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2011年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2011年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9-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2011年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现将商洛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2011年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
商洛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2011年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国无线电管理宣传纲要》和《全国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实施方案(2011)》的精神,结合商洛无线电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主题鲜明、对象准确、形式得当、效果突出”的思路,以“管好频率、管好台站、管好秩序、维护安全、促进发展”为主题,围绕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和谐、服务民生、产业发展等中心任务,多领域、多形式地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活动,着力提升无线电频谱资源和无线电管理工作在本市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认知度和影响力,为无线电管理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进而带动我市无线电技术应用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高。
二、主要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完善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机制,使无线电频谱资源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普及,社会公众的无线电频谱资源意识普遍提高;无线电设台单位及个人的无线电依法管理意识明显增强,为推动我市无线电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宣传形式和内容
(一)广场主题宣传
9月上旬在市中心广场举行“第18个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邀请省工信厅(省无委办)领导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出席。主要包括:
(1)组织移动、电信、联通和职业学院等四个单位各安排50人的方队。
(2)现场设立彩虹门,悬挂条幅气球,散发宣传册等资料。
(3)由市无线电管理处、市政府应急办牵头,现场组织开展以“突发自然灾害无线电通讯保障”为主题的无线电应急通讯演示活动,使广大群众认识无线电通信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4)制作和设置统一标准的无线电知识宣传展板。围绕无线电科普知识、无线电管理发展史、无线电资源在城市的应用和本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职能等内容制作展板。
(5)设立无线电知识和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台。在广场设置咨询服务台,工作人员负责现场宣讲和解答广大市民提出的有关无线电管理方面的问题。
(6)做好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保证将活动所需设备、设施落实到位,维护整个活动现场秩序。
(二)新闻媒体宣传
(1)报纸:积极与有关报刊联系,在《商洛日报》上开设专栏和专版,集中宣传无线电频谱资源知识和无线电管理工作。积极向《中国无线电》、省无线电管理简报、商洛市党报党刊投稿,提高宣传深度和影响力。
(2)广播电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大众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宣传月系列活动动态新闻,播放无线电管理宣传资料片。
(3)手机短信:与电信、移动、联通等电信运营商沟通,在9月10日-11日,集中两天开展一次短信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
(4)网络:在市无线电管理网站设置宣传专栏,丰富宣传内容,加强网络宣传力度。
(三)现场培训宣传
(1)召开无线电管理座谈会。组织频率资源用户、设台单位及个人参加的无线电管理座谈会,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以及《刑法》、《物权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有关无线电知识,研讨新形势下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等。
(2)将知识性和趣味性相结合,在宣传月期间组织宣传车辆深入基层,走进广场、学校和旅游景区,广泛宣传无线电频谱资源知识和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
(3)印制《无线电管理法规汇编》等宣传资料向有关单位发放。
四、阶段安排
本次宣传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筹备启动阶段(9月1日-9月10日)。9月上旬在市中心广场举行启动仪式,对宣传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宣传阶段(9月11日-9月30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无线电设台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集中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10日)。汇集宣传资料,总结成功经验,建立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宣传月活动在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活动方案,保障活动有序进行。
(二)落实责任,强化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市无线电管理处(市无委会办公室)负责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的方案制定、协调联络、活动组织、资料整理、总结汇报等工作。市无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在人力、物力等方面,配合和参与搞好宣传活动有关工作。各无线电设台单位和频率用户要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积极学习、宣传和贯彻无线电管理政策法规,努力营造良好的无线电管理使用舆论氛围。
(三)突出主题,务求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本次活动月宣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宣传无线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及科普常识,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四)总结经验、建立机制。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宣传工作长效机制,使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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