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延政办发〔2012〕61号
颁布日期:2012-05-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2〕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12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目标任务为4.8万人,为确保我市目标任务的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2年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目标任务通知如下:

序号

县区

目标任务(人)

1

宝塔区

8090

2

吴起县

3540

3

志丹县

3050

4

安塞县

4200

5

子长县

5560

6

延川县

3840

7

延长县

3860

8

甘泉县

2270

9

富县

3810

10

宜川县

2900

11

洛川县

3130

12

黄陵县

2570

13

黄龙县

1180

14

合计

48000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方式,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确保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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