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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春夏季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文号:沪教委青〔2014〕11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春夏季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教育部日前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做好春夏季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基一〔2014〕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从教育部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moe.gov.cn),请及时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按照文件及我委4月25日已转发的《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青〔2014〕9号)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各区县教育局要对中小学幼儿园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汇总,并于5月25日前将汇总情况报我委青保处,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
联系人:卢惠,联系电话:23116803
附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及教育情况一览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5月5日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及教育情况一览表
学校数(所)学校自查及安全教育区县复查整治安全隐患
幼儿园小学九年一贯中学合计校车(辆)食堂(家)饮用水设备(个)学生宿舍(间)危险水域(处)防溺水教育(次)疏散演练(次)校车(辆)食堂(家)学生宿舍(间)危险水域(处)校车(处)食堂(处)学生宿舍(处)
各区县开展工作的总体情况及特色工作(请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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