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培育消费热点扩大城乡居民消费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培育消费热点扩大城乡居民消费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 文号:市政发〔2009〕7号 |
|---|---|
| 颁布日期:2009-02-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培育消费热点扩大城乡居民消费意见的通知
市政发〔2009〕7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消费热点扩大城乡居民消费的意见》已经第十四届6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
消费热点扩大城乡居民消费的意见
(2009年1月16日)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积极培育消费热点,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充分发挥消费对服务民生、扩大内需、保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开展“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系列活动
组织开展“提振信心,扩大消费”宣传活动,在各大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围绕增强消费信心,培育消费热点等开展系列宣传报道,营造繁荣繁华、喜庆和谐、方便消费的商业市场氛围。
以节带市,以会促消,办好50个主题展销会和50个物资交流会。围绕节庆假日,举办系列展会活动。办好年货购物节、欢乐购物节、特色商品交易会、服装博览会、美食文化节、住博会、家居博览会、汽博会、啤酒节、中秋月饼节等50个各具特色的展会活动,促进消费升级。对具有品牌效应,拉动全市消费作用明显的前10个展会,给予奖励。充分利用农村乡镇庙会、集市、社火等传统民俗活动,选择郊、县传统庙会集市活动较成熟的50个乡镇,举办以庙会、集市为载体的物资交流会、农贸交易会,组织百货电器、家居建材、农用物资等下乡,扩大农村市场消费;由文化部门牵头开展送戏下乡活动,组织秦腔、曲艺、小品、电影等优秀文化作品下乡演出,扩大传统庙会集会活动影响力和吸引力,方便居民体验民俗,休闲娱乐。各相关区县要加大力度,着力培育3—5个特色鲜明的民俗交易会;对举办效果良好的,各区县政府给予奖励。
开展“情系百姓,温暖万家”公益活动。组织企业面向敬老院、五保户、困难户、军烈属、灾区群众、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送货上门、送服务上门、送维修上门等公益活动,展示企业良好社会形象。
开展“百店千厨进万家”活动。由商贸部门组织地方风味、名优菜点联展联销,开展名店名厨进家庭厨房、方便菜点、筵席上家庭餐桌活动,推广年夜饭、家宴、寿宴等消费,鼓励餐饮企业春节期间正常营业,方便消费者到酒店、饭店聚餐,形成餐饮消费新亮点。
二、促进农村消费转型升级
深入推进“家电下乡拉动农村消费”活动。商贸、财政部门和相关区县政府要深入宣传家电下乡优惠政策,财政部门要及时兑付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13%的补贴资金,并对开展家电下乡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要切实落实家电下乡政策,保证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按照国办发〔2008〕134号文件要求,把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含太阳能、燃气、电力类)和空调等产品列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根据中省统一部署,选择增加部分补贴品种,扩大政策优惠面。
促进产销衔接,组织商贸企业赴我市各涉农区县的蔬菜、瓜果等农业基地观摩采购,开辟绿色农产品进城通道。加强农超对接,鼓励超市设立我市本地绿色农副产品销售专柜,经考核,对本地绿色农副产品年度采购额、销售额位于前20名的超市、网点,给予奖励。
三、推动各类市场加快建设和改造步伐,尽快形成聚集辐射效应
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及“新网工程”建设,按照“规划引导、政府扶持、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的原则,在城区三环线附近建设几个档次高、功能全、面向全省、辐射西北的大型粮油、水果、蔬菜、干货、工业原辅料、建材轻纺等综合批发市场,积极引导二环内现有商贸批发市场迁入,快速形成聚集优势,缓解老城区承载压力。市发展改革、商贸、规划、国土、城建、市政、工商、农业、财政、交通等部门及相关区县政府要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2009年至少开工建设1个农贸批发市场。积极支持和引导企业采购我市辖区工农产品和服务。
支持远郊区县各新建或改建1个规模较大的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和商品配送中心,市财政给予适当资金扶持。
完善农贸(集贸)市场布局规划,多部门联手,全面推进农贸(集贸)市场升级改造步伐,实现科学布点,逐步提升市场档次和服务水平。
四、培育建设10大特色商圈
增强中心商圈聚集辐射力,加速商圈档次升级,强化商圈服务功能,加大对钟楼商圈、西大街商圈、方欣商圈、小寨商圈等10大商圈的培育、改造、提升的支持力度,对新兴商圈的重点项目给予适当资金扶持。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区域商圈的发展和特色商业街建设,对于重点项目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五、做好商贸物流规划调整,发展新型流通方式
逐步形成以西安国际港务区为龙头,南联引镇仓储,北接航空基地,西通咸阳空港,东携新丰编组站等外围节点呼应的西安现代物流产业体系,促进“四区两基地”产业提升,以大物流服务产业大发展。
大力发展网上购物等现代服务方式。鼓励和方便消费者刷卡消费,鼓励分期付款和赊销等信用消费,由市信息办调研“西安电子网络交易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工作。
六、大力推动绿色环保消费
鼓励旧货交易市场空间大的郊区(县)规划建设规模较大的旧货交易市场,满足不同消费阶层需求。引导和鼓励生产和销售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带动新产品销售和资源节约。市、区县对旧货市场建设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七、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积极实施“放心食品”工程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以食品市场为重点,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安全消费。精简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切实治理“三乱”,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切实从源头整顿和规范粮、油、肉、奶等重要食品加工销售体系,扶持整合现有网点,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生猪、牛、禽屠宰场,规范发展放心肉店、粮油店,保障食品安全。继续扩大放心早餐网点覆盖面,2009年确保新增100个、力争200个放心早餐网点。加大对示范带动作用明显项目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
八、简化审批手续,创造良好的促销经营环境
允许零售企业在开展促销活动期间,适当延长营业时间,放宽户外促销宣传活动时段及区域限制,减少相关审批事项。放宽商业网点物流配送车辆在城区行驶、停靠、装卸等方面的政策。
减免相关税费,减轻企业负担。依照相关规定经批准后,大型物流仓储企业减免征缴“土地使用税”,物流仓储用地按工业用地性质对待。尽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相关精神,经听证后,2009年底前实现商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
九、扩大服务业专项发展资金
将西安市现代服务业专项发展资金规模由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以上,主要用于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服务业信息化建设、新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社区便民项目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
十、加强对扩大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西安市扩大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商贸、会展、发展改革、金融、财政、民政、工商、城管、质监、卫生、食品药监、物价、公安、粮食、供销、物资、宣传等部门为成员,统一研究我市促消费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市扩大消费活动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贸局。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