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夏收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市政办发〔2009〕131号
颁布日期:2009-05-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夏收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政办发〔2009〕131号

各涉农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5月27日下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当前天气形势对三夏工作的影响,研究应对措施。今年我市夏粮整体长势较好,丰收在望,受近期降雨影响,对收获进度和质量会带来不利影响。市政府要求各区县主要领导和三夏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紧急行动起来,针对各地实际情况,再动员、再部署,认真细致地做好三夏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夏粮丰产丰收。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要认真分析降雨和大风天气可能对夏收带来的各种不利影响,及早动手,做好夏收组织、安排和服务工作,尤其要组织好收割机具,确保抢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区县要组织相关企业增加柴油供应点和农机维修服务网点,把优质服务送到田间地头。

三、公安、交通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收割机具畅通无阻。

四、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深入基层做好收割机具的组织调配工作,维持好正常的夏收秩序,并为农机操作人员提供好信息、维修、零配件供应等服务。

五、气象部门要加大气象预报发布密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及时为农户提供气象信息。

六、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面对面的服务,在夺取夏粮丰收的同时,指导农民群众抢墒播种,把秋粮种足、种好,种在高产期。

七、农业部门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不法行为,维护农民利益,确保三夏工作顺利开展。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婚姻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