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10-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已成为反映民生、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市委、市政府对网上舆情十分重视,特别是开展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办理、市长信箱以及市政府门户网站咨询投诉建议以来,在听取网民意见和建议、解决群众诉求等方面收到了良好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但由于一些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在办理网民留言工作上还存在时效性不强、答复质量不高和相互推诿的现象。为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拓宽网络留言办理渠道,加大网络信息交流力度。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63号)要求,市政府于9月29日正式开通官方微博“渭南发布”,由渭南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必须于11月15日前开通各自的政务微博,并联系渭南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报送微博管理人员,加入“渭南发布”政务微博群形成全市的政务微博大厅。“渭南发布”上的重要舆情,将通过《舆情简报》报市政府。

二、切实把握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原则。网民留言办理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不良影响。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一定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机构和人员,明确要求和规范,严格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讲究方式方法,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这项工作。对社会热点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通过政务微博通报,按时答复网民留言,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疏导工作。涉法涉诉问题,建议网民按司法程序或通过行政复议解决。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可告知网民向纪律检查机关举报。反映失实的网民留言,要以事实说话,及时陈明实情。

三、规范留言办理工作流程,提高网民留言回复效率、质量。网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留言和市长信箱的处理,由市政府督查室统一梳理后,转交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办理,各单位务必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上报市政府督查室,由督查室按程序送审后回复网民。

对于“渭南发布”上的舆情信息,由市信息办筛选整理,填写《微博回复转办单》(见附件1)交由主管单位处理,各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办结并回复市信息办,由市信息办审核后进行回复。对于事件情况复杂、无法按期办结的,必须书面说明情况。对于重大舆情信息和舆论普遍关注、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和敏感问题,市信息办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报市政府妥善解决。

四、加强留言办理工作督促检查,完善留言办理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要经常研判网民留言趋势,重大政策性问题和热点问题要加强督促,多次反映和重复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妥善处理。及时总结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方式方法,既要办好网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留言,也要及时回复网民通过各级政务微博提出的利益诉求,更要高度重视群众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网络平台上的反映,进一步畅通利用网络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

附件:1.渭南发布微博回复转办单

2.渭南市政务微博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9日

附件1

渭南发布微博回复转办单

(第xxx号时间:2013-xx-xx)

微博类型

微博发出人

微博时间

微博事件

微博负责人

处理意见

拟办单位

处理结果回复

经办人:

联系方式:

2013年月日

(签字盖单位公章)

拟办单位负责人处理意见

(签字)

微博回复情况

附件2

渭南市政务微博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

单位名称

主管领导

姓名

邮箱

职务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手机:

微博管

理人员

姓名

邮箱

职务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手机:

目前是否有微博(如有,标明地址)

备注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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