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意愿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商政办函〔2010〕215号
颁布日期:2010-09-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意愿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意见》(陕政发[2010]26号),确保我市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居民自愿进城落户对象调查摸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的范围、对象

各县区所有街道办事处、乡镇农村居民。

二、调查摸底内容

农村居民家庭人口、从业人员所从事职业、现在城镇有无住房或居住方式、参加社会保障情况、有无进城落户的意愿及选择落户城镇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

本次调查摸底工作从9月中旬开始,到10月底结束。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各县区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9月20日前将小组设置情况及联络人名单上报市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

2、扎实安排,深入调查。要按照市上统一安排,迅速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摸底,如实填写《商洛市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意愿调查表》。调查摸底要全面真实,做到县(区)不漏乡(镇)、乡(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确保调查能全面反映我市实际;要突出重点,尤其要将外出务工人员作为调查摸底的主要对象,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摸清外出务工人员底子,准确反映其进城落户的意愿。

3、认真分析,及时反馈。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各县区要认真开展统计分析,形成调查工作总结(内容包括:调查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本县区农村居民户数和人口、自愿选择进城落户家庭户数和人数;目前符合条件家庭户数和人数;有意愿但不符合条件的户数及原因;近期可以进城落户的重点人群及户数;近五年每年进城落户人数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于10月31日前报市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占宏2312827高宏洲2311552

附:商洛市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意愿调查表.doc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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