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延政办发〔2012〕61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2〕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12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目标任务为4.8万人,为确保我市目标任务的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2年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目标任务通知如下:
序号
县区
目标任务(人)
1
宝塔区
8090
2
吴起县
3540
3
志丹县
3050
4
安塞县
4200
5
子长县
5560
6
延川县
3840
7
延长县
3860
8
甘泉县
2270
9
富县
3810
10
宜川县
2900
11
洛川县
3130
12
黄陵县
2570
13
黄龙县
1180
14
合计
48000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方式,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确保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