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10月1日办理婚姻登记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民政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2-09-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10月1日办理婚姻登记的通知

沪民婚发〔2012〕11号

各区(县)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12年9月30日-10月7日放假,各区县婚姻登记机关将于10月1日(周一)加班对外接待。

请各区县民政局认真做好2012年10月1日婚姻登记工作预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进展,并落实婚姻登记人员的加班工作经费。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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