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做好冬春消防工作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做好冬春消防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1-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做好冬春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集中开展冬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全民参与,全面排查,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彻底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严格队伍管理教育,确保“三个不发生”、“两个稳定”: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不发生有政治影响的火灾事故;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消防部队内部稳定。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市政府成立冬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领导组。
组长:王俊飚副市长
副组长:贺红生市长助理
王继宏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黎明市公安局副局长
靳卫平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陈林虎市发改委副主任
兰屹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陈晓光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张晓旭市民政局调研员
马秋来市财政局副局长
原波市人社局调研员
李宝珠市环保局调研员
王世斌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印成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裴宝珠市农委副主任
张驰市林业局调研员
杜绪鹏市商务局副局长
亢跃辉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王芳市卫生局副局长
钱红元市安监局调研员
杨连中市旅游局调研员
林奎市宗教局副局长
范有生市文物局调研员
杨书林市人防办副主任
张健康市规划局副局长
刘德芳市气象局副局长
王敏市工商局调研员
赵霞市质监局副调研员
杨虎臣运城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黄建国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薛建华运城日报社副总编
廉醒民市民航机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常国栋市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主任
王刚印市供水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主任由靳卫平支队长担任。
三、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工作任务
1.全面排查社会火灾隐患。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门主力军作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在全市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彻底查清存在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安全疏散通道出口不畅通、消火栓无水、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违规住人等问题,督促单位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住建、民政、文广新、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资、粮食等重点行业部门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3月10日前将整治情况上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领导组办公室;集中摸排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的非法违法建筑,集中排查居民楼、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物流仓储、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等集中区域,确保不少一家、不漏一处,彻底查清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非法违法建筑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依法限期整改。
2.全面排查市政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各级住建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作业,对现有市政消火栓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维护保养机制,战役期间全部保养一次,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0%以上,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3.全面加强“两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春节(除夕)、元宵节期间,公安部门要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各部门、各系统、各单位也要做好节日期间自身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工作措施
1.铁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坚决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下达法律文书,并跟踪问效、按期复查、直至消除。要严格执行“三条铁律”,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
2.限期整改非法违法建筑。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建筑,书面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同时报告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共同推动解决。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要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要求,严格组织巡查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对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商贸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场所集中的火灾隐患突出区域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政府一律实行挂牌督办。
3.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广泛发动群众通过96119热线,举报投诉身边的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拿出足够经费,重奖举报群众,激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热情。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核查,依法督促整改;凡有举报不查、不促改的,对受理举报的公安消防部门领导和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4.实行实名制排查。公安机关要实行消防监督内部网格化管理,划分清楚网格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员,所有消防监督干部和公安派出所民警都要定人、定网格“实名制”监管。监督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网上执法也要实行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应当检查的单位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内容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查清的隐患未查清不放过,应当整改的隐患未整改不放过。各部门、各系统也要参照公安消防部门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本部门、本系统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加强“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全面自查自改火灾隐患,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提升自身消防管理水平。
5.加强市政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保养。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对现有市政消火栓进行摸底普查,调整完善水源图册;各级住建部门要建立市政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维护保养机制,明确住建、市政、供水等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责任落实,并开展市政消火栓建设专项检查,摸清未列入建设计划的“欠账”市政消火栓数量,当地政府要将“欠账”数量全部列入建设计划,明确完成时限,落实经费保障。
四、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一)工作任务
1.加强各级各类媒体宣传。媒体宣传的重点内容是: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部署、工作动态和先进经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典型做法;重大火灾隐患曝光情况,以案说法剖析典型火灾案例;市公安消防部门参与灭火抢险救援的生动事例。
2.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为目标,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常识、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的宣传;结合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深入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疏散演练活动,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提高持证上岗率。社会各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熟悉岗位工作要求和应急处置程序,100%经过培训上岗。
(二)工作措施
1.开设专题专栏专版。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和当地媒体加强协调沟通,在当地媒体开设“清剿火患”专栏、专题、专版,全面报道战役要求、部署情况和整治动态。
2.组织媒体采访报道。各级公安消防部门、文化系统要组织主流媒体深入各地采访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城乡结合部等隐患排查整治,网格化排查、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以及跟踪报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等工作,对“清剿火患”战役进行跟踪报道。
3.利用网络和新兴媒体开展宣传。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利用人民网系列在线访谈、中国网“清剿火患”专题、新浪网“网友举报隐患”活动等平台,组织社会各界利用微博微信以及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积极参与开展消防科普宣传。
4.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各电视台、电台、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制作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并广泛播出;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期间集中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各地要充分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组织消防志愿者、宣传车深入街道、学校、社区、单位等普及消防常识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对养老院、福利院、进城务工人员、老弱病残等组织开展“上门式”、“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服务活动。
5.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教育系统要部署各类学校在寒假前后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布置一份假期消防作业、开展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为内容的“三个一”活动。民政、卫生系统部署养老院、福利院等弱势群体场所和各类医院开展查找、整改火灾隐患和疏散逃生演练活动。文化系统要部署歌舞厅、演艺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动(公共聚集场所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请留意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位置;请留意消防器材的位置,火灾时及时使用,保障生命安全)。交通系统部署在车载电视和车站、候车厅大型电子显示屏播出消防安全公益广告。
6.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专业培训。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全面清查摸底,掌握消防控制室数量、岗位人员数量及其持证情况。加强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经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后上岗,在暂时不能全部取得职业资格证时,应加强专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加强岗位适应性培训,组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队伍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岗位适应性培训或消防设施操作服务指导。战役结束前,对所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指导率达100%,使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熟悉岗位工作要求和应急处置程序,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五、集中开展灭火救援准备
(一)工作任务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在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期间要全面进入二级战备,开展装备巡检,对辖区内大型商(市)场、节庆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电、气、暖等民生重点单位进行实地演练,确保车辆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
(二)工作措施
1.深化冬季练兵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紧紧围绕冬季火灾的特点,广泛开展冬季练兵活动,不断强化官兵体能和攻坚班组实战技能。要合理确定训练科目,科学组织训练,提高严寒、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实战能力。要充分利用培训基地的模拟训练设施,全面开展基地化、实战化训练。要制定完善缺水地区区域供水方案,确保灭火供水不间断。要加强高层建筑、商(市)场等火灾扑救技战术的研究,创新实战操法,完善力量编成和处置程序,切实提高内攻、近战的能力。
2.强化实地熟悉演练。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两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特点,组织官兵深入辖区重点单位、节庆活动举办场所、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和“两会”涉会场所进行实地熟悉,逐一制定“六熟悉”卡,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执勤中队在辖区和重点单位熟悉演练时,对发现的消防车通道堵塞、建筑户外广告牌遮挡、消火栓圈占埋压等影响灭火救援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消除隐患。
3.严格落实战备执勤。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根据任务需要,视情提高执勤战备等级,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全勤指挥制度,切实提升初战指挥层次,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
4.规范灭火救援作战指挥。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要落实干部值班制度,优先选拔实战经验丰富的官兵担任接警员。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坚持“一处报警、多点调派、多线并进”的原则,一次性调集充足力量和有效装备,防止因初战力量不足造成救人、控火不力、贻误战机。市公安消防支队全勤指挥部要遂行作战,各级指挥员要靠前指挥、科学处置,规范火场指挥秩序,力求将火灾灭早、灭小。严格落实“谁指挥、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确保官兵生命安全。
5.提高战勤保障能力。各地要及时补充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车辆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消防支队要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组织实战演练,落实社会联勤保障机制,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严密制定方案,明确职责任务,成立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领导组,抽调力量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强战役调度指挥。
(二)狠抓督导落实。各系统、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战役期间,市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领导组将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进行暗查暗访,发现工作不落实、违规违纪行为,全市通报并追究责任。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及时问责处理,将责任追究落实在火灾发生之前;发生较大以上的火灾,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对火灾多发的县(市、区)、开发区,市政府、市监察局将对有关领导进行约谈。
(四)强化考评奖惩。市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领导组将制定考评办法,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包县督导组每月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进行考核排名,表扬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考评情况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工作情况请及时上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领导组办公室。通知下发三日内报动员部署情况;1月16日起,每15天报告一次工作概况;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总结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人:郭振华
联系电话:18735900119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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