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咸政办发〔2009〕135号
颁布日期:2009-09-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9〕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咸阳市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二日

咸阳市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

示范市实施方案

国家人口计生委决定从2009年开始,在全国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活动,作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试点市,我市被列入创建之列。为了全面完成示范市创建任务,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深化综合改革建立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着力构建综合协调、科学管理、利益导向、优质服务、宣传引导、考核评估六大机制,加快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

总体思路: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协调组织各个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上下配合,充分发挥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群众参与改革的平台。认真总结过去形成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加以整合和提升。把改革与发展、稳定统一起来,做到在稳定中抓改革,在改革中促发展,在发展中深化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科学的综合改革方案,做到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大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在加强领导,部门联动,严格考核上下功夫,进一强化基层基础,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人口计生工作的工作格局。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重点

从2009年开始,全面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不断完善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力争利用4年左右时间,使全市90%的县市区基本达到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市区标准。

(一)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把计划生育家庭得实惠,作为衡量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群众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需求。

突出重点、创新机制的原则。把基本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作为衡量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成效的重要条件,通过健全制度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解决人口发展中的矛盾和存在的问题。

统筹发展、协调推进的原则。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人口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衡量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大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迁移等诸多人口问题的解决力度,推进区域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

综合评定、公开公平的原则。把公众评价,作为评估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成效的重要措施。向群众问计,听群众意见,采取一定形式公开创建方案和结果,把公开和公平贯穿到创建活动中。

(二)主要内容

1、创建标准

(1)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建立起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得到落实;区域内人口与资源、环境呈现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态势。

(2)基本实现人口均衡发展。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平均水平处于正常值范围内;出生人口缺陷干预措施有效,知识普及率达到9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现“一盘棋”工作格局。

(3)基本实现优质服务全覆盖。县市区达到国家或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标准;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服务、生殖健康服务、避孕药具服务和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服务能力的综合满意度达到90%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作用发挥明显。

(4)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得到维护。人口计生经费增长不低于财政增长幅度。各项法定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兑现率达到100%;民生普惠政策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协调兼容,县委县政府至少制定出台2-3项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

(5)坚持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无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和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及全员人口基础信息准确率达到95%以上。

(6)基层服务网络功能健全。农村计划生育阵地网络健全,职能作用发挥良好;农村育龄妇女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生殖健康咨询服务活动覆盖率达到100%;基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配备有生殖健康咨询师。

(7)80%的城市社区、70%的农村村委会建立起“政府引导、计生服务、村委实施、协会推动、群众自律”的自治工作体系;人口计生部门与社会团体经常沟通联系、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工作局面形成。

(8)人口计生社会舆论氛围良好。将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各相关部门职责明确。乡村人口学校作用发挥良好,有较强的覆盖面、准确性和渗透力。群众性文艺文化活动开展经常,群众婚育观念发生较大改变。

(9)本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层计划生育机构人员配备达到要求,并在解决计生干部待遇方面出台1-2项实质性举措;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机制科学高效。

2、实施步骤

从2009年到2013年,13个县市区分批创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

(1)制定方案。2009年,市人口计生委制定下发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市区活动方案,组织指导创建活动。各县市区在广泛开展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符合实际的创建方案和示范文本,并报市人口计生委备案。

(2)创建规划。2010年,3个左右县市区达到示范县标准,2011年,4个左右县市区达到示范县标准,2012年,5个左右县市区达到示范县标准,争取到2013年,90%的县市区基本达到创建标准。

(3)信息引导。市人口网站开辟有关栏目,大力宣传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县的辐射带动作用。

3、评估程序

(1)申报。每年年初,由各县市区申报创建计划,市人口计生委研究后,确定创建县市区。

(2)初评。由各县市区按照创建标准,自查自验,并于当年11月底前将请验报告上报市人口计生委。

(3)评估。每年12月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书面审核和实地评估的方式对拟创建单位进行评估审核,符合条件的,确认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市区”。

(4)命名。对达到示范标准的县市区,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进行命名表彰。

三、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

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活动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努力构建党政领导、社会动员、多方联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了顺利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任务,市上成立市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和市人口计生委主任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等19个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抓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项目的落实工作和计划生育指标的协调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活动经费落实工作,协助落实法定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经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全市计生系统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资待遇方面,将计划生育部门优先考虑,支持配合市人口和计生委做好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制定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方案;对全市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进行指导,对相关部门落实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市广播电视局:督促电台、电视台继续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栏目,组织好对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重点宣传。

市教育局:负责在所属中等以上学校安排人口国情、青春期生理卫生和性道德、性安全等知识的教育。积极参与“关爱女孩”行动,督促各级学校劝返、救助辍学、失学女生。

市卫生局:负责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清理规范医疗卫生机构B超和终止妊娠手术管理等方面工作,广泛宣传优生优育、预防出生缺陷等科普知识。协助计生部门做好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

市民政局:负责在婚姻登记和有关工作中,普及婚前教育,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宣传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知识。

市公安局:积极开展“关爱女孩”和打击“两非”行动,及时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溺弃、残害女婴、虐待女孩的妇女等案件。搞好全市人口变动的登记工作,严把报户关。

市司法局:负责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做好宣传工作;协助做好“两非”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

市药监局:负责全市生产和经营单位终止妊娠药械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参与计划生育药品市场的清理清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市统计局: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作为全市统计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制定有相关的措施及实施办法,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市农业局: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规划之中,对农村计划生育户优惠政策的落实制定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并督促落实。

市工商局:切实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共同做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经营者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做好计划生育药具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农发办:把对计生家庭的帮扶工作纳入农村发展的重要内容,在落实政策时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市科技局: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列入科普知识宣传之中,帮助计生部门推广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新技术。

咸阳日报社:继续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栏目,组织好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重点宣传。

市计划生育协会:积极组织广大协会会员,参与新型婚育文化的宣传,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四、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搞好配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把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分类指导,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和评选先进中,要将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同检查、同考核。工作不够扎实深入的,不得评为先进。

(二)科学制定规划,抓好典型示范。各县市区要认真结合本方案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确保各项示范任务落到实处。市上将采取抓点带面、典型示范的方式,抓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工作。

(三)强化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各级要深入扎实地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把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主要任务给广大干部群众讲清楚,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推动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经费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属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投入。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工作是一项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事业,必须有一定的经费保障。各级要把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工作所需的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落实到位,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五)加强督促检查,严格目标考核。市上将把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分值。对于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工作进展缓慢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对于不能如期完成创建任务的,要予以“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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