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通知(2011)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商政办发〔2011〕29号
颁布日期:2011-03-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通知(2011)

商政办发〔2011〕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促进农民提产增收,现就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林业有害生物是无烟的火灾,其危害程度远高于森林火灾。我市是多种林业有害生物高发区,据林业部门调查,每年发生面积达100万亩左右,其中世界性检疫对象松材线虫病的发生,已对全市松林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经济林主要病虫害对果实产量质量的影响十分明显,严重制约着经济林产业的发展;油松阿扁叶蜂的种群数量和发生面积均居高不下;板栗胴枯病随时都有再度发生蔓延的可能;特别是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在为人流物流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为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创造了条件,大面积爆发林业有害生物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严重性,切实增强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二、加强预测预报,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科学性

各县区要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网络体系,及时对本地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特别是危险性和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开展调查监测,在查清种类、分布、危害程度和发生时期的基础上,及时发布预测预报信息。要进一步完善林业有害生物调查联系报告制度,实行系统调查和重点监测相结合,专业测报和基层护林员测报及群众举报相结合,完善测报方法,建立测报信息档案数据库,努力提高测报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加强检疫监管,杜绝检疫对象的传播和蔓延

一是加强外调苗木检疫。凡省际调运种子、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要严格执行“检疫要求书”制度,严肃查处和杜绝未经森检部门同意,随意从外省外市调入苗木的现象。二是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坚持在取得产地检疫合格证的基础上换发调运检疫证书的操作程序,把好调运检疫关,防止危险性病虫害传播蔓延。三是强化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禁止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松类植物、松材及其制品和包装材料。交通、建设、电信、电力、移动通讯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检疫工作,严防将松材线虫病带入我市。

四、突出重点,及时有效开展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一是加大松材线虫病防控力度。各县区要组织力量认真开展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已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县要果断采取清除、烧毁疫木、熏蒸伐桩、封锁疫区等措施,依法开展松材线虫病的防治,尽快拔除疫点,严防疫木外流。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县区要加强检疫,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松材线虫病。二是继续抓好油松阿扁叶蜂防治工作。据预测,油松阿扁叶蜂今年仍将在商州、洛南、丹凤等县区大面积发生,各有关县区要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早准备,早安排,采取专业队实施作业,林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干部跟班指挥的办法,全面提高防治效果。三是大力开展核桃板栗等经济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加强病虫害防治对提高核桃板栗产量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县区要精心安排,组织当地群众,采取搬剪干枝,树下扩盘、垦复,树冠喷药,捡拾销毁虫果等多种方法开展群防群治、综合防治,力争使好果率上升到90%以上,产量提高30%以上。

五、落实责任,确保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一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县区要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把有害生物防治率、测报准确率和产地检疫率纳入林业部门的考核目标,实行严格考核。

二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县区要强化对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宏观管理,对于在防治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疫情发现不及时、除治不力、隐瞒疫情、延误除治时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要健全应急机制。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地方政府领导下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机制,不断加大组织指挥、监测预警、信息传输、应急处置、科技支撑、物资储备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机制建设。

四要加大防控经费投入。各县区要列支一定比例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经费,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和危险性林业生物疫情的,要及时划拨财政专项资金,为防治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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