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临政办发〔2016〕8号 |
|---|---|
| 颁布日期:2016-02-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临汾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汾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6—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发挥地方志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强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和《地方志工作条例》《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临汾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坚持正确方向、依法治志、全面发展、改革创新、质量第一和修志为用的基本原则,加快二轮修志工作,提高综合年鉴规范化水平,深入研究市情地情,推进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开展资政育人工作,为开创全市弊革风清、富民强市的新局面提供服务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完成县级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实现综合年鉴全覆盖,广泛开展专志编纂,实现地情信息网互联和资源共享,建成市情(方志)馆,推进县情(方志)馆建设,进一步完善地方志机构,提高履职能力,基本形成编修、理论研究、质量保障、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志书编纂、服务能力保持和达到全省一流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二轮县志编纂
继续组织推进第二轮修志工作,到2018年,全面完成第二轮县志编纂出版任务。
1.2016年,《隰县志》《大宁县志》正式出版发行,《永和县志》进入出版程序;
2.2017年,出版《安泽县志》《汾西县志》,《浮山县志》10年资料汇编印刷成册;
3.2018年,出版《古县志》《吉县志》。
(二)综合年鉴编纂
到2020年,全面实现市、县两级综合年鉴全覆盖,做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加快年鉴信息化建设,加强对综合年鉴的指导和管理。
1.2016年曲沃、洪洞、蒲县、乡宁4县一年一鉴,公开出版;
2.2017年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翼城、襄汾、吉县、大宁、隰县8县(市、区)一年一鉴,公开出版;
3.2018年浮山、古县、汾西、安泽4县一年一鉴,公开出版;
4.永和县在2016年启动年鉴工作,并在2019年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
(三)旧志整理
我市历史上留存下来的各级各类旧志是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也是研究我市历史文化、历史市情地情的重要文化资源。要以影印、汇刊、分类整理为重点,进一步开展旧志整理和保护工作。
1.完成省地方志办公室交办的旧志整理各项工作。
2.整理、影印出版市本级旧志四部:明·洪武版《平阳方志》;明·正德《平阳志》;明·万历《平阳志》;清·雍正《平阳府志》。
3.搜集整理、影印出版县级旧志。已完成二轮县级志书编纂的县(市、区),以旧志成套化、系统化、电子化为目标,率先完成本县(市、区)旧志影印出版工作;其他县随着二轮县志编纂完成,随即启动本县旧志影印,力争到2020年取得历史性成效。
4.开展县级旧志点校、提要、考录、辑佚等工作,2018年印刷出版民国22年版《临汾县志》点校本,推出一批重要版本点校成果。
5.适应廉政、经济、文化建设要求,分类整理旧志资料,编辑出版旧志相关资料汇编。
(四)专志编纂
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启动编纂出版市、县级专志系列丛书,包括部门志、行业志、专业志等。
1.协同省地方志办公室做好“山西旅游景区志系列丛书”《晋国古都志》《临汾风景名胜志》等专志编纂工作;支持各县(市、区)围绕旅游业发展,推进旅游景区、景点志的编纂出版。
2.开展市、县部门志、专业志编纂出版工作。2016年编纂出版《洪洞地名志》《霍州市人大志》《蒲县人大志》《曲沃县计生志》;2017年编纂出版《洪洞县工会志》《曲沃县教育志》《云丘山志》;2018年编纂出版《乡宁县财政志》《乡宁县城建志》;2019年编纂出版《曲沃县工商联志》;2020年底前,吉县、蒲县等其他县(市、区)都要推出3部及以上部门志、专业志成果。
(五)乡镇(街道)村(社区)志编纂
加强对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编纂的指导、管理和审查验收。支持整理、续编家(族)谱、家训、民间书信等历史资料。
1.协同省志办做好山西省村志、文化名镇志、历史文化名村等系列丛书编纂工作。
2.组织开展以县(市、区)行政区域冠名的乡村志编纂;17个县(市、区)都要采取政府支持、社会筹资等手段,推出一批乡镇志、村志编纂成果。
3.服务家风建设,支持和规范家(族)谱整理、续修工作,鼓励编纂出版以县级行政区域冠名的家训资料。
(六)地情资料及地方史编纂
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市情、县情资料和地方史编纂,努力推出一批地情资料新成果。
1.市本级组织或协调编写《临汾通史》《临汾史话》;有条件的县(市、区)组织编写出版县(市、区)通史、史话。
2.开展简志、县情、历史读物编纂,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服务。
3.支持各县(市、区)有重点、有目标地开展行政区内口述史资料征集和研究工作。
(七)信息化建设
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加快市级方志网站升级改造,加快全市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步伐。至2020年,形成覆盖市、县两级地方志机构的地方志网站集群,实现资源共享,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信息支撑,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1.市、县两级方志网站纳入本级政府网站序列。
2.优化结构、改进栏目、充实信息,全面提升临汾市地方志网的水平和质量,使之成为集专业性、时效性、实用性为一体的全市地方志工作的信息中枢。
3.到2020年,17个县(市、区)要全部建成地方志网站,并实现市级网站与县级网站的互联互通,提高服务“六大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八)地情(方志)馆建设
以“直观展示地情、服务资政育人、助推对外开放、有利志书编研”为基本遵循,大力推进地情(方志)馆建设,提升区域文化软实力。
1.做好与市博物馆统筹布展工作,建成临汾市地情方志馆。
2.各县(市、区)树立建设“文化综合体”理念,统筹谋划县级方志馆建设。有条件的县(市、区)独立建设县级方志馆。隰县方志馆、翼城史志档案馆列入“十三五”规划加快实施。
3.以各级各类地方志成果为依托,启动建设临汾市数字方志馆。
(九)理论研究
1.以首轮和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回顾总结为主题开展方志理论研究交流,为搞好第三轮修志提供理论及方案支撑。
2.以提升综合年鉴服务能力为重点,深入研究年鉴编纂的栏目框架和记述方式,增强存史性、实用性、时效性。
3.继续办好市级《平阳方志》,支持县级志办创办方志刊物,加大为修志服务的力度,推进地情资源挖掘,服务全市对外开放。
4.以解决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发展问题为着力点,确定一批有经济时效性、有社会影响的科研选题,开展专题攻关,充分发挥市情地情智库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法治保障。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及《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实行综合评分考核制度,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二)组织保障。坚持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措施保障到位。要做到地方志工作机构名称相对统一规范,人员编制与高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相适应,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及时配齐配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
(三)经费保障。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相匹配、同完成地方志工作规划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工作条件,配备符合地方志工作需要的现代化设施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参与编纂的人员支付稿酬或者报酬,调动相关人员和社会各界供稿和开展地情研究的积极性。
(四)队伍保障。按照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吃苦耐劳的要求,充实地方志工作机构干部队伍。建立市级地方志专家库,聘请各行各业专家学者参与地方志工作。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实现修志编鉴人员岗前培训全覆盖、培训工作常态化。依法开展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及地方志优秀成果评比表彰,推动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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