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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市政办发〔2011〕29号 |
|---|---|
| 颁布日期:2011-03-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和国家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要求,市政府成立了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综合工作组,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分管领导担任。工作组下设综合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协调本次审计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管部。
现将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工作,于3月8日前向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上报本单位联络人名单。
二、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要按照审计要求如实提供资料,严格按照报表口径据实填报,如无政府债务,需上报说明。
三、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于3月15日前将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报表、说明报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联系人:市财政局赵建猛87266832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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