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10-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作用,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9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我市是一个气象灾害多发区和重灾区,十年九灾,旱涝交替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重发频发,每年都因干旱、冰雹、暴雨、雷电、连阴雨、低温、大风、暴雪等气象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多年来,各级气象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服务,有效减轻了灾害损失。但总体来看,农村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低,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率低的现象依然存在。加强“两个体系”建设,既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举措,也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民生的现实需求,更是有效防御气象灾害、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途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强化工作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力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我市气象事业整体水平。

二、建设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建设目标

经过3—5年的努力,在全市范围内建成比较健全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全面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民享受气象保障服务水平,基本实现城乡气象服务均等化。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村气象灾害损失和因灾死亡人数减少10%以上。

(二)建设内容

1、围绕粮食增产,提高为农气象服务水平。以提高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产量为目标,建设市级为农气象服务中心和农业气象试验研究基地。建成后的为农气象服务中心和农业气象试验研究基地,将通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发布平台、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平台、灾害天气预测预警平台,依托先进的仪器设备和科技手段,完善商洛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系统、农业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发布系统、人工影响天气系统,全面开展气候变化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分析与评估,建立农业气象服务业务模型,制作专业气象服务产品,加强农作物病虫害和粮食作物产量预测预报,指导农民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灾害损失,提高生产效益。

2、围绕农民增收,加强特色产业气象服务。围绕促进中药材、林果、畜牧和设施蔬菜等四大优势主导产业健康发展,建立农业气象灾害预警、风险评估数据库。对全市7县区特色产业发展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利用近三十年气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危害严重的六种气象灾害(暴雨、干旱、冰雹、暴雪、连阴雨和霜冻)发生区域,建立特色种植、养殖品种生长过程中病虫害指标,研究其发生规律、发生路径、发生频率和重发区域,提出病虫害防治以及气象灾害防御对策建议,向各特色产业种(养)基地、大户提供专业气象服务。

3、围绕精细预报,完善气象监测站网。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加强气象站网建设,建设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站和农作物实景监测站。在全市7县区建设17个土壤水分自动监测站和11个农作物实景监测站,适时监测土壤水分的变化情况和作物长势,加强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和局地小气候的监测预报,提高气象预报的精细度和准确率。加强与已建成的市、县区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衔接,在市、县区气象局建设高清视频会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统一应用平台,加强灾害性天气的联防联报工作。

4、围绕健全预警机制,强化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管理。建成7个县级气象防灾减灾应急指挥中心,中心主要建设农业气象服务业务平台、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内设生态与农气服务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等,负责除暴雨和干旱以外其他气象灾害的预警和处置工作。完善7县区、126个镇(街道办)和重点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联动机制。加强气象知识宣传工作,通过印发《防灾减灾宣传手册》、《气象防灾减灾明白卡》,制作防灾减灾宣传光盘、宣传专栏和挂图,开展经常性的气象知识宣传活动,增强农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按照每个建制镇(街道办)确定1名气象协理员(由分管农业副镇长或镇干部兼任)、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确定1名气象信息员(由村组干部兼任)的标准,加强农村气象队伍建设。各县区除及时兑付气象信息员的通讯补助外,可根据各自实际,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镇气象协理员、村气象信息员一定标准的工作补贴,以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解决好气象信息传递的“最后一公里”问题。镇气象协理员、村气象信息员要以县区为单位造册登记,并报市气象局备案。县区气象主管部门每年要组织气象协理员和信息员开展2次以上培训。

5、围绕提升预警能力,健全基层气象服务体系。按照“有场所、有设备、有人员、有制度”的要求,依托省政府“信息入村”工程、中组部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程、农业部综合信息服务站、教育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统筹规划,建设镇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实现农村气象信息服务全覆盖。建立气象与广电、通信等部门协作机制,依托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电话、电子显示屏、报刊、气象信息公示栏等载体,提高气象信息的发布频次,实现突发性灾害预警即时发布,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及时有效的气象信息。

三、投资计划与进度安排

“两个体系”建设涉及全市7县区,总投资3025万元。计划从2011年开始,用3—5年时间完成(具体建设内容和投资进度见附表1、附表2)。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个体系”建设是中国气象局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十二五”共同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两个体系”建设顺利进行。气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做好项目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工作。发改、财政、工信、农业、林业、水务、国土、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两个体系”建设。

(二)保障经费投入。气象工作是公益性社会事业,各县区要将“两个体系”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对照投资进度表,足额配套建设资金,并将运行、维护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地要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投资气象事业,鼓励社会各方力量捐资支持气象建设,努力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两个体系”建设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区气象部门要定期开展气象防灾减灾专题展,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要设立气象科普宣传栏,广泛宣传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同时,通过农村数字电影和科普大篷车等途径进村入户搞好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气象灾害损失。

(四)强化督促检查。市气象、财政、农业、水务等部门成立“两个体系”建设督查组,定期对建设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气象局要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附表1:商洛市“两个体系”建设内容汇总表.doc

附表2:商洛市“两个体系”建设投资进度表.doc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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