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文号:市政发〔2011〕27号
颁布日期:2011-03-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市政发〔2011〕27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全省“四化”率先发展区的起步之年。2011年全市经济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全省“四化”率先发展区为统领,大力实施经济转型、赶超发展两大战略,抓实结构调整、项目建设、同城发展、城乡统筹、改革创新、民生改善等各项工作,推动转型跨越发展迈出大步。为确保2011年市政府各项主要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按照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现将2011年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安排如下:

一、张璞市长负责的工作

全面负责市人民政府工作任务的落实。

市编办牵头的工作

落实好乡镇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年内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清理规范工作。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刘志宏常务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一)市政府应急办牵头的工作

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强化监测预警机制。

协同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发改委牵头的工作

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80亿元,增长30%,力争达到600亿元,增长35%。

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全市实施重点工程490项,计划投资560亿元。

协同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煤炭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投促局、市中小企业局、晋中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完善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扩大国、省级循环经济试点成果。

协同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严格重点工程考核管理办法,扎实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协同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煤炭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政府督查室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规划建设北部对接太原、西南延伸拓展、带动东山新型能源化工板块经济的“108综合发展廊带”。

协同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煤炭局、市住建局、市投促局、市中小企业局等市直部门和榆次、太谷、祁县、平遥、介休、灵石等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市发改委和开发区管委会共同牵头的工作

抓好山西能源工业国际分销物流港项目建设,推进方略保税物流港项目前期工作。

(四)市发改委和榆次区政府共同牵头的工作

抓好山西粮食物流中心、榆次瑞光热电2×30MW、榆次热电厂二期2×350MW热电联产等项目建设,推进太原地区货运(物流)中心、美特好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等项目前期工作。

(五)市发改委和平遥县政府共同牵头的工作

启动平遥生物科技产业园项目。

(六)市发改委和灵石县政府共同牵头的工作

启动灵石东方希望集团铝工业循环园项目。

(七)市发改委和左权县政府共同牵头的工作

抓好左权电厂一期工程项目建设。

(八)市发改委和寿阳县政府共同牵头的工作

抓好中电投寿阳4×1000MW机组项目建设。

(九)市发改委和平遥县政府共同牵头的工作

抓好平遥耀光煤电2×20MW项目建设。

(十)市国土局牵头的工作

1.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试点,置换建设用地指标,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必须解决好土地征而未用问题。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投促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市教育局牵头的工作

1.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幼儿上学难问题。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2.扎实搞好国家级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工作。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3.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城区中小学校和农村乡镇所在地中小学校基本实现“班班通”。

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4.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稳定在1:1,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5.用两年时间,实现农村职业教育免费全覆盖。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市科技局牵头的工作

1.大力实施“四大科技工程”,新建11个工业企业研发中心、10个农业研发中心、8个科技成果转化基地、10个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发展10个技术含量高、规模大的民营科技企业。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中小企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启动建设晋中市公共科技资源共享支撑平台。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煤炭局、市住建局、市政务大厅、市农委、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投促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局、人行晋中市中心支行、市质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市人社局牵头的工作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97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协同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继续推行“九个一批”就业模式,稳定和扩大城乡就业。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市住建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全面启动社会保险“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用两年时间,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市环保局牵头的工作

1.完成省下达的六项污染物减排任务。

协同单位:市经信委、市住建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推进城区污染企业“退城进园”。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取缔市区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锅炉,开展“城中村”小锅炉治理,强化建筑工地扬尘和汽车尾气治理,提升城市空气质量。

协同单位: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加强重点河流、饮用水源地、地下水保护和污水处理厂监管,实施工业排水企业深度治理防治工程,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启动省级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

协同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市商务局牵头的工作

1.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25%。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等工作。

协同单位: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质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继续推进“双三十”农产品市场工程,做好“农超对接”工作。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工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市商务局和市供销社共同牵头的工作

用两年时间,实现农村便民连锁商店全覆盖。今年农家店覆盖全市80%的行政村。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市统计局牵头的工作

1.地区生产总值确保增长14%,力争增长16%。

协同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

协同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建立健全考核体系,继续实施分组竞赛与单独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和考核。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督查室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八)市物价局牵头的工作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4%左右。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九)市投促局牵头的工作

引进一批新兴产业和高科技项目,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在10亿元或5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新引资1000亿元。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煤炭局、市中小企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榆次一中牵头的工作

加快推进榆次一中校园总体改造项目建设。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二十一)高校新校区项目建设晋中指挥部牵头的工作

加快推进山西高校新校区项目,上半年开工建设。

协同单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二十二)市国资委牵头的工作

1.做好晋华、锦纶、轻机三户政策性破产企业改革的后续工作。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2.完成晋中药材公司、格芙兰纺织公司破产改制工作。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3.启动晋中建设集团和金恒化工股份公司改制工作。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二十三)太谷县政府牵头的工作

加快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项目建设。

三、畅志仁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一)市经信委牵头的工作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确保增长20%,力争增长22%。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煤炭局、市中小企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3%以上。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争取推广甲醇新能源重卡汽车封闭实验区示范车队组建工作。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4.年内开工建设吉利集团一期10万辆新能源轿车及发动机、晋能艾斯特空冷设备、中航新能源专用车等项目。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继续推进纺机、液压、玛钢、老陈醋、农产品加工等产业集群建设。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中小企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做好焦化行业整合重组,年内焦化企业减少到25个、产能保持在2500万吨。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7.加大园区建设力度,力争重点园区销售收入达到400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35%以上。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铺开甲醇燃料发动机研发、煤层气开发、节能环保新材料应用等工作,抓好东山至市区煤层气管网输送工程,推进井下瓦斯抽采发电及液化项目建设。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煤炭局、市住建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抓好榆次500千伏、介休220千伏等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晋中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榆次区、介休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经信委和灵石县政府共同牵头的工作

加快灵石两渡工业园项目建设。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三)市经信委和昔阳县政府共同牵头的工作

加快阳煤集团昔阳40万吨电石项目建设。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煤炭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四)市煤炭局牵头的工作

1.做好煤矿基建技改项目审批工作,力争年内90%以上基建矿井开工建设。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安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产煤县(区、市)人民政府。

2.认真落实“双逐月”、安全巡查、“五人小组”驻矿监管等一系列安全制度。

协同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产煤县(区、市)人民政府。

3.力争全市矿井达标和单项达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产煤县(区、市)人民政府。

4.做好新组建煤矿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团队选聘培训和煤矿用工制度改革。

协同单位:市安监局、市人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产煤县(区、市)人民政府。

5.在煤矿企业推行“六大系统”、GPS远程监控系统和自动化连锁改造。

协同单位:市安监局、市质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产煤县(区、市)人民政府。

(五)市安监局牵头的工作

1.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

协同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在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领域推行“六大系统”、GPS远程监控系统和自动化连锁改造。

协同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开展覆盖所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协同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分层次开展安全培训,提高管理者和从业者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技能。

协同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理顺县、乡安全监管体制,推行乡镇安监站和安全社区标准化建设。

协同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狠抓事前问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控制和减少一般性事故。

协同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市财政局牵头的工作

1.财政总收入确保增长18%,力争增长22%。

协同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试点和“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

协同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寿阳县政府牵头的工作

加快寿阳七元800万吨/年矿井项目建设。

四、郭勇飞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的工作

1.各县(区、市)图书馆、文化馆全部建成达标。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2.推进艺术表演团体转企改制和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协同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二)市卫生局牵头的工作

1.加强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健全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加大监管力度。

协同单位:市食品安全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抓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和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4.深入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工作。

协同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市旅游局牵头的工作

1.全市旅游总收入达到130亿元,同比增长15%。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2.做好平遥古城、介休绵山国家5A级旅游区创建工作。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平遥县、介休市人民政府。

3.完善榆次老城等6个游客服务中心。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区、市)人民政府。

4.深入开展创建“旅游城市”工作。

协同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市体育局共同牵头的工作

用两年时间,实现农村文化体育场所全覆盖,其中今年新建200个农村体育健身场地,实现所有行政村农民健身工程全覆盖。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王建林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一)市住建局牵头的工作

1.实施城市“北进、西联、南扩、东延”,启动以“一城三区”为主体的示范区建设。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实施市城区5大类54项市政重点工程建设。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强化污水处理厂管理,确保达标、稳定运行。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扎实推进宜居城市创建工作,启动城市数字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加快垃圾处理厂建设,年内市区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各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成投运。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市容环卫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6.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含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公共租赁房52.98万平方米。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7.实施污水收集、中水回用等防治工程,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8.山西新能源汽车·装备机械制造园区铺开三通一平工作。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晋中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规划局牵头的工作

1.完成晋中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市)人民政府。

2.做好北部新城、山西高校新校区、现代物流园区、山西新能源汽车·装备机械制造园区“一城三区”规划和源涡片区等城中村改造规划。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园林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国土局、市统计局、市公安局、北部新城建设指挥部、山西高校新区项目建设晋中指挥部等市直有关单位和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市园林局牵头的工作

1.做好市城区晋商公园、潇河湿地公园、迎宾公园、植物园等公园绿地建设,年内晋商公园一期工程力争竣工并投入使用。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爱卫办、市卫生局、市国土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的工作

1.年内力争完成晋中客运总站主体工程建设项目。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公投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市)人民政府。

2.在道路交通领域推行“六大系统”、GPS远程监控系统和自动化连锁改造。

协同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五)晋中公路分局牵头的工作

抓好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榆社至和顺段、龙湖立交桥、307国道改造、平大高速公路、董榆线董坪沟至郜家庄等公路交通项目。

协同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公投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市)人民政府。

(六)市公安局牵头的工作

1.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办理城镇常住户口条件,加快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农民有序转为城镇居民。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强化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黄耀春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一)市农委牵头的工作

1.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以上。

协同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推进80万亩绿色蔬菜基地建设,实施蔬菜设施化工程,新建设施蔬菜标准示范园30个,新增面积6万亩,设施蔬菜总产达到180万吨,提供农民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上。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推进190万亩优质粮食基地建设,实施粮食优质化工程,推进平遥县万亩连片玉米高产示范区、祁县和介休市万亩小麦高产示范区以及50个以秸秆还田为主的玉米丰产方建设,力争加工专用、粮饲兼用和特用玉米面积达到100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130万吨以上,提供农民人均纯收入400元以上。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实施加工品牌化工程,以省513工程确定的46个企业为重点,力争全市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70亿元,农产品加工率达到39%以上,辐射带动农户20万户。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推进休闲观光基地建设,实施生态产业化工程,新发展50个生态观光园,形成10个精品观光园区。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做好“农民增收明白卡”的试点和推广工作。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加大专业村培育力度,新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50个。

协同单位: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实施新农村连片建设示范区项目,围绕“五有六入户”目标,建设20个新农村片区,辐射带动100个新农村推进村建设。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林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创三优”活动,创建生态村庄100个,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协同单位: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力争全市新转移农村劳动力5万个,工资性收入占到农民收入的53%。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人社局、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2.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处理。

协同单位:市住建局、市爱卫办、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3.用两年时间,实现农村街巷硬化全覆盖。

协同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水利局牵头的工作

1.扎实推进平遥、祁县、左权三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协同单位:平遥、祁县、左权县人民政府。

2.加快实施潇河、祁县昌源河、太谷庞庄3个大中型灌区的节水改造配套和祁县昌源河、平遥惠济河、和顺南北河、潇河榆次城区段以及灵石城区到南关段汾河主干流的综合治理,年内力争上马实施已列入全国规划的1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市)人民政府。

3.抓好左权西安水电站二期、寿阳松塔水电站、石膏山水库、恋思水库等水利工程项目建设。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左权、寿阳、灵石、和顺县人民政府。

4.争取介休龙凤河、左权枯河、榆社浊漳河、昔阳松溪河4条河流列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规划。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介休、左权、榆社、昔阳等县(市)人民政府。

5.实施潇河流域生态治理工程。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榆次区人民政府。

(三)市扶贫办牵头的工作

继续推进扶贫移民工程,完成移民搬迁5000人。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市畜牧局牵头的工作

推进5000万头(只)健康养殖基地建设,实施养殖工厂化工程,建设30个高标准现代畜牧企业,新建和改扩建200个规模养殖场(园区),肉蛋奶总产量达到55万吨,提供农民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上。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市林业局牵头的工作

1.推进160万亩特色干鲜果基地建设,实施林果集约化工程,发展干果经济林15万亩,建设示范园40个,改造低产低效经济林20万亩以上,总产量达到18万吨,提供农民人均纯收入300元以上。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科技局、市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实施植树造林工程,完成造林合格面积35万亩以上,植树800万株以上,林木绿化率增加1个以上百分点。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园林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完成林权制度主体改革。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档案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市民政局牵头的工作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市中小企业局牵头的工作

1.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煤焦、钢铁等民营企业转产转型。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新增2个营业收入超亿元、15个营业收入超5000万元、30个营业收入超千万元的企业,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15%。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科技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寿阳县政府牵头的工作

加快雨润集团寿阳生猪繁育养殖屠宰项目建设。

七、温毓诚秘书长负责的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的工作

加强考核督查工作,确保工作落地有声,流水到头。

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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