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市政办发〔2015〕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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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5-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5〕36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2015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26日
晋中市国家现代农业
示范区建设2015年行动计划
为确保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全国现代农业发展“排头兵”和农业改革“试验田”,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办法》(农办计〔2013〕79号,以下简称:《示范区监测评价办法》)的要求,特制定2015年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农村工作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示范区监测评价办法》为标尺,立足示范区建设,发挥优势,补足短板,深化改革,积极创新,紧紧围绕粮食、蔬菜、果业、养殖及休闲农业五大产业,夯实发展基础,强化科技支撑,努力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集约化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农业部《示范区监测评价办法》的要求,对我市示范区建设的监测评价以整市数据为依据,具体包括全市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农业科技推广水平、农业经营管理水平、农业支持水平、农业产出水平、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六个方面、二十四项指标。结合实际,我市必须通过六县(区)重点实施(榆次、太谷、祁县、平遥、昔阳、寿阳),全市整体推进,力争全市2015年现代农业示范区监测评价综合得分新增3分左右,保持稳步上升的发展速度。在努力完成全年指标任务过程中,六县(区)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要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达到12%以上。
(一)农业物质装备水平。2015年,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18.8万亩,总面积达到243万亩;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1.5个百分点,达到74.6%。
(二)农业科技推广水平。全市农户拥有计算机量新增4台/百户,达到59台/百户。大专学历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人员达到82%;持专业证书的农业劳动力增加8000人,占比达到53%以上;实现118个乡镇全部具备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能力和“12316”等农业信息服务热线全覆盖。
(三)农业经营管理水平。全市新增50亩以上规模经营土地面积18.5万亩,总面积达到131.8万亩,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23.5%;畜禽规模养殖化比重增加4.8个百分点左右,达到56.1%左右;省级(含)以上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场(区)面积新增220亩,达到600亩,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比重达到60%以上;全市农业“三品”认证面积新增21.1万亩,总面积达到67万亩,农产品“三品”认证的比重达到16.5%;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新增40亿元,达到275.38亿元,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值达到1.6;参加农民合作社的农户数增加6300户,累计达到35.6万户,农户入社率达到51.9%;全年新增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6340万元,总值达到21860万元,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87%。
(四)农业支持水平。全市农业保费收入达到1亿元,农业保险深度达到0.84%;全市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新增11亿元,总额达到61.8亿元,单位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信贷投入达到0.53元。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保持在25.4亿元以上。
(五)农业产出水平。全市粮食总产量高于“十二五”平均水平的3%,稳定在170万吨以上;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力争突破最后一个百分点,达到100%;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10%的增幅,达到11110元以上。
(六)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0.01,达到0.55;化肥施用量减少到11.4万吨,全年农林牧渔业耗能总量比上年减少9000吨标准煤,单位能耗创造的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2.03万元/吨标准煤;全市新增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900万元,劳均达到2.02万元。
三、主要工作
(一)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条件。
1.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科学规划的基础上,针对我市地下水超采、地表水源缺乏等客观实际,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引进和吸纳社会各方面资金,坡地改梯田、小块并大块、修筑防渗水网、推广微滴渗灌,合理配置林带路网,扩大农作物耕种收全程机械化作业面,力争全年高标准农田面积新增18.8万亩。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委牵头,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机局、市农发办配合,各县区实施完成)
2.强化节能减排种植养殖,确保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坚守耕地红线,严防农地非农化。积极推广秸秆还田、“三沼”利用、配方施肥、绿色植保、免耕少耕、底肥秋施春免耕和节水灌溉等集约化生产技术以及标准化生产、生态养殖、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等健康养殖技术,着力降低单位能耗,提高生产效率效益;农林牧渔业总耗能比上年减少1.54%;劳动生产率提高16.8%。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农委牵头,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配合,各县区实施完成)
3.继续发挥我市农业机械化优势,不断提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并大力提高园艺产业的机械化程度,着力提升园艺产业的效率与效益。
(责任单位:市农机局牵头,各县区实施完成)
(二)努力提升主导产业水平,奠定农民增收的产业基础。
4.着力推广粮食丰产方建设,推进粮食生产的技术组装配套,引进应用高产优质品种,努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继续推进设施农业建设,积极发展设施水果、设施蔬菜、设施食用菌等产业,力争新增设施蔬菜面积6万亩以上,新增食用菌棚60万平方米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委牵头,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机局等单位配合,各县区实施完成)
5.继续推进干鲜果业的提质增效,通过老果园高接换优、高光效树形改造、搭建防雹网遮雨棚、推广“双调双盖”等技术,全市新发展干果经济林10万亩、改造低产低效面积10万亩,新发展水果1万亩、改造老果园1万亩着力提升干鲜果生产的抗灾能力和经营收益。大力发展规模健康养殖,用足用好国家关于设施农业用地方面的政策,完成畜牧“翻番”工程。
(责任单位:市农委牵头,市畜牧局、市林业局配合,各县区实施完成)
(三)加强科技推广队伍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与信息的转化应用。
6.加强各级农业科技人员队伍建设,坚决清理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履职的人员,严守凡进必考的制度,及时补充补足农业科技人员,尤其是乡镇科技人员岗位,要确保大专学历以上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占比稳定增加,全市由79.2%上升到82%。
(责任单位:市农委牵头,市畜牧局配合,各县区实施完成)
7.积极鼓励农民持有专业证书,各县(区、市)要根据当地具体实际,制定有利于促进农业专业化、职业化政策的措施和工作机制,调动农村初中毕业生就读农业职业中学、中专的积极性,调动农民考取绿色证书、职业农民证书和参加中央农广校学习的积极性,力争2015年全市持有专业证书的农业劳动力占比提高1.33%,达到53%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委牵头,市畜牧局配合,各县区实施完成)
8.加大乡、村信息服务建设力度,加强乡镇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乡镇农技站、农经站、兽医站、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等基层信息服务能力与水平,确保各乡镇都具备基本工作设备和相对固定工作人员,具有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能力并积极开展农业信息服务工作,力争全市农户拥有计算机量新增4台/百户。
(责任单位:市农委牵头,市畜牧局配合,各县区实施完成)
(四)推进集约化生产,大幅提高农业规模化生产水平。
9.在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同时,积极促进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一方面积极引导农民实行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强农富农项目向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户倾斜;另一方面要制定节水、秸秆禁烧、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基本农田撂荒等方面的政策制度,限制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粗放经营,扶持培育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的发展与创新,全年新增50亩以上规模土地经营面积18.5万亩。
(责任单位:市农委牵头,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区实施完成)
10.在圆满完成畜牧养殖翻番工程的同时,着力提升规模养殖比重,通过公司加农户、合作建园区等形式,大力度推进规模养殖园区、小区建设,全市规模养殖比重力争提高4.8个百分点。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牵头,各县区实施完成)
(五)努力创新经营体制,积极提升现代农业经营管理水平。
11.以中央农村工作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化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制定一系列激励措施鼓励合作社吸收农户入社,大幅度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引导合作社积极开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服务,提升农民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创优农业发展环境,通过入股等形式挖掘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资源,积极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农产品储藏、加工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努力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和促进农民增收,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新增40亿元。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围绕主导产业开展技术、培训、种子、信息、物资供应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农业产业的再分工,努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农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畜牧局等单位配合,各县区实施完成)
(六)努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12.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蔬菜水果标准园、畜禽标准化养殖园区和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推进农业“三品”基地、产品的认定认证和水产标准健康养殖示范场(区)认定工作,大幅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市农产品“三品”认定面积达到66.9万亩,农产品“三品”认证总量占食用农产品比重达到16.5%,水产标准健康养殖示范场(区)比重达到60%,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力争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农委牵头,市畜牧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配合,各县区实施完成)
(七)加大金融投入力度,提升金融服务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持水平。
13.加大政策性保险宣传力度,大力推进小麦、玉米、设施蔬菜、干鲜果以及养殖保险的覆盖面,把中央、地方政府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鼓励承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机构公平竞争,建立政策性保险承办机构考核评价制度。力争2015年全市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市农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配合,市有关保险公司和各县区实施完成)
14.创新农业信贷机制,积极探索“四台一会”开发性金融、仓单质押供应链金融、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助保贷、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等农业融资新模式,创新投(投资)保(担保)贷(信贷)贴(贴息)奖(奖励)五位一体的投融资新机制,努力加大金融投资现代农业的力度。建立金融机构支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绩效考评机制,年终考评结果全市通报,并发至各机构上级主管单位,对年内成绩较大、贡献突出的机构通报表扬,对成绩末位、贡献偏弱的机构全市通报批评。全年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力争达到62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市财政局配合,市金融服务机构和各县区实施完成)
四、重点项目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实施农业项目作为推进示范区建设、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坚持“抓点、连线、成片”的实施路径,以项目建设为切入点,实现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各县(区、市)特别是六县(区)要全力实施“十个一”示范工程。一是建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太谷县要在已有的基础上,扩展内容、完善功能、提升质量,其他五县(区)今年都要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并积极开展土地流转和产权交易、备案登记、纠纷调解等服务。二是选择农业基础条件较好的村,综合开展土地规模经营、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等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三是在现有基地条件好、发展规模大、科技水平和经营效益高的农业基地和园区,培育打造千亩以上规模的现代农业精品示范园。四是围绕榆次水果、太谷苗木花卉、祁县和平遥酥梨、寿阳无公害蔬菜等,打造十万亩规模的高产优质高效产业示范基地。五是依托太谷金祥瑞万头猪场、祁县顺天和牧年出栏千头肉牛、寿阳金粮农科千万只鸡养殖项目等,打造标准化规模健康养殖示范园区。六是选择农业发展和生态环境比较好、道路交通和配套服务比较便利的地区,发展以种养、采摘、观光、休闲为一体的农业观光或乡村旅游示范园。七是扶持农业产业化示范龙头企业,依托平遥牛肉集团、祁县伊利乳业、榆次德御坊等企业,进一步发展深精加工、仓储物流,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对农民增收的带动力。八是培育农民合作联社示范社,培育和树立发展种养加、农技、农机等生产和服务,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农民合作联社典型,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九是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示范基地,培育积极开展各类科技培训,培育善管理、懂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的先进典型。十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发展农业产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环境美、村和谐、能致富的美丽宜居示范村,通过认真筛选、重点培育,发挥典型辐射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已成立晋中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组(以下简称:“市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工作。示范区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促进示范区建设有力有序推进。市领导组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根据《示范区监测评价办法》,制定年度目标计划,分解下达工作任务,各县(区、市)也应层层分解任务,有效推进示范区建设。
(二)坚持规划先行,确保扎实推进。市级将尽快编制《晋中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规划(2015-2020)》,进一步明确全市推进示范区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工作思路、总体布局、目标任务、政策措施、重点项目等内容。各县(区、市)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规划方案,并切实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示范区建设扎实有效地推进。
(三)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支持。从今年起,市级财政每年预算6000万元资金专项支持示范区建设,示范区各县(区)也要以每年财政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统筹不低于1000万元的力度,支持推进示范区建设,并加大对涉农项目的整合力度,向示范区项目集中。要成立项目申报联席会议,充分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尽快使示范区重点项目建设取得实效。市、县两级要研究探索和着力构建发展现代农业的投入保障机制,着力扶持关键环节、重点对象,全力打造出一批“样板田”、“精品园”和“全产业链”等各类典型。要强化项目管理,对列入计划的项目要督促尽快落地,在建的项目要尽快竣工投产达效。
(四)定期督促检查,严格工作考核。市领导组将组织制定推进示范区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工作考核办法,根据年度行动计划确定各级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和时序进度,建立半月通报进度、每月现场例会、定期督促检查、年度考评考核等工作制度。通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示范区建设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晋中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5年建设任务分解表
http://www.sxjz.gov.cn/html/files/2015-06/02/2015060215335565966219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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