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9•18”洪灾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的紧急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9•18”洪灾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9-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9•18”洪灾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的紧急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1〕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迅速掀起“9·18”洪灾灾后生产自救高潮,确保全年农业目标任务圆满实现,最大限度降低洪灾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现就切实抓好当前农业生产自救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
“9·18”特大暴雨洪灾是近年来我市遭受的一次罕见灾害,此次洪灾降雨范围广、强度大、持续时间长,给全市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损失,全市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8.13亿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此次特大暴雨洪灾对我市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目标任务带来的巨大压力,认真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大灾之年粮增产、重灾之后钱增收”的总体要求,紧急行动起来,抢抓时机,争取主动,切实抓好当前农业生产自救工作,尽可能弥补洪灾造成的损失,确保全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圆满实现。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各地要坚持“以管补灾、以改补灾、以扩补灾和以养补灾”的工作思路,广泛发动群众迅速掀起农业生产自救高潮,努力实现小春粮食播面247.4万亩,总产60.4万吨;加快发展秋冬蔬菜(含食用菌)、水果、茶叶、中药材等特色效益产业,实现小春秋冬蔬菜播面52万亩,总产100万吨;增养生猪50万头,户平增养10只小家禽,乡平增种优质牧草500亩;实现人平增收100元。
(一)积极恢复农业生产能力。一是及时补救改种。对淹没的红苕、大豆、秋玉米和蔬菜等作物抢时收获,避免发芽霉烂,造成更大损失,为改种和抢种秋季作物腾出空地;对秋玉米、再生稻等受涝时间较短、受涝程度较轻的农作物,坚持洪水边退边洗苗扶苗,同时加强理沟排沟晾苗降湿害,强化田间肥水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对绝收的田块要痛下决心,及时清除田间前作秸秆,清洁田园,加强土壤消毒杀菌,改种时令性蔬菜,抢种秋冬洋芋等作物;切实加强以防治病虫害为中心的大春作物田间管理,疏通田间沟渠,抢排农田积水,努力减轻渍涝影响。二是狠抓小春生产。立足抗灾自救,按照“稳定面积调结构,重推良种提品质,围绕市场建基地,强化服务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一调三增三提高”(即适当调减小麦面积,增加小春马铃薯、油菜、秋冬蔬菜面积,提高单产、提高品质、提高效益),稳定粮食播面,狠抓技术推广,突出高产创建,强化辐射带动,切实做好各项小春生产准备工作。三是强化物资调运。迅速抓好农业生产自救所需物资的组织、调运和供应工作。各县(市、区)要深入受灾乡镇进行调查摸底,抓紧组织调运救灾所需种子、肥料等农用物资,确保农业生产自救需要。四是狠抓科技示范。各县(市、区)要集中成片抓500—1000亩农业生产自救示范片,做到把生产补救技术措施讲给农民听,做给农民看,教会农民干。市农业局要集中抓好渠县、达县重灾区生产自救的技术指导,要把生产自救技术措施落实到每一户农户、每一块田块,以点促片,以片带面,确保灾区生产自救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加快恢复畜牧生产能力。一是尽快恢复基础设施设备。各地要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受灾养殖场(户),指导清淤、消毒、圈舍修复等工作,切实做到能恢复的抓紧时间尽量恢复,不能恢复的要进行排危,减少次生灾害,消除安全隐患,并指导其科学选址、搞好重建规划,尽快恢复生产。二是切实确保种源供应。各地要精心组织,帮助受灾种畜禽场尽快恢复生产,未受灾的种畜禽场要加大良种繁育力度,尽量提供较多优质种源,满足供应,保证种源质量。三是积极引导养殖户补栏。各地要积极引导广大受灾群众发展畜牧生产,及时补栏,帮助养殖户搞好“秋配、秋孵、秋繁、秋养、秋种、秋防”工作,切实做到猪入圈,禽入园,草料充足,实现增产增收。四是切实抓好疫病防控。认真指导搞好灾后消毒、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加强灾后疫情监测。对重灾区要逐场逐户进行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等动物重大疫病补免和强化免疫,做到应免尽免,坚决防止疫情发生。
(三)加快修复受损水利工程。一是做好受损水库修复。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保证安全”的原则,组织技术和力量,对受损水库进行安全鉴定、科学编制修复方案,多方筹集修复资金,加快修复进度,力争明年4月底前完成受损水库的修复任务。同时,加大巡查力度,认真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新的灾害对工程造成更大破坏。二是抢修受损供水工程。按照“突出重点、尽快修复、保证供水”的原则,尽快修复受损的供水工程。对机电设备、供水干管受损的供水工程,要尽快更换机电设备,抓紧抢修,实现正常供水。对受灾较重的供水工程,积极组织抢修关键部位和重点工程,实现临时供水,确保群众生活用水需要。三是修复受损堤防工程。摸清堤防损失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先主后次”的原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尽快编制科学的水毁堤防重建方案。在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得到上级资金、项目支持的同时,大力开展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动员广大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切实加快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将影响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农业生产用水安全的修复工程,作为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的重点任务,优先安排资金,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迅速组织广大群众把精力转到生产自救上来,组建强有力的农业生产自救领导小组。县(市、区)和乡(镇)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农业生产自救工作的第一责任,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地要实行领导干部划片包干责任制,深入受灾乡、村和生产一线,帮助指导农民群众恢复生产,确保各项救灾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县两级财政要根据各地灾情损失,把握轻重缓急,及时将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各地要安排足够资金用于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切实保障相关部门抓点示范、技术培训、种子调运等必需的工作经费。
(三)搞好协调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打好农业生产自救攻坚战。农业部门要做好对种子、农药、化肥等物资调运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灾后农业恢复和生产自救的技术指导,抓好灾区生产自救科技示范点和示范片建设;畜牧部门要积极抓好灾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大畜牧业发展力度,帮助灾区农民多养畜(禽),增加收入;供销、粮食、工商、公安、质监、水务、物价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发挥优势,服务灾区,服务“三农”。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切实加强对救灾种子、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任何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生产自救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在农业生产自救工作中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而出现问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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