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榆林市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榆林市2011年度

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着力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经市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目标责任及考核办法。

一、目标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目标任务

榆林市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见附件)

三、目标考核

(一)考评方法:年末由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牵头,组织市级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到各责任目标单位,采取听、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考评采取量化打分的办法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单位自查自评占10分,平时不定期考评占20分,年终考评占70分。

(二)奖罚兑现:考核总分为90分以上者为优秀,70—90分为良好,70分以下为较差。市政府年终将对各县区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对考核为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为较差的将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任务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和考核,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责任目标单位要对照《榆林市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相关内容,于12月20日前将年度目标执行情况工作总结和自查得分情况,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考核解释

本办法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榆林市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

附件:

榆林市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

一、县区政府目标任务

(一)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政务考核内容,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重要问题,认真调研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可行性的实施细则。(10分)

(二)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体系。县区政府对辖区内食品安全负总责,分管县长为具体责任人,并与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详细分解各部门职能,制定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及时召开食品安全联席会议,解决食品安全有关问题。(8分)

(三)实施好食品放心工程,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区建设。根据本县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业特色,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工作。启动本辖区小餐饮、小作坊硬件达标改造工程,继续完善猪、牛、羊禽类定点屠宰工程的建设,逐步建设病害肉无害化处理设施,有序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规范进程。(20分)

(四)抓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和办法。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应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的监管,每年组织专项检查4次,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县、乡、村三级网络,探索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农村食品安全新机制。(14分)

(五)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利用电视、集市等媒介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不断提高经营者法律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鼓励消费者依法维权,共同构建食品安全体系。(8分)

(六)建立食品安全快速反应机制。要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年组织1次突发食源性疾病的应急演练,督导各部门完善应急制度,落实好应急机制所需的人员及设备。(6分)

(七)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按照《榆林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抓好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收集、分析、报送、发布工作。建设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网络及综合平台,构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桥梁。(8分)

(八)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办力度。根据工作措施,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多渠道的查办食品违法案件,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本年度辖区内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件。(6分)

(九)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今年在我市食品安全各个领域启动信用体系建设,各领域制定信用评比方法,完成信用试点企业比例为20%,全面推进信用+质量+规范的运营模式,不断塑造企业的自律性和人民群众满意度。(10分)

(十)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我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坚持统筹规划,强化综合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合理配置新增资源,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科学监管水平。(6分)

(十一)落实工作措施。各县区应将食品安全考核工作纳入业绩考核范围,年终前按照任务分解要求,对各部门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完成好的应予表扬,差的予以通报批评。(4分)

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目标任务

(一)市卫生局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分级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20分)

2、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阶段性整治重点。定期召开食品安全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相关问题。(20分)

3、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启动榆林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救援和调查工作。(10分)

4、做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各项工作。组织召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组织研究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提出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综合协调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行为;组织综合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各县区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的组织工作。(20分)

5、强化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全市卫生工作总目标,强化对各县区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制定考核办法,定期不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20分)

6、加强信息披露。按照《榆林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组织召开榆林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会并发布榆林市食品安全综合信息。(10分)

(二)市工商局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分级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对下级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与下级部门签定目标责任考核书,年底前进行目标责任考核。(16分)

2、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强化《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全年组织大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不少于3次,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2次。(10分)

3、完善制度建设,严格组织实施。全面推进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建立索证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制定推行“一票通”实施方案,印制票据,本年度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一票通”制度,解决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两项制度难落实的问题,实施率达到100%。(10分)

4、加大对违法经营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加强食品抽检工作,制定抽检计划,开展快速筛查,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时上报和反馈。(34分)

5、进一步推行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切实推进全市的“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按照一村一示范店的创建要求,今年全市创建2000个示范店。(10分)

6、强化监督,消除隐患。全市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经营单位实行进货电子化管理,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落实划分给工商部门5项内容的监管责任。认真研究经营单位散装食品、卤制品与地方小吃的销售,制定可行的销售方式和防护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10分)

7、按照《榆林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参加榆林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会并发布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平均每月不少于2条。(10分)

(三)市质监局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分级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对下级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有成效。(16分)

2、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强化《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全年组织大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不少于3次,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2次。(10分)

3、严格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合理安排我市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对企业生产的必备条件进行初审,及时上报省质监局完成生产企业许可证的验收评审工作。(10分)

4、加强食品标准化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方面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实施地方食品标准和企业产品标准。积极探索小作坊监管办法,全力改造小作坊加工条件、加工环境和加工设施的投入工作,年内达80%,建立原料进货和销售“两个台帐”,严格执行添加剂备案制度。(18分)

5、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分类管理档案,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全年不定期对已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乳制品和粮油生产企业。严厉查处不合格乳制品和食用油的生产行为。加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每季度对重点产品监督抽查,获证企业合格率达95%以上,不合格企业整改率达100%,确保监管到位,严防质量安全事故发生。(30分)

6、做好县级食品实验室的取证工作,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检验人员培训,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5%以上。(6分)

7、加强信息披露。按照《榆林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参加榆林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会并发布食品生产加工领域食品安全信息,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信息平均每月不少于2条。(10分)

(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制定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与餐饮单位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确定监管人员职责,全年组织食品安全大型宣传活动3次以上。(10分)

2、严格餐饮服务许可的发放。逐步规范和公开许可程序,严格审查和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做到许可有档案,验收有记录,使餐饮服务许可率达100%,实施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上岗制度,持证率达100%,及时向工商部门通报餐饮服务许可证吊销情况。(10分)

3、加强餐饮业监管。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餐饮业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出入库台账。进一步规范小餐饮和建筑工地食堂的加工流程,有序推动大中型餐饮业废弃油脂回收的科学化,坚决取缔使用不合格原辅料加工行为,索证索票率达100%,所有餐饮业年内量化挂牌率95%。(30分)

4、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与各学校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年内改善学校食堂加工流程不规范,杜绝生、熟混放,餐具不消毒现象的发生。(10分)

5、深入开展榆林市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整治目标为“店外美观化、店内整洁化、设施标准化、管理长效化”,力争使全市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有明显成效。(10分)

6、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6分)

7、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有奖机制工作。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登记册,公开承诺投诉办理时限。鼓励社会各界及时发现和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6分)

8、加强农村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完善“三员”管理制度。开展农村红、白喜事报告制度。(8分)

9、加强信息披露。按照《榆林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组织召开榆林市餐饮消费环节信息发布会并发布榆林市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平均每月不少于2条。(10分)

(五)市农业局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分级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对下级部门农产品安全工作的指导、督察和考核。(14分)

2、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强化《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全年组织大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不少于3次,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2次。(10分)

3、加强标准化示范,推动基地建设。以标准化示范为抓手,推动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认定无公害产地15个,完成整县环评1个县。(6分)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做好农产品认证及监管工作,全年认证无公害产品15个、绿色食品1个、有机食品1个、地理标志产品1个。(10分)

5、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重点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检测,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对监测不合格的产品及时进行控制或无公害处理。(10分)

6、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开展农业投入品的整治工作,制定农资打假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积极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专项治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全市抽检农药样品50个,完成省农药检定所抽样任务。(40分)

7、强化信息管理与发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榆林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积极参加榆林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会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信息平均每月不少于2条。(10分)

(六)市畜牧兽医局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养殖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分级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对下级部门养殖产品安全工作的指导、督察和考核。(20分)

2、加强宣传培训工作。以“科技之春”和“科普下乡”为契机,开展畜牧兽医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举办畜禽产品安全知识培训会,强化畜禽产品安全意识和执法水平,全年食品安全专项宣传活动部少于3次,并为明年畜产品GSP认证做好宣传工作。(10分)

3、加强畜产品监督检测。加强动物检疫工作,建设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控网络。重点治理兽药残留超标和违法使用违禁药品,使兽药残留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20分)

4、全年开展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针对生鲜乳、兽药、饲料的监管。使兽药经营户、饲料经营户和奶站达到农业部食品安全考核细则的要求。市畜牧兽医局派专项督察组对各县区进行督察,每年不少于两次。(40分)

5、强化信息管理与发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榆林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参加榆林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会并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信息平均每月不少于2条。(10分)

(七)市商务局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定点屠宰、“三绿”工程等工作的领导,分级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对下级部门工作的指导、督察和考核。(20分)

2、强化《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全年组织食品安全大型宣传活动3次以上,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2次。(10分)

3、加强定点屠宰管理。严格按照定点屠宰厂(场)的布局和要求,认真做好定点屠宰的检疫工作管理,整顿和规范屠宰行业经营秩序。县区、城区生猪定点屠宰进场率达100%,检验率达100%,病害肉无害化处理100%。逐步完善建立牛羊鸡等畜禽定点屠宰场。(30分)

4、加强猪肉检测,开展猪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制定猪肉检测计划,建立病死、有毒有害畜禽登记和报告制度并动态监督无害化处理过程,继续打击注水肉、瘦肉精等不合格猪肉,保证上市流通销售肉品质量安全。(20分)

5、加强外来冷鲜肉产品的管理,尽快出台榆林市外来冷鲜肉产品管理办法,严格抓制度,保证外来冷鲜肉产品质量安全。(5分)

6、深入实施“三绿”工程,牵头组织推进“农改超”工作。推进流通现代化,配合有关部门在批发市场和大中型超市开辟“绿色食品”专销区和专柜。(5分)

7、加强信息披露。按照《榆林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参加榆林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会并发布生猪屠宰行业监管信息;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信息平均每月不少于2条。(10分)

(八)市水务局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分级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对下级部门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指导、督察和考核。(20分)

2、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订水产品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水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经营的水产品使用化学原料浸泡现象,水产品抗生素及其它药品超标现象,加大打击检查和整顿力度,努力查处违法生产、销售水产品行为。(70分)

3、加强信息披露。按照《榆林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参加榆林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会并发布水产品安全信息;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信息平均每月不少于1条。(10分)

(九)市粮食局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分级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对下级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督察。(20分)

2、加强原粮质量监管。依法履行对原粮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管职责,开展国有粮食储备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对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及监测。(70分)

3、加强信息披露。按照《榆林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参加榆林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综合发布会;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信息平均每月不少于1条。(10分)

(十)市盐务局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分级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对下级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督察。(20分)

2、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合格碘盐供应。对全市多成份盐和多品种盐的生产企业进行动态监管,提高检测手段,定期送检,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全市碘盐合格率95%,入户率95%,食用率95%。(20分)

3、加强市场巡查。对食盐市场经营秩序进行规范,对农村市场、食盐零售网点、食品和副食品加工企业、渔业和畜牧业、养殖企业、养殖专业户实施重点监控,严厉打击生产、运输、采购、销售私盐的违法行为。(50分)

4、加强信息披露。按照《榆林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参加榆林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会并发布食盐食品安全信息;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信息平均每月不少于1条。(10分)

(十一)市教育局

1、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层层夯实责任。(30分)

2、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各类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30分)

3、加强食品安全教育。组织各类学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学生的食品安全识别能力。(20分)

4、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按照《榆林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参加榆林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会并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向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学校食品安全信息。(20分)

(十二)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本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分级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20分)

2、加强出入境食品安全管理。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加强监督,全面实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备案许可制度,对出入境食品及运输工具、容器加强监督管理。(30分)

3、加强信息收集和通报工作。加强境外有关食品安全、食品贸易中的技术壁垒、检疫协定、出入境食品质量卫生事故等信息的收集,并及时通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30分)

4、按照《榆林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参加榆林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会并发布出入境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出入境食品安全信息。(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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