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4-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吕梁市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吕梁市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政风行风建设及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改善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各级经济调节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继续深入开展以“端正政风行风、创优发展环境”为主题的“与人民对话、请人民评议,向人民承诺、请人民监督”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保证这项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执法行为和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以治理吃拿卡要、庸懒散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为重点,不断创新评议方法,着力推进创优环境系统工程,为转型跨越发展和“打基础该利长远、惠民生”提供有力保证。

二、评议对象

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今年全市各级政府、各级经济调节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共66个部门、行业以及全市所有基层站所和13所重点中学被确定为2012年的评议对象。此外,市直参评部门、行业的服务窗口和重点科室也列为市直直评单位。

(一)经济调节部门(15个)

发改委、经信委(国资委)、科技局、财政局、公路局、烟草专卖局、水利局、农委、林业局、农机局、畜牧局、商务局、煤炭局、供销社、吕梁银监分局

(二)社会管理部门(9个)

教育体育局、民政局、人社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房地产管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计生委、文物旅游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执法监督部门(18个)

公安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物价局、消防支队、交警支队、高速交警六大队、高速交警八大队、高速交警十一大队

(四)公共服务行业(23个)

吕梁供电公司、山西地方电力吕梁分公司、市邮政局、移动吕梁分公司、联通吕梁分公司、电信吕梁分公司、工行吕梁分行、农行吕梁分行、建行吕梁分行、中国银行吕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吕梁分行、财保吕梁分公司、人保吕梁分公司、煤运集团吕梁公司、山西焦炭集团吕梁公司、市信用联社、吕梁广播电视台、市政务大厅、吕梁高速公司、吕梁火车站、太佳高速建管处、市人民医院、汾阳医院

(五)学校(13所)

贺昌中学、职业中专、吕梁实验中学、吕梁高级中学、交城中学、文水中学、孝义中学、汾阳中学、石楼中学、中阳一中、柳林联盛中学、临县一中、吕梁学院附属中学

(六)窗口单位、重点科室(76)

发改委的投资科、审核科,经信委的节能科、综合科,科技局的计划科、成果科,财政局的社保科,水利局的建管科,农机局的农机监理所、装备科,畜牧局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煤炭局的煤炭纠察支队、基本建设科,农业局的技术站,教育局的语委办、教育科,民政局的救助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农保管理中心、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医保管理中心,人事局的工资科、职称科、考试中心,卫生局的医教科、合医办,计生委的计生市直科,房产局的办证大厅,旅游局的旅游市场质监科,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市直机关幼儿园,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文化市场稽查队,林业局的资源科,公安局的治安处、出入境管理处、交通局的运管处、驾管处、客运办,建设局的自来水公司、市政工程公司、供热公司、城市执法大队,国土资源局的执法大队、矿管科、建审科,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工商局企业注册科、企业监管科,安监局的安监执法支队,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价格认证中心,交警支队的车管所、检测科,国税局的办税大厅,地税局的地方税务稽查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的稽查大队、行政审批科,环保局的环境影响评价科,消防支队的防火处,联通吕梁分公司离石永宁中路营业大厅,移动吕梁分公司营业大厅,电信吕梁分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邮政局报刊收投分局,山西地方电力吕梁分公司的收费厅,山西焦炭集团吕梁公司的稽查支队,邮政储蓄银行吕梁分行的营业部,工行吕梁分行的营业部,中国银行吕梁分行的营业部,农行吕梁分行的营业部,建行吕梁分行的营业部,财险吕梁分公司的理赔中心,人保吕梁分公司的理赔中心,吕梁高速公司的治超办,太佳高速建管处的路政大队,吕梁广播电视台的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重点评议对象: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的要求、省行评办的安排部署以及市行评办问卷调查结果,今年确定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国土资源、环保、国税、地税、工商、质监、安监、教体、卫生、发展改革、人社(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经信、民政、煤炭、交警等19个部门为重点评议部门;上述所有服务窗口、重点科室和全市所有基层站所为重点评议对象。

各县(市、区)行评办要对各乡镇(街道办)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并组织考核、测评、排队。在全面评议的基础上,要确定一批重点单位、选择一些重点股室进行重点评议。要突出抓好基层站所的评议和整改。

三、评议内容

以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按照市委政府上项目、厚民生、保安稳的要求,评议内容要做到四个“紧紧围绕”。

(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评议,在优化发展环境、服务转型跨越发展上做文章。各级政府和参评部门、行业要按照市委三届二次全会和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认真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人民安居乐业营造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的社会环境。要围绕扶贫攻坚、资源转化、项目落地、推进园区式审批的要求,认真完成本级、本部门、本行业和本单位所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扎实有效地开展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整顿,着力解决软环境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紧紧围绕干部作风建设开展评议,在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转变作风上下功夫。各级政府、各参评部门、行业和各参评单位要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严格执行省纪委“五不准”有关规定,加大治庸、治懒、治软、治散力度,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心浮气躁等不良风气。要结合“项目落地年”活动,严肃整治效能低下、懒政怠政、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推诱扯皮等问题,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三)紧紧围绕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评议,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上求实效。各级政府、各参评部门、行业和单位,要把整治吃拿卡要问题作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点,加大力度,重锤出击,严查严处。坚决纠正利用决策权、审批权、执法权等谋取私利、与民争利的行为;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圈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的行为。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强征强拆等问题。要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认真办理市委书记、市长热线电话转办的各类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紧紧围绕部门和行业履职尽责开展评议,在解决不作为、乱作为,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态度生硬上下力气。各级政府、各参评部门、行业和各参评单位,要把抓工作落实贯穿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全过程。经济调节部门的评议重点要放在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立项过程中是否“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安全上;社会管理部门的评议重点要放在是否推进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以及改善民生方面工作的落实上;执法监督部门的评议重点要放在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粗暴执法、钓鱼执法等问题上;公共服务行业的评议重点要放在夯实服务基础、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上;基层站所的评议重点要放在解决吃拿卡要等问题上;学校的评议重点要放在落实政策制度、严格规范办学、提升教学质量上;医院的评议重点要放在深入推行院务公开、切实降低医药费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纠正开大处方、收红包、吃回扣的问题上。要严肃整治工作纪律松弛、服务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要严肃整治敷衍塞责、推诱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办事不公、暗箱操作、执法不规范、越权执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打造一流的政府、一流的部门、行业、一流的单位,创建一流的发展环境。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全面评议,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市直参评部门行业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的评议工作,各级行评办、纠风办要加强对日常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参评单位要积极参加当地评议活动,主动接受监督。

(一)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2012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1、抓好安排部署。各级政府及参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

2、做好舆论宣传。各级行评办、各参评部门、行业要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版报、印发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组织开展吝类宣传活动,向群众阐明本部门本行业的职责职能,宣传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同时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在活动中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方便群众投诉举报。5月10日前各级行评办必须组织一次由各部门和行业参加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3、提出集中解决的重点问题。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根据国务院纠风办专项治理的重点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集中的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2012年要解决的2—3个重点问题,并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加以解决。

4、开展政风行风承诺活动。各参评部门、行业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2012年政风行风承诺,承诺内容要突出集中解决的2—3个重点问题,并报各级行评办审核备案。同时要将公开承诺内容和监督电话在本单位醒目位置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承诺兑现情况要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

5、积极开展向人民汇报活动。今年吕梁电视台和各县(市、区)电视台都要开办《实话实说看行风》栏目,由各参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客演播厅就本单位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情况(单位的工作职能、履职尽责的情况、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措施、优化发展环境的举措、为民办实事好事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向人民汇报,同时要现场解答群众热线反映的问题和节目组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积极参加此项活动,要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真诚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切实解决老百姓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增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树立部门和行业良好形象。

(二)调查评议与整改反馈阶段(2012年5月11日至11月20日)

1、开展政风行风问题调查。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和本单位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自查自纠,并写出政风行风问题调查报告,于2012年6月底前报市行评办。

2、组织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和《聚焦政风行风》栏目.今年各县(市、区)至少要在广场或农村群众密集区举办两场户外大型面对面对话交流活动。集中对话要以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为主,对话内容以解决吃拿卡要、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对话活动以播放暗访短片为主,每场对话会暗访短片不得少于8个。面对面对话分“与人民对话,请人民评议,向人民承诺,请人民监督”四个板块进行。会前要认真准备,发现问题定主题;对话现场要严密组织,围绕问题找不足;要会后要跟踪督办,突出实效抓落实。面对面活动由吕梁电视台节目组现场录播。对话活动中要组织群众进行现场测评,并要现场汇总公布测评结果。活动预案要提前两周报市行评办审查备案。各县(市、区)开展的活动要在10月底全部完成。市直参评部门要在9月30日前自行组织召开民主听证座谈会,会前一周要将方案报市行评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以广播电台主办为主,具体开办时间和参加形式另行发文。没有开通广播电台的县(市、区),当地行评办要积极与电视台联系,开展形式多样的热线节目。各县(市、区)行评办和市直各参评部门、行业要围绕政风行风评议和建设情况,积极开展宣传报道活动。今年每县(市、区)在《吕梁日报》《聚焦政风行风》栏目发表稿件不得少于10篇,每个市直参评部门、行业不得少于两篇,发表稿件要在11月底全部刊登完毕。

3、加强对重点问题解决情况的督导检查。各级行评办要组织监督员和媒体记者对各参评部门、行业解决重点问题情况及承诺兑现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部门各行业对重点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安排部署,认真研究解决,解决问题要有方案、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报告。

4、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各级行评办、纠风办、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部门和行业的办事窗口、基层站所,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每季度至少暗访一次,及时发现和查纠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各级行评办、纠风办要对暗访情况制作成录像片,组织有关部门领导观看。对典型政风行风问题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对调查处理情况要跟踪反馈,对没有处理结果的要记录在案,并作为年终考核的扣分依据。

5、整改反馈。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对政风行风监督员和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作出说明。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各级纠、风、行评办要建立政风行风问题档案,对《政风行风热线》、《实话实说看行风》节目和《聚焦政风行风》栏目、“政风行风网站”及电话举报等反映的问题,每半月汇总一次,填写“政风行风问题解决落实督办卡”,报请领导批示后转有关部门限期落实解决。对转办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落实的,行评办、纠风办和节目组要跟踪督办,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要把解决政风行风问题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6、充分发挥监督员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人士参与政风行风评议的优势,完善常态监督工作模式,合理安排监督活动,组织明察暗访,参加现场评议,促进部门、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各级各部门聘请的政风行风监督员要定期向聘任单位反馈监督情况、建议和意见,便于单位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聘任单位要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情况,分析研究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推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7、组织日常问卷测评。为了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政风行风评议的渠道,方便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市13个县(市、区)和所有参评部门的监督,《吕梁纠风网》(网址为:www.lljfw.com)开设了专门的“留言板”、“您来评议”、“网上举报”、“反馈版”,办理群众的投诉和评议。“您来评议”栏内,将各参评部门和13县(市、区)的测评内容公布网上,以便网民随时测评和留言。各县(市、区)行评办、纠风办要结合实际开展网上测评,市直参评单位也要利用门户网站,开设政风行风评议专栏。要积极开展针对服务对象、办事群众的“对口日常测评”。

8、建章立制。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监管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管机制,促使评议由解决具体问题向注重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预防机制转变,由外部推动向自我行动转变,形成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问卷测评和工作考核(2012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

1、问卷测评。问卷测评工作由各级行评办组织实施。市行评办组织市直参评部门、行业和服务窗口、重点评议科室及各县(市、区)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问卷测评;各县(市、区)行评办组织本辖区内参评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以及所有基层站所的问卷测评。对各县(市、区)及市、县两级参评部门、行业的测评卷由市行评办设计印制,对乡镇(街道办)和基层站所的测评卷由各县(市、区)行评办设计印制。测评卷上要列出供群众作评价的评议指标,问卷测评要以现场测评为主。日常问卷测评结果按一定的比例计入问卷测评结果。基层站所的问卷测评要现场汇总并现场公布结果。基层站所测评均分占县(市、区)直主管单位测评分的20%。重点科室测评均分占单位测评分的20%。

2、工作考核。工作考核分经常性工作考核和年终考核。经常性工作考核由各级行评办负责,依据“日常工作规范”、“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创优发展环境”几项指标进行。平时要建立日常考核档案,把各级行评办平时掌握的包括资料报送、信息编发、参加会议、电话举报、明察暗访等综合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要占到工作考核的40%。政务大厅对驻厅单位窗口的考核占所在部门考核得分的5%。

3、测评考核计分比例。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条管单位,群众问卷测评得分和工作考核得分按70%和30%的比例计入总分;块管单位群众问卷测评得分和工作考核得分按60%和40%的比例计入总分。

4、计分办法。参评部门、行业评议得分以测评考核成绩为基础,在加扣分后形成。凡被中央和省主要媒体曝光的单位年终考核测评总得分中扣10分,如:县(市、区)参评单位,除扣本单位10分外,同时扣除所对应上级部门或行业3分;凡被吕梁各新闻媒体曝光的单位年终考核测评总得分中扣5分,如:县(市、区)参评单位,除扣本单位5分外,同时扣除所对应上级部门或行业1分;凡被省行评办明察暗访时发现的问题在单位考核测评成绩中扣5分,被市行评办明察暗访时发现的问题在测评考核成绩中扣3分,同时根据问题大小、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凡参评单位领导、干部、职工被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在考核测评成绩中扣5分;凡因部门不履职尽责、工作效率低下,造成项目审批、落地不到位被市委、市政府或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测评考核成绩中扣3分。

5、实行测评考核结果报告制度。县(市、区)对参评部门、行业的考核和基层站所的评议结果要按规定时限报市行评办,市级行评办汇总统计后,报市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审定,发通报予以公布。

五、评议结果的运用

评议结果要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组织部门和上一级行评办、纠风办报告,对垂直管理单位要向上一级领导机关报告,评议结果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文明行业(单位)评选等,并作为考核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群众满意度高、综合测评考核名列前茅的部门和行业,市政府要作为政风行风建设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对于群众满意度低、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由同级政府分管领导、纪委监察局领导、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对其领导班子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记入廉政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落实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的各项要求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以严明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要在人力、经费、设备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直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本系统评议工作的指导、督查,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各级行评办和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政风行风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要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通过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不拖延;通过完善督办反馈机制,确保调查处理结果不延误;通过完善跟踪回访机制,确保处理结果不留遗憾。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的发生;对群众提出的普遍性问题,要从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和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性,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同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评议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民主评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要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使民主评议的内容更有针对性,使民主评议的方法更有科学性,使民主评议的工作更有实效性,使民主评议的结果更有公正性。

(四)严明纪律,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被评单位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严禁弄虚作假,编造评议资料;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评议代表及其他参与民主测评和考核的人员,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在被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参与评议的代表和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领导责任。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最差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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