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意见

颁布单位: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97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以下称“两个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气象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强“两个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我市是一个气象灾害多发地区,每年都因干旱、冰雹、低温、暴雨、大风等气象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多年来,我市各级气象部门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服务,有效减轻了灾害影响。但总体来看,目前农村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不高,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率较低。进一步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既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举措,也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民生的现实需要,更是做好农村灾害防御工作、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途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气象事业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充分认识“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两个体系”建设纳入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中,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以提升气象为农服务水平和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为核心,全力加快推进我市“两个体系”建设进程。

二、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

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到2015年基本建立建成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从粮食安全保障、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农业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基本满足我市农业发展对气象服务的需求。积极引导和搭载各类社会公共资源,做好为“三农”气象服务工作,气象为农业服务科学性明显提高,气象为农民服务的针对性明显增强,每个农民每年至少免费享受到10元的气象服务,提高农民享受气象保障服务的水平,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水平基本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基本适应气象科技支撑能力。

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目标:到“十二五”末,形成精细化的榆林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建成覆盖广的农村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基本实现城乡气象服务均等化,气象预警信息在农村覆盖率达95%以上,构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风险管理为一体的、适合榆林农村基本情况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实现防御规划到县、组织机构到乡、精细预报到乡、自动观测到乡、气象服务站到乡、应急预案到村、风险调查到村、科普宣传进村、气象信息员到村、预警信息发布到户、灾害防御责任到人、灾情收集到人,发展适合我市农村基本情况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全面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的整体水平。使农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明显减少,因灾死亡人数较“十一五”期间减少10%,农村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减少10%。

三、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粮食安全气象保障服务。开展粮食产量气候资源生产力动态监测、调研和评估。规划建设农业气象土壤水分观测站网,开发粮食产量的气候资源生产力。完善农业气象指标体系,发展和完善农用天气预报技术服务,强化粮食作物产量预报、年景预报和农作物病虫害预报。发展农业气象灾害预警、产量预报以及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提升粮食安全的气象综合保障能力,提高农业防御气象灾害风险能力。建设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生产气象信息服务示范点,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在粮食作物生长发育的全过程中,开展农业气象条件利弊的动态影响评价、农田土壤墒情动态监测、卫星遥感作物长势动态监测与评价等。建立与涉农部门协作机制,为政府指导农业生产、宏观决策,提出趋利避害的应对措施和建议。

(二)加强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和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加强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完善现代农业气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面向传统农业、特色农业、畜牧业生产全过程、多时效、定量化的农业气象监测分析、预测预报和影响评估的技术系统。面向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种养大户开展专项气象服务,创新气象服务模式。开展农业气象保险试点,发挥政策性保险在推动产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三)形成精细化的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建成乡镇自动气象站观测网,每个乡镇建设1套2要素以上自动气象站,实现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和局地小气候的观测。建成农村自动雨量监测网,在暴雨和地质灾害频发的村,建设1套2要素以上自动气象站,实现对可能诱发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的暴雨的自动监测和报警。加强标准化防雹增雨作业点建设,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努力减轻干旱、冰雹造成的损失。在雷电多发频发地区,开展农村雷电灾害观测,建成农村雷电灾害监测网,完善农村电力、通信、广电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防雷电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建设覆盖广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建立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进村入户的农村气象灾害预警发布网络,力争至少有一种手段能将预警信息送达农村每一个村庄。各县区要建立气象部门和乡镇、行政村、中小学校的双向预警信息传递机制,完善手机短信和电话气象信息发布系统,建设中国天气网县级站和兴农网县级站,利用社会公共媒体和各部门信息发布资源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乡镇要建立通知到村气象灾害防御负责人和气象信息员的双向预警信息传递机制。村级要建立通知到户的预警信息传递机制。

(五)构建有效联动的应急减灾组织体系。按照“有场所、有设备、有人员、有制度”的要求,加强乡镇和村级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力争到2015年全市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实现全覆盖。结合“信息入村”工程、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统筹规划建设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有效联动的农村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实现县乡有领导机构、乡乡有气象信息服务站、村村有气象信息员。建立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县、乡、村要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在多灾易灾的乡、村建设避难场所,定期对避难场所进行安全评估。在农村雷电多发易发区、农村中小学等公共场所开展雷电防护工程建设。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活动在乡镇中广泛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全面开展城乡民居减灾安居工程建设。

(六)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各县区应编制出台县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建立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和气象风险灾害评估制度。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明白卡和气象防灾减灾明白卡发放制度。建立气象灾害隐患排查制度,建立以村为单元的农村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编制农村气象灾害风险图。建立以市、县为骨干,街道社区、乡镇村庄为基础的气象灾情调查上报网络。建设农村用户气象服务中心,开展气象咨询、灾害预警等业务,指导广大群众搞好农业生产。建立一馆、一站、一栏、一员的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体系,即:县区气象科普馆、乡镇气象科普活动站、村气象科普宣传栏、乡村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员。

四、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两个体系”建设,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两个体系”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各级气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做好规划编制、组织实施等工作。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工业和信息化、水利、国土资源、林业、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两个体系”建设。

(二)保障经费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将“两个体系”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有关部门要将“两个体系”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多渠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持续稳定的投入机制,统筹规划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和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提高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和预警信息覆盖率,确保农民享受更多的气象服务。要积极发挥金融机构在灾害救助、损失转移分担和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作用,探索气象服务企业、社会团体的新模式,努力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

(三)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依靠科技,强化制度,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科技支撑。要加强与防灾减灾部门、科研单位、高校的合作和交流,推动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信息、资源和成果共享。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大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法规和规划的建设力度,做到政策健全、保障有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对“两个体系”建设重要意义、政策措施以及新进展、新经验的宣传,为搞好“两个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级综合科普馆增设气象防灾减灾展区,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设立气象科普宣传栏,广泛宣传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同时通过利用农村数字电影和科普大篷车等途径进村入户搞好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气象灾害损失。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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