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设施消防安全改造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民政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设施消防安全改造的通知

沪民福发〔2013〕12号

各区县民政局:

为提高养老机构安全防范能力,贯彻《上海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要求》(沪民福发〔2012〕40号),在2012年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养老机构设施消防安全改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养老机构设施消防安全为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改造一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至“十二五”期末,力争使全市养老机构消防环境有较大改善,安全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

二、实施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立,2011年1月1日前执业并运营的养老机构。

三、实施期限

2013年4月16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四、总体要求

建筑环境及消防设施配置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等相关标准和要求,养老机构消防改造项目通过消防验收(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通过竣工消防验收备案等)。消防改造项目所涉及的房屋建筑,须有房地产权证记载或使用权证明(含所在街镇书面认可证明)。

重点改造范围: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包括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灭火器;安全疏散设施。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照明、应急广播;重点部位。包括氧气瓶存放室、泵房、消防控制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标志。包括消防标志、标识、疏散指示标志;其他必要的消防改造项目。

五、实施步骤

消防改造项目应履行相应程序,租赁房屋开办的养老机构,需事先取得产权所有方书面认可。重点把握以下环节:

(一)方案报批。消防改造工程方案需经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设计后,向区县消防部门报批。

(二)立项。设计方案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取得消防设计审核或消防设计备案材料后,养老机构向区县民政局办理立项手续(有需要的向建交部门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区县民政局出具项目申请批准文件。

(三)招标施工。改造项目应按照规范程序招标,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施工。

(四)消防验收。项目竣工后,养老机构向属地消防部门提出改造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通过竣工消防验收备案。

(五)竣工审计。验收通过后,由区县民政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相关机构出具项目竣工审计(审价)报告。

六、项目资助

(一)资助总额。2013年度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总金额为2000万元。

(二)资助标准。消防改造项目总投资额(以立项批复或专业单位编制的预算为依据)超过30万元(含)的,可申请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原则上按总投资额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不含50万元)。项目所在区县应按不低于1:1比例配比资助。

(三)资助计划。区县民政局于每年6月底前,向市民政局报送次年消防改造项目资助计划(见附件一)。市民政局按计划安排预算资金。

(四)资助申请。改造项目立项经批准同意,养老机构可向区县民政局提出项目资助申请(见附件二),提供消防设计审核或消防设计备案材料、项目申请批准文件。

(五)资金预拨。区县民政局对资助申请作出审核意见,于每年6月底前提交书面资助申请上报市民政局、填写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三)。经市民政局审核确认后予以预拨资助资金的70%,剩余30%待竣工审计(审价)后再行结算。

(六)资金结算。项目竣工审计后,区县民政局审核消防验收意见书或竣工消防验收备案、竣工审计(审价)报告,确认后正式行文并完整填写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三),于当年10月31日之前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根据区县审核意见,对剩余30%资金进行结算并拨付。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民政局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改造工作的指导,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严格审核、规范程序,加强监管,保证质量。

(二)各区县要严格执行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依照规定设置资助标识,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附件:

1、《上海市养老机构设施消防改造项目资助计划表》

2、《上海市养老机构设施消防改造项目资助申请表》

3、《上海市养老机构设施消防改造项目汇总表》

上海市民政局

2013年4月22日

附件一:

(区县盖章)年

上海市养老机构设施消防改造项目资助计划表

序号项目地址核定床位数(张)执业(年月)机构性质产权性质(打勾)改造的主要设施设备(填写对应编号)拟投资(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市级资助(万元)改造计划备注

公办民办国有(集体)民办自有使用权租赁(注明租期有效年月)计划开工(年月)计划竣工(年月)

1

2

3

4

5

区县科长签字:分管局长/中心主任签字:填报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上海市养老机构设施消防改造项目资助申请表

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执业年月

开工日期20年月日竣工日期20年月日

完成形式:(打“√”)改造□添置设施设备□

核定床位数张

改造的主要设施与设备建筑消防设施器材a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b火灾自动报警系统□c自动灭火系统□d室内外消火栓系统□e防烟排烟系统□f灭火器□重点部位n氧气瓶存放室□o泵房□p消防控制室□q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安全疏散设施g防火门□h防火卷帘□i疏散通道□j安全出口□k消防车通道□l应急照明□m应急广播□消防安全标志r消防标志、标识□s疏散指示标志□其他

须提交材料1、消防设计审核或消防设计备案;2、项目申请批准文件;3、有效养老机构执业证书;4、房地产权证或使用权证(含所在街镇书面认可证明);5、租赁房屋的产权所有方认可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资金投入情况总投资额万元1.设施(设备)万元2.环境改造万元3.其它万元资金来源:1.自筹万元2.区县财政或福彩金万元3.街(镇)万元4.村集体万元5.其它(来源)万元

申请理由描述实施项目必要性及改造主要内容

申请资助万元(大写)

项目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年月日乡镇(街道)政府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区县民政局审核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注:本表供项目单位使用,一式二份,报区县民政局一份,留存一份。

附件三:

(区县盖章)年

上海市养老机构设施消防改造项目汇总表

序号项目单位核定床位数(张)执业(年月)机构性质改造的主要设施设备(按分类填写编号)总投资额(万元)资金来源(打勾)申请市级福彩金(万元)区县配比(万元)改造进度取得相关证明情况(填写审核编号)项目实际审计(审价)金额(万元)

公办民办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设施消防安全标志重点部位其他自筹区县街(镇)村集体其他计划开工(年月)预计竣工(年月)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消防验收备案竣工审计报告

1

2

合计

说明:本表申报2次:

1、申请市级福彩金资助时汇总填写前半部分(阴影标注);填报日期年月日

2、项目完成竣工审计后完整填写(加填无阴影部分)。

区县科长签字:分管局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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