是,在农业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方面,尚存在组织不健全、信息不畅通、应急能力弱、防范措施差等突出问题,必须认真对待,加以解决。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在基层,重心在农业,薄弱地区在农村,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农业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切实把农业农村防灾减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防灾体系,切实抓出成效。
二、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有效联动的农村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实现县县有分管领导、乡乡有气象工作站、村村有气象信息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分管县长任总指挥长,领导小组成员应当包括气象、农业、水利、民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每个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气象工作站,有分管乡长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有乡干部担任气象协理员负责日常工作。有条件的村要成立气象信息服务站,村主任为本区域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每个村设有气象信息员,负责气象预警信息的接收、宣传及气象灾情的报告。要制定乡干部包村联系制度、村干部包户联系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灾害防御工作机制。
三、加强农业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业务服务体系建设。要根据农业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需要,围绕农业产业布局、气象灾害分布特点,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传递、灾情评估等需求,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业务服务体系建设。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和重要场所,建立一套四要素以上自动气象观测站,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每个行政村建设气象预警大喇叭,并至少有两部手机能接受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实现灾害监测和预警信息全覆盖。广播、电视及手机运营部门要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保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畅通及时。市县两级气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灾害性天气精细化预报业务系统和预警发布平台,不断提高预报准确率,逐步实现预报产品分辨率到乡镇,不断增强预警信息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全覆盖。
四、认真做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编制出台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本县(市、区)气象灾害防御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指导本县(市、区)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要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延伸到乡和村,基本实现预案到村的农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县、乡、村要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在全市各乡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对具备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强、组织健全、设施完善、机制科学,达到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建设规范和标准的乡镇,由县级气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认定,颁发认证证书。2011年,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有40%以上的乡镇(企业、村)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
五、加大农业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经费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稳定的农业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经费投入机制,将气象灾害的防御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包括气象预警发布平台、乡镇气象工作站、农村气象服务站、乡镇自动气象观测站、人工增雨作业、气象信息员工作补贴等建设运行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防灾工作正常运转,取得实效。
六、加强对农业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目标责任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农业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目标任务进行管理,要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强化目标考核。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为农业农村防灾减灾、趋利避害,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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