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春夏季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号:沪教委青〔2014〕11号
颁布日期:2014-05-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春夏季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教育部日前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做好春夏季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基一〔2014〕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从教育部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moe.gov.cn),请及时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按照文件及我委4月25日已转发的《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青〔2014〕9号)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各区县教育局要对中小学幼儿园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汇总,并于5月25日前将汇总情况报我委青保处,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

联系人:卢惠,联系电话:23116803

附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及教育情况一览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5月5日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及教育情况一览表

学校数(所)学校自查及安全教育区县复查整治安全隐患

幼儿园小学九年一贯中学合计校车(辆)食堂(家)饮用水设备(个)学生宿舍(间)危险水域(处)防溺水教育(次)疏散演练(次)校车(辆)食堂(家)学生宿舍(间)危险水域(处)校车(处)食堂(处)学生宿舍(处)

各区县开展工作的总体情况及特色工作(请附页):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婚姻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