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发〔2011〕74号
颁布日期:2011-08-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1〕7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铜川市201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十日

铜川市201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市发展改革委

2011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提速发展、加快转型、富民强市主题,以增强政府公信力、提升市场信誉度和营造良好信用氛围为着力点,加强政府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重点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力求在政府管理信用引入、市场信用监管两个社会化应用上取得新的进展,争取在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失信行为惩戒两个工作抓手上见到明显效果,促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在“十二五”开局之年迈出较大步伐。

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工作

(一)完成《铜川市“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启动实施(市信用管理办公室、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负责)。

(二)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等配套制度的前期调研工作(市信用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交换与共享

(一)按照全省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共享规范和标准,结合铜川实际,加快建立本市信用信息平台,为推进市县企业、个人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和构建完整的市县信用体系奠定组织和技术基础(市信用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加强全市人口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公民的基本信息,促进公安系统人口信息整合和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扎实做好实现全市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准备工作(市公安局负责)。

(三)推进金融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支持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建设,加快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与政府信用信息平台形成资源互补,共同为金融机构防范风险提供信息支持,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负责,铜川银监分局配合)。

(四)加强市级部门企业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加快推进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与各省级部门的互联互通,积极做好信用信息汇集、交换与共享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和挖掘、提升,为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提供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市信用管理办公室负责)。

(五)逐步推进源于社会其他机构的企业信用信息汇集使用。积极探索建立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公用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相关组织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和服务机制,更全面地归集企业在市场经营方面的信用信息,拓展企业信用信息来源,扩充信用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可用价值(市信用管理办公室负责)。

三、积极推动信用信息应用和社会信用服务

(一)推进企业信用评估服务在公共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加强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规范前期调研,为在全市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项目审批、专项资金安排、政府资金补贴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领域和重点工作中推行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做好准备,将企业信用状况作为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并逐步拓展企业信用评估信息的应用范围,不断提高公共管理水平,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资源配置,有效预防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市信用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二)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在市场监管工作中的应用。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在登记注册、资质等级评定、定期检验及各项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充分利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交换共享的企业信用信息,形成打击和制裁违法失信行为的合力,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市信用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

(三)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按照“依法共享、有序开放、维护金融安全”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及其他金融系统信用信息的资源共享机制,推进信用评级、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和服务在信贷、担保、证券、保险、金融租赁等业务中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金融机构的信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市金融办、铜川银监分局、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信用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

(四)面向企业经营活动提供信用服务。积极推动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展投资、合作及相关经营管理活动提供信用信息查询、信用报告和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交易和风险管理水平。探索创新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式,搭建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用桥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市信用管理办公室、市中小企业局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五)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信用服务。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失信投诉和信用信息披露网络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企业失信投诉服务,依法查处各类企业失信行为,及时披露企业信用信息(市信用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处理投诉)。

四、广泛开展社会诚信宣传和教育培训

(一)加强信用建设和社会诚信宣传。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参与信用建设和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公共媒体,开展社会诚信宣传和普及教育,有效提升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市信用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推动)。

(二)积极开展信用培训活动。结合全市信用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创新培训形式,注重培训实效,积极做好面向各区县、各有关部门以及市内企事业单位的业务培训工作(市信用管理办公室负责)。

五、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成立铜川市信用管理办公室,作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和联席会议的常设办事机构。机构暂时设在市政府办。市信用管理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全市信用建设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健全信用管理组织体系。各区县政府要尽快明确信用管理机构,加快推进本区县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三)落实部门责任。市级各有关部门作为本行业、本系统及相关领域信用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业信用管理制度,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全面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信用监管,积极配合做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四)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监督机制。以市信用管理办公室为主,组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参与单位,研究制定数据保密、信息安全等相关制度规范,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使用的安全监管,切实维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安全、有序运行。

(五)保障信用建设资金。强化资金保障,重点解决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及各部门信用系统建设方面的部分费用需求。积极探索创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机制,适时推进信用建设的市场化运行和服务。

(六)强化督促检查。市信用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区县、各部门信用信息共享、信用信息使用、失信投诉处理、信用信息披露及信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并于年底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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