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加快休闲农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1-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加快休闲农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农委报送的《关于加快休闲农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西安市农委关于加快休闲农业发展的意见

休闲农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农业为基础,以服务城乡居民为目标,以休闲为目的,融通一、二、三产业的一种农业产业新形态和消费新业态,是提升农业发展层次、拓展农业发展空间、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为了促进我市休闲农业的快速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休闲农业的重要意义

休闲农业是顺应城乡消费需求,充分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结合农林牧渔生产和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经过规划与开发,发挥农业与农村休闲功能,为游客提供观光、度假、体验、娱乐、健身等多项需求,体现农业生产、生态和生活“三生”一体的农业经营形式,是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战略产业,对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转变农业增长方式、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休闲农业发展势头良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离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着规模不大、特色不够明显、功能不齐全,区域发展不平衡等诸多问题。当前,全市要围绕“服务城市,富裕农民”的中心目标,切实提高对发展休闲农业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休闲农业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协作与配合,加快推进休闲农业快速发展。

二、加快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化同步”为引领,按照国际化大都市建设要求,坚持“服务城市,富裕农民”的发展理念,以农业为基础,以农村为空间,以农民为主体,以生态、文化、科教为主题,突出体验性、观光性、休闲性、趣味性和知识性,充分发挥农业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兼顾经济、社会、生态等综合效益,着力把休闲农业培育成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各级政府要明确目标、制定政策、提出措施、统筹发展。要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性作用,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和农民参与休闲农业的开发建设,广泛开展自主经营和联合经营,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

2.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发展原则。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布局合理、开发有序,把休闲农业纳入当地农业和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做好农业发展、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处理好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

3.坚持服务“三农”、突出特色原则。必须坚持以农为本,立足农村,惠及农民、服务市民,并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标,依托农村资源,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培育打造亮点,提升我市休闲农业发展的总体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末,休闲农业面积发展到50万亩,建成国家级农业示范县1个,国家农业旅游AAA级景区1个,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1个,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3个,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园、休闲农庄、休闲农家20个,千亩以上的休闲农业示范园100个,实现年接待游客1000万人次,从业人员5万人,年举办休闲农业节庆活动30次。休闲农业收入占农业总产值份额由现在的4.2%提高到9.3%,年经营收入15亿元,年均增长18%,使我市成为西北地区著名的休闲农业示范区。

三、推进休闲农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科学编制规划,坚持统筹兼顾

各区县政府要结合当地农业、旅游、生态、文化等资源的实际,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按照全市休闲农业总体规划,编制好当地休闲农业发展规划。编制规划要因地制宜、生态优先、主题明显、突出特色、科学布局;要保持乡土本色、挖掘农耕文化、体验民俗内涵,坚持农旅结合、效益兼顾;要科学规划休闲项目,注重引导游客参与农业生产过程,激发游客参与热情;要将现代农业的种养技术、传统耕作技术与休闲农业的功能目标相结合,形成卖点,创造效益;要将适应市场与开拓市场相结合;要注重与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有机衔接,做到资源整合,统筹发展。

(二)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建设规模

推进规模经营是发展休闲农业的必然选择。“十二五”期间,秦岭北麓环山公路沿线是我市休闲农业发展的重点区域。支持周至、户县、长安、蓝田在环山路沿线完成30万亩休闲农业建设任务,把环山公路沿线打造成我省休闲农业示范区;支持相关区县利用渭河沿岸、三环沿线的资源优势,完成10万亩建设任务;支持临潼区发挥骊山北麓名胜风景区和石榴种植优势,完成3万亩建设任务;支持雁塔区和未央区将遗址保护与休闲农业开发相结合,搞好杜陵和古汉城遗址生态公园的建设,完成5万亩建设任务;支持灞桥区发挥白鹿原樱桃种植和区位优势,完成5万亩建设任务;支持高陵、阎良等区县利用塬、坡、水系等资源,扩大休闲农业规模,搞好休闲农业建设。

(三)搞好示范建设,发挥带动作用

要遵循休闲农业发展规律,突出资源、环境和文化特色,鼓励产业间联合协作,在资金投入、技术培训、宣传推介等方面对休闲农业示范县、休闲农业产业示范园、休闲农庄和休闲农家四种发展模式进行重点支持。把长安区打造成全国休闲农业示范县(区),把祥峪沟村打造成为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把白鹿原打造成国家农业旅游3A级景区,将曲江楼观现代农业博览园、周至万亩猕猴桃主题公园、古汉城遗址农业生态观光园、王莽现代农业观光园、户县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打造成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园。取得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园、休闲农庄、休闲农家20个。完成千亩以上的休闲农业示范园100个,其中万亩以上的示范园7个。初步形成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内涵丰富、产业完备、功能齐全的休闲农业示范基地,带动全市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塑造产业特色,强化品牌意识

特色是休闲农业的生命力。特色就是要找准农业和旅游业的结合点。一是要突出我市高科技农业优势,通过农作物种植、养殖新技术的展示,让游客感受到动、植物在采用高科技种养技术下的生长过程和快乐;二是要突出农业体验特色,用质朴的农耕活动吸引游客参与,利用我市蔬菜、猕猴桃、甜瓜、葡萄、樱桃、石榴等优势资源,发展休闲农业;三是要突出自然景色和生态环境的优势,开展农村生态旅游,让游客领略独特的田园风光、山水景观,满足对大自然的审美需求;四是要突出民俗风情特色,挖掘农耕文化、乡土文化等非物质遗产,展示关中民居、传统农具、民风民俗、当地农产品传统加工技艺等,丰富休闲农业产品。

品牌是休闲农业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要大力推进品牌带动战略,鼓励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标准化生产经营,申请省市著名商标,对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休闲农业示范经营主体进行奖励、宣传,并在项目方面给予扶持。

(五)完善基础设施,提升配套功能

各区县要切实加大对休闲农业生产基地、道路、通讯、饮水安全、三废处理、公共安全、农耕文化等基础性公共设施建设力度,加强休闲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建设,在农业新品种引进、现代种养技术示范、设施农业生产、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等方面整合相关投资,加大建设力度,为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创造条件。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也应有计划地完善网络、餐饮、住宿、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提高配套能力。

(六)探索有效途径,推动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是发展休闲农业的重要举措,是吸引工商资本投入的关键因素。一是要因势利导,多措并举,以项目整合为依托,以休闲农业示范园和休闲农庄建设为切入点,加快土地流转;二是要增加休闲农业内部承载能力和就业容量,安排农民就地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三是本着“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有序推进土地流转,促进休闲农业发展;四是鼓励民间资本依法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荒山、荒地、荒滩的土地经营权,发展休闲农业;五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禁止以搞休闲农业为名,进行房地产开发等改变土地用途的项目。

(七)加大招商引资,拓宽融资渠道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精心策划包装一批特色鲜明、市场前景好、投资规模大、示范作用强的休闲农业项目,列入招商项目库,统一对外招商。按照“政府扶持、业主为主、社会参与”的思路,逐步建立和完善休闲农业的投入机制。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伙等多种形式参与休闲农业的开发经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休闲农业发展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休闲农业提供担保服务。

四、加快休闲农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合力推进

休闲农业的发展涉及面广,要探索建立由农业、旅游、林业、水利、财政、工商、国土资源、交通、税务、食品药品监督、质检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西安市农业委员会。其职责是协调解决休闲农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善休闲农业相关政策,制定休闲农业园区星级评定标准,开展市级星级评定工作。农业部门是发展休闲农业的牵头部门,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业务范围,明确责任,各负其责。要将休闲农业发展列入市级目标考评,合力推进休闲农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财政支持力度

各区县政府要将休闲农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市级财政从2011年起每年安排休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予以增加,以奖代补鼓励发展,重点用于休闲农业示范县、休闲农业示范园、休闲农庄、休闲农家的建设;支持休闲农业示范单位的基地道路、三废处理、农耕文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休闲农业知名品牌创建和节庆活动;奖励国家、省、市级评定的休闲农业星级单位;支持发展文化品位高、带动作用强、经营效益好、特色明显的休闲农业单位。

(三)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要高度重视休闲农业的宣传推介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利用农业节令、农业博览会、农产品展销会等大型节会活动,挖掘消费潜力,广泛宣传我市休闲农业,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围绕休闲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建设全市休闲农业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休闲农业信息服务、管理咨询、营销推介、物流交易、虚拟展示为一体的现代信息支撑体系,为休闲农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管理培训力度

要加大休闲农业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将培训工作作为一项公益性工程纳入财政支持范畴,加大投入力度,扩大培训规模。依托阳光工程、农业广播学校等公益性机构,大力开展休闲农业管理和服务人员培训。到2015年全市休闲农业从业人员一半以上、专业人员2/3以上要完成专业培训。各区县要建立休闲农业协调组织,具体业务由农业部门主抓,要制定休闲农业行业标准和运行规则,加强对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组织行业交流、开展业务评比,强化内部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使我市的休闲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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