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政办发〔2015〕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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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7-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为加快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步伐,促进电信行业资源整合共享,确保通信信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2014〕5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市通信基站铁塔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基站铁塔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
通信基础设施是国家信息化发展的载体,是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其建设和利用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竞争力及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基站铁塔是通信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水、电、气、路一样具有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加快铁塔建设,提高铁塔设施的共建共享水平,对于加快推进全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步伐,满足我市群众信息消费需求、实现信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提升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提高行业投资效率,减少铁塔等基础通信设施的重复建设,经国务院同意、国资委批准,由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注资100亿元成立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国有大型通信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工作。按照中国铁塔公司组建方案,铁塔铜川分公司已正式成立运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快推进铜川信息化进程的高度,重视和支持铁塔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铁塔铜川分公司整合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提高我市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科学合理化水平,促进通信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统筹规划,加快铁塔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统筹资源、科学规划、优化配置、全面覆盖”的思路和要求,将通信基础设施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与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等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与水、电、气等市政配套设施共同建设,鼓励集中统一建设公共地下综合管廊。在制定审批公用建筑物、住宅小区、道路等规划时,按集中统一、多网多线并建原则,合理规划建设铁塔、宽带、室内分布等通信基础设施,预留相应空间,使通信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铁塔铜川分公司要加强与三家通信运营商的衔接,争取省公司的大力支持,确保2015年完成投资6100万元、新建铁塔300座的建设任务。
三、密切配合,支持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对辖区内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负总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铁塔公司报请审批事项从快从简办理,同时开放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馆等政府所属建筑物,在城市道路、公共绿地、路灯路牌等区域建设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不得有碍景观,各管理单位不得违规收取费用,支持通信铁塔建设,确保项目及早完成并投入运营。由市工信局负责牵头,国土资源、住建、规划等部门配合,协调解决铁塔公司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服务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市规划局要加强规划管理,自2015年1月1日起,不再审批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三家电信企业新建通信基站选址规划。全市范围内新建通信基站均由铁塔铜川分公司统一申报及建设。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基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工作。市住建局要简化程序,加快有关事项审批。市公安局要对偷盗、破坏通信设施、恶意阻挠施工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铜川供电局要认真做好通信铁塔建设供用电工作,并对接电等相关费用给予适当优惠。电信、移动、联通三家电信企业应遵守工信部联通〔2014〕586号文件精神,与铁塔铜川分公司建立和完善需求对接、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机制流程,同时应无条件开放所有存量铁塔资源,减少行业重复建设,支持铁塔铜川分公司建设运营。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对通信铁塔电磁辐射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群众疑虑,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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