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市场物价稳定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11-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市场物价稳定工作的通知

忻政办发〔2013〕1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强化监管、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要求部署,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做好全市今冬明春农副产品等市场价格稳定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生产基地建设,保障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

(一)突出抓好冬季设施农业生产。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确保今冬明春全市蔬菜、生猪产品等主要农产品供给的目标,引导和组织好生产。要按照规模集中、注重效益的原则,合理布局一批设施农业生产基地,进一步增加生产供给能力。要认真落实各项奖补政策,用好奖补资金,调动各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生产积极性。

(二)适时做好农副产品储备投放。各县(市、区)和发改、商务、粮食等部门要严格落实今冬明春蔬菜、猪肉、粮油储备制度,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市场波动超出合理区间时,及时投放储备,增加上市数量,平抑价格波动。要切实做好极端气候条件下的应急保供预案,密切关注低温雨雪等天气变化,准确判断对市场供应的影响,及时有效启动预案,确保市场供应平衡。承担储备投放任务的企业要合理布设投放点和投放时段,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均衡有序投放。

(三)积极组织农副产品调运。各县(市、区)和农业、商务、粮食等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引导农贸市场和超市加强与生产区的对接,确保蔬菜、肉、蛋、奶等主要农副产品货源供应充足。要切实抓好物流配送环节,组织骨干流通企业到产区采购和调运农副产品,强化运力调度,保障配送及时到位。要充分发挥大型批发市场和大型连锁企业配送中心网络发达、集散能力强的作用,积极做好区域调运调剂。

二、加强农贸市场建设,保持农副产品市场繁荣

(一)合理规划和建设农贸市场。各县(市、区)和住建、规划、商务等部门要在城市和农村,特别是新建居住区和移民新村,科学规划农贸市场和便民商店,合理布局蔬菜、食品和日用品市场,方便群众购物。

(二)大力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落实省物价局《关于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价调基金在平抑市场物价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平价商店建设,规范销售运营,实行明码标价,保证经营蔬菜品种不少于15种,零售价格低于当地市场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平均价格15%以上。

三、畅通流通渠道,组织好农副产品产销衔接

(一)减少流通环节。要积极推动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农社对接,鼓励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加大蔬菜直采量,提高零售环节产销对接中蔬菜产品的比重。支持城郊蔬菜生产基地在社区设立蔬菜直供直销点,支持批发市场开展农产品批零对接,进一步扩大直营网点数量。

(二)降低流通成本。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降低流通成本各项工作要求,对蔬菜等农产品流通中用电用水等实行支持性价格政策。要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积极协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减免进场费、摊位费。必要时对当地便民菜场、直营菜店给予补贴。

(三)畅通“绿色通道”。严格执行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缴车辆通行费和优先便捷通行。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规范执法,提高检测效率,坚决杜绝随意拦截和查扣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确保鲜活农产品等物资的运输安全与畅通。

四、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一)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物价、工商、质监、粮食、商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大市场检查力度,规范市场销售行为。做好日常市场监管,重点组织好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的集中检查,对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串通涨价、缺斤短两和假冒伪劣等典型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确保市场秩序良好、物资充裕、价格稳定。

(二)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政府在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等方面采取的措施,正确引导市场预期。要畅通价格权益诉求渠道,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鼓励群众向有关部门及时举报市场违法行为。

五、加强市场监测,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一)做好市场监测和预警预报。物价、农业、商务、粮食等部门在做好常规监测工作的同时,对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粮、油、肉、蛋、菜、服装、煤炭、液化气、医疗服务、交通运输、旅游等市场动态进行重点监测,对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准确研判,及时预警预报。

(二)做好市场信息发布。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对市场供求、成交量、库存量和价格变动方面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提高市场交易的透明度。

(三)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要完善各种市场应急预案,及时收集上报预警信息。要切实提高应急预案启动实施能力,根据市场变化,及时实施应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运行稳定。

六、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服务理念

(一)落实工作责任。物价工作要认真执行“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把做好今冬明春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稳定价格、安定群众生活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化责任,抓好落实,体现实效。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努力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确保市场稳定。

(二)加大服务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树立问题导向,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帮助支持和协调指导各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和农户解决好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把稳物价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大力培育经营主体,发展蔬菜、生猪生产经营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技术和信息服务,推动和加快农业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和品牌建设。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农产品生产、流通等各环节和全程监管,管住源头,落实追溯机制,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推动实现从生产、流通到餐桌的农产品安全生产。要完善财政资金使用办法,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既要发挥好杠杆作用,更要把钱用在关键处和最需要的地方,体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关心困难群众生活。要认真落实各项补贴政策,积极组织落实好财政专项资金,提前做好价格临时补贴预案,适时启动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等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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