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文号:市政发〔2015〕70号
颁布日期:2015-10-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发〔2015〕70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晋政发〔2014〕40号)精神,切实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为主要内容,以整合各类信用信息资源、完善征信记录为基础,以完善法制和信用制度为保障,以重点领域和信用示范点建设以及搭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为重点,以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为手段,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建立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诚信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布实施。按照国家、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统筹进行规划,加快搭建政府信用体系基本框架,抓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阶段性任务和实施步骤,有序推进和逐步完善。

2.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资源配置、需求培育、示范带动、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宣传、参与和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我市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格局。

3.条块结合、共建共享。按照统一的信用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进政府及其部门加强对诚信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通过共建共享方式,共同打造政府诚信系统,实现政府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

4.先行先试、注重实效。努力做好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促进政府诚信的应用,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使诚实守信者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有效改善政府信用环境。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领域诚信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框架基本建成。信用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基本确立,试点行业和试点地区信用信息系统及网络平台基本建成,并带动其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信用信息征集、整理、发布、使用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基本建立,信用服务市场初具规模。与经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发挥作用,诚实守信观念得到加强,全社会文明守信的良好风尚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三诚信一公信”建设。

1.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政务诚信建设要以公务员诚信管理为基础,以政府部门诚信形象提高为根本,并为其他领域诚信建设发挥表率和导向作用,要大力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推进政府使用信息产品和公开政务信用信息,完善公务员诚信管理制度,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活动,加强法律和诚信知识学习。

2.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商务诚信建设要以加大失信成本为手段,以有效改善营商环境、维护正常经营秩序、保护诚信主体利益为目的,以食品生产加工、药品生产流通、融资担保、价格管理、建筑市场等领域为重点,加速推进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和失信联动惩戒。深入推进生产领域、流通领域、金融领域、税务领域、价格领域、工程建设领域、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领域、交通运输领域、电子商务领域、统计领域、中介服务领域、会展、广告领域信用建设和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

3.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社会诚信建设要树立以诚待人的道德观念,塑造一诺千金的诚信行为,以自律为基础,以他律为监督,促进社会和谐与社会稳定。以医疗机构、环境保护等领域为重点率先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档案、公示查询平台和失信惩戒机制。主要以推进医药卫生和人口计生领域、社会保障领域、劳动用工领域、教育、科研领域、文化、体育、旅游领域、知识产权领域、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信用建设,社会组织诚信建设、自然人信用建设、互联网应用及服务等领域的信用建设。

4.强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司法公信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前提,是社会公开正义的底线。提升司法公信力,核心在行为规范,关键是信息公开,主要靠群众监督。要抓好法院、检察、公共安全领域、司法行政系统的公信建设及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的信用建设,同时要强化司法制度建设与民主监督。

(二)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

1.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要以七大试点领域为重点,以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基础,以“行业多线深入、市县一体承接、条块紧密结合”为推进模式,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分为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信息记录建设和建立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2.地方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地方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要以政务信用信息为重点,以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为目的,推进政务信用信息整合和应用。主要分为加快推进政务信用信息整合、加强地区内信用信息的应用两部分。

3.征信机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征信机构信用信息系统是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键要做到广覆盖、高标准、专业化。主要是加快征信机构征信系统建设和对外提供专业化征信服务。

4.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要充分调动各地区、各部门的积极性,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条块结合的覆盖全省信用主体、各类信用信息的查询、共享平台。主要是加快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完善信用信息平台业务应用。

5.推进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以系统化、标准化为原则,统筹利用现有信用信息系统基础设施,推进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逐步形成覆盖各地区、各行业的信用信息系统。主要是逐步推进政务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政务信用信息系统与征信系统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

(三)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

1.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是引导和规范主体信用行为的制度安排,核心是依法联合监管、联合惩戒,加大失信成本,目的是“让守信者处处收益、失信者寸步难行”。主要分为: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推动形成市场性、行业性惩戒,强化行政监管性惩戒,推动形成社会性惩戒,建立多部门、跨地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2.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信用标准体系。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是社会征信系统的基础。以信用信息收集、整理、加工、发布等环节为重点,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实现我省社会信息体系建设有法可依。关键是完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信用信息分类管理制度、加快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建设。

3.加快信用服务市场建设。信用服务市场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信用体系市场化运作的前提。加快信用服务市场建设关键是坚持从市场需求出发,促进信用产品的广泛应用。主要是发展各类信用服务机构、建立公共信用信息有序开放制度,推动信用服务产品广泛运用,推进并规范评级行业发展,完善信用服务监管体制,加强信用服务机构自身建设,加快信用人才培养。

4.强化信用信息管理。信用信息管理关键是在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强化信用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安全内部管理的基础上,完善信用信息侵权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主要是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信用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安全内部管理,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建立信用信息侵权责任追究机制。

(四)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

1.普及诚信教育。深入进行以诚实守信为内容的主题宣传和全面加强诚信教育和培训。

2.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运用典型事例开展激励警示教育。

3.加快信用专业人才培养。大力培养信用专业人才,举办信用知识培训班和开展信用管理职业教育。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好人力、物力、财力,协调解决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晋中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领导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相关情况,研究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履行本部门职责相结合,实现信用体系建设和履行职责相互促进、互相提高。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及时报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考核。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各单位的年度重点工作,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应有成效。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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